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表达让我们意识到,阅读可以改变我们的思维方式与生活态度,我们在写读后感时,应该力求做到真实、诚恳和独特,下面是会写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读后感600以上字6篇,感谢您的参阅。
读后感600以上字篇1
家书,一笔一画寄托着对家人的牵挂。在古代,“洛阳城里见秋风,欲作家书意万重”,一封家书“复恐匆匆说不尽,行人临发又开封”。在近代,傅雷一家如何表达思念?
傅雷给儿子的家书中饱含着对儿子的殷殷教诲与期望,满含着对艺术、人生的思考、对立身处世的叮嘱。小到对音乐的见解,大到国家大事,字里行间,满含着爱。
回望宋代,陆游年迈时“东望山阴何处是?往来一万三千里。写得家书满纸空。流清泪,书回已是明年事。”自叹徒劳,却又“寄语红桥桥下水”,不甘浮于心间,借水怀人。
回望明代,袁凯百无聊赖时收到家书,却“行行无别语,只道早还乡”,只有家人的期盼。
回望近代,傅雷在一封封家书中告诫儿子,当儿子取得成就时又丝毫不吝啬他的赞扬——“东方升起了一颗星,这么光明,这么纯净,这么深邃;替中国创造了一个辉煌的世界纪录!”信中,傅雷对儿子也极为严格,将错误严肃地提出来,严厉地要求儿子一一改正,但是,这无不表达着父亲对儿子的`无限期盼和爱,即使相隔千里,儿子的身边总有一个谆谆教诲的父亲,教他立身处世。信中同时暗含着苦,令人唏嘘——父母不能陪伴儿子的苦、傅雷夫妇不能见到孙子的苦、傅聪未能尽孝的苦……种种情感交织在一起,汇成一封封书信,将自己的思念寄给远方的亲人。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却不能洗刷内心的思绪。即使异地相隔,也不能阻断亲人那熟悉的字迹,那倍感亲切的家书。
蓦然回首,家书已离我们日渐远去,网络架起了沟通的桥梁,即使相隔万里,仿佛近在咫尺。科技发达的今天,书信已经渐渐赶不上时代的脚步,驿站的消失,见证了一个国家的崛起。书信象征过去,科技代表未来,但无论是书信还是科技,都满含着一代代人的家国情怀。
傅雷的家书,只是近代的一个缩影,它随着历史而失去在通讯上的地位,但在它身上的亲情永不消逝,家书,一直是家人情感的表达与寄托。
读后感600以上字篇2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侯;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伴随着一句一句优美的语句,我们走进了朱自清先生的一篇文章――《匆匆》。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作文本人对时光飞逝的无奈。作者在文章中写出了时间的匆匆,让我们大家都觉察到时间去的非常急忙,想伸出手去遮挽时间时,时间又顽皮地从我们遮挽着的手边溜去了。这真是应了那句话:“逝水不会有重归,时间不会有重返。”
作者朱自清是一名伟大的作家,连他自己都感到时光流逝得快,自己还没等为国家做出贡献,时间就已经溜走了八千多日。再回想一下我,我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四千多日了,可从未体会过时光的飞逝。
记得在四年级的时候,放学因为父母都有事情,回到家都已经很晚了,还有数学每一天都要练习的十道计算题还没有写。哎,今天就别写了吧,反正老师都不检查!我懒惰地想着。于是第二天早晨,数学老师偏偏要检查昨晚的十道计算题,我被数学老师抓住了,一下补了五遍。哎,想一想都觉得不应该啊!从那一天起,我就经常用“今日事,今日毕”这句话来激励自己,时刻鞭策我永远进步!
再回想一下我低年级的时候,不懂得珍惜大好光阴,放学一回到家做完作业,也不帮家长做家务活儿,也不下楼锻炼身体,就一屁股坐在柔软的沙发上,兴味盎然地看电视。那时候的我,却万万没有想到――时光,就是在这一点一滴中飞速地流逝了。后来我上了高年级,慢慢地懂得了珍惜时间。放学回家做完作业,我都会挑一本自己喜爱的书籍,津津有味地阅读起来。在我读书的过程中,就算时光流逝地那样快那又怎样?我是在时间流逝中获得的新的知识。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同学们,我们从今天开始要做一个格外懂得珍惜时光的好学生,要把宝贵的时间利用在好的方面上,这样,流逝了的时间也有意义,更有价值。
当我们在发呆的时候,日子会从我们的眼前飘过;当我们在玩电脑的时候,日子会从键盘上踩过;当我们在看电视的时候,日子会从屏幕上走过。让我们静下心来仔细地思考思考,我们的一生中能有多少个美好的时光呢?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可我们的日子将会一去不复返。从今日起,我们一定要好好地利用时间,好好地珍惜时间,不要让我们的大好光阴一点一点地从我们的生活中流失。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世人苦被明日累,春去秋来老将至。朝看水东流,暮看日西坠。百年明日能几何?请君听我明日歌!”
读后感600以上字篇3
我看了《红楼梦》而感到悲惨;看了《俗世奇人》而感到大千世界的奥秘;看了《小英雄雨来》而感到敌人的所作所为是多么可耻。而当我看了四大名著中的《西游记》时,心中有说不完的感受。
?西游记》的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这是一本古代神话小说。它主要写了唐僧师徒四人,经历千辛万苦经过九九八十一难,到西天取回真经的故事。
在八十一难中最令人感叹又最让我伤心的一回是第三十二回——女儿国。每个人都为女儿国的国王和唐僧的故事令人难忘,而又容易的一回,可当深入去了解,就会发现与众不同……因为女国王一心想和唐僧,虽然唐僧想与徒弟们去西天取经,但我从她说的一句话中,体现了她对唐僧的情——“我愿与你共同遇难,一起取回正经”所以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情劫难与,死于方休。
除了三十二回女儿国,第二十二回三打白骨精也令人印象深刻。
三打白骨精中,一打时白骨精可狡猾了,变成一个如花似月的少女来骗他们,从中我也感受到她是一个阴险狡诈的人。三打中,孙悟空可真是火眼金睛,一下就可以看穿她的阴谋,而从中我也可以看出唐僧是一个善良而不杀生的人。虽说他没有让孙悟空那么厉害,但他有一个好心肠。唐僧因为孙悟空杀了生,所以他赶走了,但是孙悟空不会离开的,因为他一心想着他的师父。
其中,第十回大闹天宫也深受喜爱。这一回主要写了孙悟空在大会上偷吃仙桃、喝了御酒、吃了仙丹,已经有了金刚不坏之身,他也被太上老君用武火烧成火眼金睛。从中我发现了孙悟空是一只活泼,可爱,有灵性的一只名副其实的“泼猴”。
这就是我为什么喜欢《西游记》的原因。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是我的新标准。
读后感600以上字篇4
我记得小时候我是很讨厌昆虫的,因为总觉得它们的样子很让我害怕。尤其是蜂,蜂的刺使我不敢接近它,因为我被刺过。但读了《昆虫记》后,我不再对昆虫们那么反感了,反而觉得它们变的可爱了。
这本《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国的亨利.法布尔。他写的《昆虫记》里面,有好多昆虫的名字,有很多是我连听都没听过的,尤其是蜂的名字,我以前只知道两种蜂的名字:竹蜂、马蜂,但没听说过什么采棉蜂、采脂蜂……
竹蜂和采脂蜂的居住之处颇为有趣,它们是住在遗弃的蜗牛壳里。那些爱捉弄蜗牛的朋友们可就要小心了,如果你倒霉的正好拿到的是已经居住了采脂蜂的蜗牛壳,那就只能怪自己了。采脂蜂往往选蜗牛壳中大小适宜的一节做它的巢,它们常常用细砂嵌在树胶上做成有图案的膜。在用树脂和沙粒做成的盖子下,还有第二道防线,用沙子、细枝等做的壁垒。在第二道防线后面就有两间房间,一间大的给雄峰住,一间小的给雌蜂住,因为采脂蜂的雄峰比雌蜂大。
有时候,采脂蜂筑巢的时候,会因一个小疏忽而造成下一代的悲剧。如果采脂蜂在一个蜗牛壳中筑巢,但它却不知道蜗牛壳已经有主人了,等巢里的蜂长大了,它们咬破了胶膜,冲破了防线,想解放自己。但是,它们的通路被一个陌生的家堵住了,因为这壳原本的主人的幼竹蜂还在孕育。就这样,可怜的幼采脂蜂就因母亲的一个小疏忽就结束了生命。
这一个小故事,可以让我们明白,一个小小的错误是不可忽视的,它可能会酿成一个让自己终生后悔的结果。
读后感600以上字篇5
寒假我读了妈妈给我买的《老人与海》这本书。读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难以平静,这位平凡却又可敬的老人使我明白一个道理:做人不应该被任何困难所压倒,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困难顽强斗争。
这本书是著名作家海明威的作品,讲述了一位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终于在第八十五天钓到了一条重一千五百磅的大马林鱼。老人在船上与大鱼周旋搏斗了三天,最终将大鱼杀死绑在小船的一边。在归程中陆续遭到鲨鱼的袭击,他用尽了一切手段来反击,可回港时只剩下鱼头鱼尾和鱼骨架的故事。
每当我读到老爷爷与鲨鱼斗争的情节时,我的心里都十分紧张,可是老爷爷总是用乐观的精神去解决。读到这里,我不由想起自己无论做什么事只要有一点不顺利就会退缩,甚至于有时还会说几句垂头丧气的话,特别是那次妈妈带我去游戏池的事:那天,我们来到游泳池边,妈妈先示范了一遍如何憋气,接着我就下水按照妈妈所教的那样学习憋气,第一次坚持了7秒,第二次坚持了10秒,第三次坚持了12秒。妈妈笑着对我说:“你学得很快,如果憋气的时间能够更长些就更好了。”于是,我继续练习,可是我都没有办法坚持到20秒,因为憋气的时候总感觉胸口堵堵地喘不过气来,非常难受,就把头伸出水面不想再练习了。再看老爷爷,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毫不退缩勇敢地面对。我决定,今年暑假如果疫情结束可以出门,我一定认真练习游泳,直至掌握要领,这样可以提高身体素质,丰富生活。
?老人与海》歌颂了老渔夫不畏艰险努力奋斗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像他那样,不能满足于现状,随时积极向上,做任何事都能坚持不懈。
读后感600以上字篇6
读了《城南旧事》这本书,我不禁回忆起了自己童年趣事,曾几何时,我也在乡下池塘边捉过鱼虾,也曾在炎热的夏天里用缠着蜘蛛网的铁圈捉过知了。曾几何时我还抓了蝌蚪在鱼缸里养着想观察它的成长过程……童年,是一生中最珍贵的经历,贮存在心灵深处,如阳光般温暖。
本书的主人公是英子,书中透过小姑娘英子的眼晴,描写了二十世纪北京许许多多的人和事。作者林海音在简介中也曾说过:“这几年,我陆续完成了这本书的这几篇,它们的故事不一定是真的,但写着他们的时候,人物却不断涌现在我眼前。有斜着嘴笑的兰姨娘,骑着小驴回老家的宋妈,椿树胡同的疯女人,井边的小伙伴,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从作者的说明中我能感受到,旧北京南城的那些事,也深深浅浅的留在我的脑海中。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浮刻的是:我站在骆驼的前面,看它们咀嚼的时候,上牙和下牙交错的磨来磨去,大鼻孔里冒着热气,白沫沾满在胡须上。我看呆了,自己的牙齿也动起来……。从中我可以感受到英子的天真无邪。是啊,小时候,又有谁能忍住因对小动物的好奇而不去模仿呢?童年只有一次,但愿每一个人都可以拥有值得让自己怀念的美好童年,带着永不褪色的记忆走过一生。
“长亭外,古道也,芳草碧连天……”,听,多么伤感动听的旋律,伴着这个旋律,花儿落了,英子长大了,在这淡淡离別的哀愁中,我忍不住再一次捧起了《城南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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