读后感不是照抄原文,而是写出自己对书本的所得所感, ,通过读后感的写作可以强化书中的内容,以下是会写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中国墨读后感优质8篇,供大家参考。
中国墨读后感篇1
毕业参加工作以来,因自己的职业性质,都是以解决问题为主。作为每天跟法律实务打交道的律师,书架上本来不多的法哲学、社会学等基础理论的著作鲜有光顾。自己一直以来也愿意做“多解决问题,少谈些主义”的胡适派,加之近十年来,目前耳闻的大学大家们写的东西是越来越看不懂,也不知道是自己肤浅还是人家深沉,总之对于那些解构-重构-再解构的“大家学说“,是愈加的不感兴趣甚至厌烦,总是抱怨离基层和实际太远,牛角尖书生气的东西太多。所以,我即便有兴致耐心去做读后感并形成书面文字,那至少是这本书须真正的在解决问题,在打动人,历史能够证明其价值的著作。国外的很多社会学名著已经不少;国内而言,很多现在讲的中国社会问题,实际上在我看的费孝通老先生的《乡土中国》,在解放前就已说的再透彻不过了。
请原谅我对社会学背景的无知,看费老《乡村中国》之前,我仅仅是从(朱)苏力的《制度是如何形成的》、《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这些个在校大学生喜欢看的畅销书中的一些内容中了解到进而查找这本书的。看了之后,我心里有种不太愿意承认的感觉,前面苏力的两本书似乎都在偷师费老的研究方法,甚至一些文风和语气也是有模仿之嫌,尽管不是所谓抄袭或山寨,但却让人不适。这也难怪,我们八十年代以后培养的前面几批法学博士们,现在都基本上是中国法学界的执牛耳者,但是却一直没有出现过一个至少让人敬仰的大师,大概也就是在浮躁的空气下博古通今,模仿古今甚至抄袭古今内外的结果,几无创新、突破。
费老的《乡村中国》实际上是其以《乡村经济》为基础,并结合在西南联大任教时编的讲义整理后,于1948年出版的一本反映中国农村问题的社会学著作。按照费老的说法,这本书不是完稿,也不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十三篇短文,短短一万多字的薄皮书,用朴实无华的文字把中国三十年代封建农村社会活脱脱的解构的清清楚楚。这本薄书多次再版,其内容过去60余载,依旧没有过时,堪称经世大作。
第一篇《乡土本色》为概述。文章描述了中国30年代乡土社会的基本轮廓。第二篇《文字下乡》、第三篇《再论文字下乡》论述文字或教育对于乡土社会意义与局限。
第四篇《差序格局》最为经典和重要。
与西方社会的团体社会不同,中国社会结构中存在差序格局。这是乡土中国全书的核心概念。乡土中国中人与人的关系就是差序格局,费老将其比喻为石子投入水中引起的涟漪:
(1)以自己为中心,根据亲疏关系不同对待。即对家族亲属要“孝”、“悌”;对待知心朋友要“忠”“信”。
(2)存在差序,水波由中心向四周扩散,一圈一圈,越向外,波纹越浅。乡土社会中的人们以己为中心,在这种格局中,站在任何一圈中,向内看可以说是公,是群;向外看就可以说是私,是己。
两者无清楚的界限。在这种格局中,站在任何一圈中,向内看可以说是公,是群;向外看就可以说是私,是己,两者无清楚的界限。紧接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等加强论证这层中国农村特有的人际关系。《礼治秩序》。《无讼》、《长老统治》各自对农村礼教秩序等治理架构和习惯进行了描述。而《无讼》倒是蛮符合中国的目前情况和我们律师碰到的现实。中国社会群体都有厌讼心态,无论从面子问题、经济角度还是对审判者、代理者的不信任,造就了善良老百姓能不打官司就不打官司的思维定势,也造就了打官司的人基本上都是刁民的误读。
最后的三篇《血缘与地缘》是对中国农村“入土为安,叶落归根”的论述;《名实的分离》是对时势造英雄背景下的个人功名探讨。《从欲望到需要》表达了费老对中国社会成长的远景。以上三篇均是都是讲乡土社会的变迁,从动态角度描述乡土社会的现实现象。
费老已经离开我们五年多了,他的这本《乡土中国》写就也有60余年光景。我们中国乡土社会表现的熟人社会特征,在差序格局下的亲疏关系,在儒家礼教的文化传导下,活生生的向世人展示出中国社会的整个面貌。
尽管我们国家在城市化的道路上,已经给传统的中国农村社会生活和生产秩序带来了巨大冲击,包括我们没有了大院邻居经常性的互相串门;尽管我们不像父辈那样会亲自下厨烧菜在家待客,而是每每在酒店宴客应酬;尽管我们的交际圈子越来越朝着价值利用的功力角度,人是认识的越来越多,吃过饭、递过名片都称很“熟”,而知音的真心的知心的确是越来越找不到;尽管我们的孩子包括父母都在被日后视为无用的奥数班消磨时间,而不愿或不敢让孩子去社会实践…这些冲击仍然无法改变中国社会的传统社会伦理观念和家庭观念“内孝外和”。
同样,如果借用这本书来描述一下自己在律师行业解决现实问题的启发意义,也是非常明显的。我们律师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充分的感受到我国律师行业与欧美西方国家的律师有着非常不同的文化:西方律师的按照小时收费的方式,和我们按照包干收费的方式,也直接映射了不同社会文化早就的结算方式;西方社会的以牙还牙的法治强力维权,和我国的止诉息讼甚至全民调解的社会治理理念;西方社会的惩罚性违约损失,与我国填补损失的违约责任形成的不同追责方式等等。按照我自己的比喻,在中国的律师,和西方的律师区别,就好似中国的中医,须有治本的理念;而西方的律师,追求的是指标的效果。与其激烈、快速的干预社会生活不同,我们强调温和、根本的寻求解决问题的路径。所以,在中国做律师,也须考虑到中国的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格局,考虑到中国的儒家和谐文化底蕴。如果说这是从《乡土中国》能够得到的职业启示,我想也是非常不错的。
中国墨读后感篇2
?中国通史》作于吕思勉,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的中国通史,《中国通史》上起远古时代,下至作者写作之年(1922),是一本名副其实的中国通史。在20世纪的史学界,凭个人力量独立完成,囊括了古代、近代和现代三大时段的中国全通史,迄今为此,本书也是其中最权威和最完整的一部。
?中国通史》对中国历史进行一简要描述,对于增加我们的历史文化素养还是很有帮助的,就我个人认为还是值得一看的。
作者当时在这部书中总结了哪些重要的历史经验?对于我们的前途作了怎样的推测?结合中国经济发展历史的叙述,着重说明了中国历代社会改革思潮的主流。他认为中国古代有两大社会改革思潮:一是儒家(主要指经今文学家)主张“三世”之说,要求从“乱世”经历“小康”而到达“大同”的“太平世”,谋求恢复井田制,平均地权;一是法家,主张节制资本,实行盐铁等大工商业官营,管理民间的商业和借贷。法家的主张,汉武帝时桑弘羊曾经实行,但只收到筹款的结果,没有取得改革社会的成效。西汉末年王莽综合儒法两家主张,进行社会改革,结果完全失败,“乃是先秦以来言社会改革者公共的失败”。失败的根本原因是“国家是阶级时代的产物,治者阶级总是要剥削被治者以牟利的”,因而不可能由他们来完成有利于人民的社会改革。
作者认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彻底完成有利于人民的社会改革,而且认为“中国历代社会上的思想,都是主张均贫富的,这是其在近代所以易于接受社会主义的一个原因”。这是作者从我国历来社会改革思潮的主流中,说明我们所以容易接受社会主义而加以推行的原因。怎样推行社会主义呢?作者在“实业”一章中,指出农工商三者之中,“农为尤要”,在叙述农业“自粗耕进于精耕的过程”之后,接着检讨“中国农业进化的阻力”,认为主要由于土地私有和小农制,其唯一的“出路是要推行大农制”,改变生产方式,效法苏俄的集合农场,使用耕作机械,化除农民私见,因为“生活变则思想变,生产的方法变则生活变”。
秦亡后,汉朝迅起。秦在客观上为汉的统一扫清了道路。汉朝对于秦留下的东西是批判的传承的。例如秦是焚书坑儒,而汉则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当西汉屹立于东亚的时期,雄霸于西地中海的罗马共和国的骎骎东来。公元前27年,屋大维实际成为拥有一切大权的罗马君主。罗马的历史由共和时代转入帝国时代。在屋大维统治罗马帝国的时期,西汉的政权逐渐落入外戚王氏手中,公元25年,刘秀即位称帝。刘秀出身汉的宗室,所建皇朝仍然称汉,建都洛阳。史称东汉或后汉。然而,历史总是这样,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公元221年后,统一的东汉帝国被三国鼎立的局面所代替。同时,世界的另一端罗马帝国已由极盛点逐渐下落。公元一至二世纪是四大帝国并存时期。此后它们延续的时间虽然不同,但都失去了在世界历史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愕然发现,历史的发展有多么的相似啊!
我觉得中国通史真的很好,他并不是粗略的讲真个历史故事讲下来,而是从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不同角度来阐述,让读者看到一个知识点就可以以此延伸到各领域。我会坚持读下去的!
中国墨读后感篇3
我怀着对社会学极大的热情读了这本费老的《乡土中国》,读罢,感触颇深。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这里将分开阐关于“土”的思考“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诚然,当今社会,城里人习惯用土里土气、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然而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乡土习惯与现代社会“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形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形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么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可是,真的是傻吗,只不过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这才是我读《乡土中国》的第一遍,我还会读第二遍、第三遍。希望每一次都会有收获!
中国墨读后感篇4
我们很久以后,再回顾这段美好的时光,我们也会笑着、哭着、打闹着去谈论当年的你我他。现在的我们天真单纯、敢说敢做。放飞我们的青春,释放内心的热情,再回首才会无悔于青春。
绿草如茵的操场上,长长的跑道上,那奔跑的身影,挥洒的汗水,一步一步踩着心跳的声音,那欢快的节拍,那紧抿的唇线,呼吸声重得似乎淹没了一切。
当最后冲入终点线时,不管名次是否在前,我们一拥而上,欢呼着。因为他代表我们班级跑过那跑道。但我们清楚属于自己的人生长跑只能自己坚持跑过,在这过程中我们会哭会笑会累,但我们享受着并坚持着。因为在最后一定会有人为我们喝彩,我们不辜负他们,不违背自己的内心,才是对得起这美好的年华。
树叶间的蝉鸣声不绝于耳,老师讲课的声音似乎很远很远,他们俩传着纸条从教室这边飞到那边,沉默的课堂突兀地出现这一活力,吸引了大家的目光,分散了注意力。那花花绿绿的,乱七八糟的涂鸦又是在怎样的缤纷世界呢?那就只有他们俩和老师知道了。胆大是我们的特征,他让我们不计后果,丰富了人生经历,此后我们会语重心长地劝告后辈,不要上课传纸条。
当我们换上厚厚的外套,踩着地上的落叶,伴着飒飒的声音来到学校,大多进入复习阶段,我们渐渐有了自己的目标,会有一张贴在墙后的纸条,上面写着“某人是我的目标,下次我会超过他”的豪言壮志,于是也有了干什么都要超过他的心理。我们不断变强大,对手也是。最后打成平手,拥有傲气的我们一定会咬牙切齿地说“下次我一定比你高”。是的,我们不怕输,不服输,一心想超越对手,不知不觉中得到了成长。
凛冽的风将窗户吹得呼呼响。我们呵着热气温暖着冰凉的指尖,偶尔会善意的将手贴在同桌的脸颊上,帮她驱走困意——尽管他并不困。这时她会放出狠话,一下课将对方追得满教室跑。当上课铃响起,安静地做回座位,身心都觉得十分温暖。我们享受你我之间的打闹,并肆无忌惮的笑着,心底默默珍藏这份友谊。
一年又一年,我们不断成长,奔跑在人生的道路上,向着未知或已知的方向前进,在这成长过程中,我们经历的一切人和事都是我们最宝贵的财富。当你放飞自己的青春,享受学生时的种种,再次回忆,才会觉得青春无悔。
中国墨读后感篇5
?红星照耀中国》又名《西行漫记》,当时因为便于在“白色中国”发行才译成“西行漫记”。坦率地讲,我更喜欢“红星照耀中国”这个名字,觉得更有中国革命的特色,更有力度,更有影响力和冲击力。在没有读这本书之前,我对斯诺的印象还一直停留在高中历史课本上“1970年秋天,斯诺和夫人洛伊斯·惠勒。斯诺一起来到中国,并于10月1日在天安门城楼上和毛主席亲切交谈”。那个时候我总觉得这个洋鬼子不就是来过几次中国,至于这么大肆报道他吗?等真正读了这本书,才发现斯诺和历史书上给人的印象完全不同。我觉得,在那个年代,他是一个发自内心尊敬、热爱红军的国际友人。斯诺站在一个“老外”的角度,深入延安,深入根据地,深入这片西方媒体眼中“土匪聚集的地方”,去真正了解一下“土匪”们的革命精神,去了解一下是什么让他们战无不胜,是什么让他们奋不顾身。告诉读者们“土匪”们并不像想象中那么“又红又专”,为世人呈现一个较全面也较客观的“中国红区”。
很多人看完《红星照耀中国》,会常用这样几个字眼来评价:“热情”、“魅力”、“气质”、“青春”、“活力”等等。斯诺笔下的人物栩栩如生,有趣的太多,在这我并不想详述全部。给我印象深刻的是一个红小鬼的话。当红小鬼给斯诺端来水,斯诺更正之前的“喂”的称呼,改称“同志”道谢,“那个少年先锋队员大胆地看着我,‘不要紧,’他说,‘你不用为了这样一件事情感谢一个同志!’”要知道,这些孩子当时只有大概十二三岁。可以看出,即使在那段艰苦的时间里,人们虽然物质生活极度匮乏,但是精神上却有着极高的信仰和信念,这些青年人作为长征中的特殊群体,用自己的青春视角见证了这一伟大的征程。我想红军长征能够胜利很大部分跟这股“青春力量”不可分割,因为有数据显示,长征时红军指挥员的平均年龄不足25岁,战斗员的平均年龄不足20岁。“青春”无论作为一个象征符号,还是作为一种实际政治力量,对于塑造中国20世纪的作用影响巨大:一般来说,青年倒向了哪边,历史就向哪个方向前进。曾经在《时代》上看过一篇文章,这篇文章是对中国“80后,90后”的批判,认为中国“80后,90后”是“自我一代”,既是追求个人发展,不关心公共事务。其实我想,在中国,并不只是单独的一个特定群体“80后或者90后”不关心政治。我所说的“关心政治”并不是指关心某领导人最近又亲切接见谁了,或者某美女到底与某领导到底有什么关系。我记得我大家在写思想汇报时,常写到“我很关心国家大事,经常看某台某报”。其实我想,你那不是关心政治,是关心宣传。亚里士多德说:“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就是说,人类对公共生活的关心与参与是人类的本能和人性。政治并不比我们去春游野炊时大家自发讨论分配谁带水、谁做饭、谁洗碗,怎么分摊费用。在今天,这种天然的、自发的关心政治的人类本能成为王小波所说的“反熵”行为。这是一个无奈的事实。中国青年与美国青年在政治上所表现不同程度的关心,我想并不能归结为“个人觉悟”,政治环境成了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它能够为年轻人参与政治提供一个“无形保障”。我想,红军长征期间,能够大量涌向这样一批的被后人所赞赏的青年,不仅因为他们有着坚定的信念,当时的政治环境也造就了他们这样坚韧的性格。
斯诺的语言诙谐幽默,读来生气盎然。比如他形容邓发是“中国共产党秘密警察的头子”,在敌人的鼻子底下,在刀口上跳舞,稍有差迟,便会遍尝天下所有的酷刑,最后脑袋搬家,葬身荒野。但他居然那样谈笑风声,有一种黑豹的优美风。他说贺龙是说起话来能叫死人活过来打仗。对周恩来的描写就相对的中规中矩,“他个子清瘦,中等身材,骨骼小而结实,尽管胡子又黑又长,外表上仍不脱孩子气,又大又深的眼睛富于热情。他确乎有一种吸引力,似乎是羞怯、个人的魅力和领袖的自信的奇怪混合的产物。他讲英语有些迟缓,但相当准确。他对我说已有五年不讲英语了,这使我感到惊讶。”然而,对于毛主席,斯诺则是用了很大的篇幅来叙述,这在相当程度上也是一个中国革命的故事。在斯诺的笔下,毛主席被还原成一个有血有肉,有缺点,有个性的一个人。当我想象着毛主席把湖南不是说成“hunan”,而是说成“funan”时不仅黯然失笑。我们不对不承认,毛主席对于中国革命的影响以及其历史地位,尽管其在这过程中犯下过缺点。或许毛主席的一生都跟其性格有着极大的联系。少年的毛主席很有个性,离家出走,甚至自杀。大约18岁的时候,他退学但是拟定了一个自修计划,并且非常认真严格执行,持之以恒。其实想想,我们现在的大学生,上课时候都很难坚持去上,经常逃课了,更别说,如果退学后还能坚持按自己的想法持之以恒去学习。青年的毛主席是一个热血的青年。他和他的伙伴们,“热心于体育锻炼,在寒假当中,我们徒步穿野越林,爬山绕城,渡江过河。遇见下雨,我们就脱掉衬衣让雨淋,说这是雨浴。烈日当空,我们也脱掉衬衣,说是日光浴。春风吹来的时候,我们高声叫喊,说这是叫做‘风浴’的体育新项目。在已经下霜的日子,我们就露天睡觉。”种种的描述,让我们看到的不再是一个被官方神化了的挂在城楼上的偶像,而是一个有血有肉,既伟大也不乏缺点的人。一个浪漫的诗人,一个有着女人为他生,为他死的男人。我想毛主席在是属于中国的,他的每根毛发和血管都刻着中国印记。他了解中国,了解中国人,虽然他也曾希望通过一种来自西方的方式来改变中国,但是他发现,中国不是西方,中国是独特的,无法复制他人的,所以他还是要回归他所激烈批判过的传统,他的一生就是从反抗传统到回归传统,体现在他的政治生涯中就是历史的重复。作为半个知识分子,他具有敢于行动和实践的胆量。
我很欣慰地看到作者没有把这本书的任何人写成具有神性的人,而是写出了许多个终身为了中国革命而兢兢业业,准备奉献自己一身的人。
我觉得这种本书其实完全可以当成一本游记来看,虽然是60年前写的书,但是美国人的那股满不在乎的洒脱劲变成文字后真的很有魅力。斯诺以他充满热情和生动的笔触,记录了日渐成熟的中国共产党在苏区的一点一滴。大到毛主席对抗日战争的著名论断、共产党的基本政策,小到党员和民众的言语神态,斯诺以他出色的纪实文学技巧记录了正在成长中的陕北苏区的一副立体而丰富的影像,让阅读者无不身临其境般的为之动容。虽然我们很想拿现在的共产党和以前的共产党来比较,但是我个人觉得是没有可比之处的,毕竟很多时空限制太多。但是我仍然觉得那个时代的共产党,已经成为一个传奇,他们有些孤独,或者是非常孤独,但却在幽暗的历史隧道中闪光。
中国墨读后感篇6
书并不长,但读得很慢,通常一句话要读上个两三遍,再联系上下文,中间还不妨恍神发呆。语言有些晦涩,许多地方依然一知半解,但一本书下来,终是学到了些。
作者似乎一直在比较,不论是一种概念、一种名词,亦或是一篇论文,围绕着对立面来比较,亦如城与乡,西与中。这让我在那些晦涩的语言中,可以得到一丝明晰的脉络。
乡土中国,用作者的话说,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乡土中国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了解中国社会。书中一共汇集了十四篇小论文来阐述这个概念。
“乡”给我们的印象永远是亲切的,每次从异地归来不都用“归乡”二字来形容吗?有人说乡下人“土”,但作为乡下人的我们从来都是以“土”为骄傲的,就像作者在书中说的那样:‘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中国是农业大国,而成就这样一个国的便是那些“乡下人”,于是土与人之间形成的那一道深深的羁绊一直影响着世世代代。土地养育了人们,人们维系了土地,所以人们对土地的诚挚就不仅表现为种植,而且还投入了情感。走不出与进不入的乡土就这么形成了,我想这就是为什么中国的乡村采取自然而然的自治。
血缘、地域、文化和伦理道德往往在乡下人眼中比金钱等浮华的东西看得要重。作者其中一篇论文《无讼》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无讼源于《论语》:“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简而言说,就是人们在发生纠纷时不主张利用诉诸法律来解决问题,而是利用传统的伦理道德等观念来调节协调。在文章中作者也指出了许多小例子,比如在乡下,人们以诉讼为家族之耻,而讼师则为一个讨不到媳妇的职业。这与我们今天的现象完全不同,在法律至上的今天,讼师也就是律师是一个被认为不可或缺且高尚的职业,经常被各种大妈们冠以好女婿的称号。如果说乡土是中国社会中的一种体系,那么我们今天生活着的社会有些类似于西方但又掺杂着乡土的传统。而我们便是置身于这样一种环境之下。既不似西方的那种干捆柴式又不似中国乡土的涟漪式,这种奇怪的社会结构也就造成了现今人们对待一些社会问题的冷漠与情感的缺失,变得患得患失,矛盾不堪。
提到这儿就不得不说到作者提出的一个名词——差序格局,一种发生在乡土间以人的距离远近来判断人际关系的格局。造成的因素有很多,血缘的远近,地域的远近……但其实,维系这些最根本的因素,便是土地。人们由于土地相依相生,由于土地相争相斗,要不“斗地主”如何而来?这个土地可以是实在的土地,也可以是象征意义上的,它代表了人们的根、人们的源。随着时代变迁,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乡下人涌入城镇,城镇逐渐饱和,村落逐渐稀少,我想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这句话用在这里十分合适。在中国的城市,人际关系完全不能靠差序格局来描述。住十年的房子,对于自己的邻居却毫无了解,也不能像在乡下那样,走亲串巷,人们都知根知底。在这个由钢筋水泥筑建的环境下,人们也渐渐消除了涟漪,而组群分明了。
再举个特殊的例子吧,也是我觉得即使是在城市中的中国人也回归乡土社会的一种表现:就是春节。在这个对于中国人可以说最重要的节日里,不论多么严谨刻苦的人都会放下手边的事,去享受春节所带给自身的劳累,而且还乐此不疲。每到除夕之际,各家各户都要忙碌起来,为大年三十做好准备。采办年货、洒扫庭除、祭五脏庙等等,还不忘记把封尘已久的微信群搜出来抢红包。在这期间,人们所有的烦恼好似都忘掉了,都洋溢着微笑和喜悦,这大概就是春运大迁徙和大拥挤出现的缘由吧。尽管人再多,归根的心比初一的“旺火”还热烈。所谓乡愁,不过如此。
安土重迁,黎民之性;骨肉相附,人情所愿也。
中国墨读后感篇7
那些藏在心中最软的地方的感情,当遇到这种感人至极的事迹时,就会触动感伤……
当我看完《感动中国颁奖典礼》后,我心中有如被石子激荡,泛起层层波涛……我能像感动中国获奖者那样在不同方面展现我们中国人美好品格吗?我能像陈斌强一样成为孝子吗?
陈斌强是一个孝顺的人,身为教师的他,不幸的是母亲过早地患上了老年痴呆症。年迈的母亲居然已经不认识自己的儿子,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有一次,母亲不小心一个人走丢了,在警察的帮助下才找到了母亲。孝顺的他决定再也不跟母亲分开。以后每天去学校教书,他都用小时候母亲背过他和姐姐妹妹的绑带,把自己和母亲绑在一起,骑上摩托车上下班。学校校长为了让他方便照顾母亲,特地给了他一间宿舍……他给自己列了张长长的照顾母亲时间表,起居、洗漱、穿衣、喂饭乃至大小便,陈斌强样样照顾周到……
陈斌强有一颗那么孝顺的心啊!小时候,妈妈用布带背着他长大。长大了!他用这布带背着母亲,这根布带就是母爱,就是儿子的一片孝心,一片感恩心。我跟他比起来简直太惭愧了,我竟然为了让妈妈给我买一个玩具就向妈妈又打又踢,从来就没有体会过母亲的感受,我真是太过分了。
现在想想,自已是多么的不孝!《三字经》里说“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古人都懂得要孝顺父母,知书达理的我却没有做到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真是不孝。记得有一次,天气十分热,家里空调坏了,我却叫妈妈帮我扇扇子,妈妈她累得满头大汗!唉,我都12岁了,还不如9岁的黄香呢!
陈斌强的孝心确实令人感动,他不仅感动了我,也提醒了我要知恩图报。
在朦胧的眼神中,我仿佛看到了我的孝心在觉醒,我正在为妈妈洗脚……
中国墨读后感篇8
?红星照耀中国》的作者-的语言诙谐幽默,读来生气盎然。
比如他形容邓发是“中国共产党秘密警察的头子”,在敌人的鼻子底下,在刀口上跳舞,稍有差迟,便会遍尝天下所有的-,最后脑袋搬家,葬身荒野。但他居然那样谈笑风声,有一种黑豹的优美风。他说贺龙是说起话来能叫死人活过来打仗。对周恩来的描写就相对的中规中矩,“他个子清瘦,中等身材,骨骼小而结实,尽管胡子又黑又长,外表上仍不脱孩子气,又大又深的眼睛富于热情。他确乎有一种吸引力,似乎是羞怯、个人的魅力和领袖的自信的奇怪混合的产物。他讲英语有些迟缓,但相当准确。他对我说已有五年不讲英语了,这使我感到惊讶。”然而,对于-,-则是用了很大的篇幅来叙述,这在相当程度上也是一个中国革命的故事。在-的笔下,-被还原成一个有血有肉,有缺点,有个性的一个人。当我想象着-把湖南不是说成“hunan”,而是说成“funan”时不仅黯然失笑。我们不对不承认,-对于中国革命的影响以及其历史地位,尽管其在这过程中犯下过缺点。或许-的一生都跟其性格有着极大的联系。少年的-很有个性,离家出走,甚至-。大约18岁的时候,他退学但是拟定了一个自修计划,并且非常认真严格执行,持之以恒。其实想想,我们现在的大学生,上课时候都很难坚持去上,经常逃课了,更别说,如果退学后还能坚持按自己的想法持之以恒去学习。青年的-是一个热血的青年。他和他的伙伴们,“热心于体育锻炼,在寒假当中,我们徒步穿野越林,爬山绕城,渡江过河。遇见下雨,我们就脱掉衬衣让雨淋,说这是雨浴。
烈日当空,我们也脱掉衬衣,说是日光浴。春风吹来的时候,我们高声叫喊,说这是叫做‘风浴’的体育新项目。在已经下霜的日子,我们就露天睡觉。”种种的描述,让我们看到的不再是一个被官方神化了的挂在城楼上的偶像,而是一个有血有肉,既伟大也不乏缺点的人。一个浪漫的诗人,一个有着女人为他生,为他死的男人。我想-在是属于中国的,他的每根毛发和血管都刻着中国印记。他了解中国,了解中国人,虽然他也曾希望通过一种来自西方的方式来改变中国,但是他发现,中国不是西方,中国是独特的,无法复制他人的,所以他还是要回归他所激烈批判过的传统,他的一生就是从反抗传统到回归传统,体现在他的政治生涯中就是历史的重复。作为半个知识分子,他具有敢于行动和实践的胆量。
我很欣慰地看到作者没有把这本书的任何人写成具有神性的人,而是写出了许多个终身为了中国革命而兢兢业业,准备奉献自己一身的人。
我觉得这种本书其实完全可以当成一本游记来看,虽然是60年前写的书,但是美国人的那股满不在乎的洒脱劲变成文字后真的很有魅力。-以他充满热情和生动的笔触,记录了日渐成熟的中国共产党在苏区的一点一滴。大到-对抗日战争的论断、共产党的基本政策,小到党员和民众的言语神态,-以他出色的纪实文学技巧记录了正在成长中的陕北苏区的一副立体而丰富的影像,让阅读者无不身临其境般的为之动容。虽然我们很想拿现在的共产党和以前的共产党来比较,但是我个人觉得是没有可比之处的,毕竟很多时空限制太多。但是我仍然觉得那个时代的共产党,已经成为一个传奇,他们有些孤独,或者是非常孤独,但却在幽暗的历史隧道中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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