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可以帮助我们提升自己的文学鉴赏和批评能力,大家都知道,作文是学习语文的重要一环,会写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我喜欢的人物作文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我喜欢的人物作文篇1
一颗星辰划过苍穹,照耀着楚霸王的帝王星陨落于历史的长河中,为他准备了舟楫的船夫知道,项羽的一句自叹“无颜面对江东父老”吹散了他回家的渴望。但这不是他轻生的原因,他只不过是不想再让江东父老再遭战乱,这时一个复杂的人也简单了。
那伟大的失败,使我记住了项羽。谁说他输得彻底,在与故乡一江之隔的战场上,在最后一次冲锋倒下,这反而让人记住了江东,那果然是出人才的地方。
刘邦呢?那胜利的刘邦呢?人们也记住了他,在《高祖还乡》中,他尽情演绎了一个泼皮无赖的角色,论军事他不如朝信,论文采他不如张良,论人品才干,萧何远在他之上。他死后连他的吕后也篡了权。他对故乡又有几分情谊?这样一个人,怎么当的皇帝?笑,也许项羽也在痛诉,我怎么能输给他呢?
项羽确实输了,输给了刘邦,但他分明又赢了,至少,他做到了一点刘邦没有做到的事情,故乡的爱。他也许在最后一刻向故乡告别过,告别宝马,告别巨戟,告别虞姬,告别故乡,回为他爱他们,人们看到了,看到了项羽的义薄云天,信守诺言,遵守道义,也看到了刘邦的无情无义,对故乡人的冷淡。在人们心中,怀念着项羽,敬佩着项羽。
胜者为王败者为冠,这一名言在那一时代被改写了。更多的是对高祖的讪笑。在中国历史上林林总总的真假英雄的生平中,霸王别姬,是对亲人的亲情;破釜沉舟,是对人民的友情;乌江自刎是对故乡的乡情。如此多情之人,更被人民接受,也成了一个神话。
项羽失去了江山,却没有失去故乡,失去故乡的爱。他不愿自己的挫败连累故乡,独自吞下了苦果,他此时应该有句潜台词:“对不起了故乡,让你失望了,让我独自承担代价吧!”
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
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人杰、鬼雄是对项羽的评价,这也是对他情义的诠释。人们对于市井泼皮的刘邦和亡楚贵族的项羽也有了嘲笑与敬佩。
无情无义的人,人们顶多把他当作一个土霸王来看待,怎么会视作真英雄呢?胜负乃兵家常事,而情义无价,情谊与情义才是决定一个终极意义上的成败。古人不远,项羽让我们懂得了生命与情义的释义,楚霸王就是我们共同的老师。
我喜欢的人物作文篇2
我最喜欢的卡通人物是兔巴哥,因为它十分的活泼机灵、幽默有趣。
兔巴哥经常会有许多险遇,但每次都因为它的聪明机智而顺利脱险。记得其中有一次是这样的:一天,兔巴哥坐在它的洞口津津有味地啃着美味的胡萝卜,天空中忽然飞来一只秃鹫。秃鹫长着镰刀似的嘴巴、光秃秃的脑袋和灰而无神的眼睛。它对准着兔巴哥俯冲了下来,但兔巴哥却继续啃着它的萝卜,似乎胸有成足的.样儿。这只秃鹫冲到洞口对兔巴哥说:“我要把你带回家煮着吃。”兔巴哥灵机一动,不慌不忙地说:“好啊,不过你先等一等,我进去冲个澡再出来。”秃鹫想:反正它也逃不出我的手掌心,不如我就在上面等它出来直接抓回家煮着吃,不用再洗了,嘻嘻。就这样,笨秃鹫在洞口等呀等,迟迟不见兔巴哥上来。突然,它听见兔巴哥在洞里唱道:“我正在舒舒服服地洗澡,不过上面有只笨秃鹫在等着我……”。秃鹫被激怒了气得怒火中烧掉转脑袋“嗖”地一声钻入了兔洞只听“咚”地一声秃鹫被兔巴哥后腿一脚踹到半空摔了个半死半天回不过神来,兔巴哥趁机逃走了。
兔巴哥就是用这样的计谋脱离了秃鹫的魔爪,你说它是不是很机智聪明?当然它的险遇可不就是这一回,例如兔巴哥智斗蒙面大盗、兔巴哥打败天下无敌手、兔巴哥巧治猎人……还有很多很多就等着我下次再给你们一一介绍吧。
总之,兔巴哥是一个机智诙谐的卡通人物,也是我心中的小英雄。
我喜欢的人物作文篇3
我喜欢的卡通人物有聪明的喜羊羊,帅气的奥特曼,英勇的幻影忍者。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英勇的幻影忍者——赞。
幻影忍者赞是一个钛合金忍者,非常的酷。他的脑子里有他的助手,钛合金忍者皮克。他的背上背着剑,口袋里装着飞镖。他的眼睛是白的,还发着光。
他的判断力特别准,每次都能想出特别好的计划,打败敌人。他很擅长扔飞镖,可以掌握冰的变化。他还可以变成别人。
有一次,忍者寇被敌人抓了起来,扔进了牢房。赞为了救他,就变成了敌人大将“紫外线”的样子,然后闯了进去。他对卫兵说:“我要和那个忍者单独说话,”卫兵说:“好的,”于是,他就进去了,他进去后变回了原形,然后给寇说了个计划,就出去了。赞刚走,寇就开始了行动,最后寇逃了出来。原来,寇跳到了地下列车上,逃了出去。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乐高幻影,忍者赞。
我喜欢的人物作文篇4
有人喜欢神机妙算的诸葛亮,有人喜欢英勇神武的关羽,也有人喜欢武功盖世的张飞,而我却喜欢三国时北方的统治者——曹操。
曹操出生在一个宦官家庭,曹操智谋过人,他与刘备一起煮酒论英雄,说当今只有三人能成大事,分别是曹操、刘备、孙权。曹操还怜惜人才,他看到关羽、赵云英勇神武,想留在自己麾下,但是两人忠肝义胆,没能留住。
曹操不仅足智多谋,还是一位文学家。他写过一首诗叫《龟虽寿》,这首是表达了曹操晚年还想报国,但已无力实现的悲切心情。曹操有一个儿子也非常有才,他名叫曹植,他在七步之内创作出《七步诗》。
曹操取得献帝的信任,此后,国家大权就落到了他手里。有人说曹操是一个奸臣,可是我认为他是一位“活世之能臣”。
曹操在仓亭大破袁绍,收降吕布,他的性格特点是只要人帮过他,他就会重重悬赏,但只要有人害过他,他就一定要除掉这个人。
曹操在人们眼里形象不是很好,都用贬义词形容他。
“携天子以令诸侯,掌天下之柄”的曹操在北方占据了有利地位,招兵买马,准备统一全国,备八十万大军准备南犯孙权,手握着八十万大军有利地位,可北方人不习水性,可诸葛亮巧借东风的原因,曹操大败,撤回北方,养精蓄锐,招兵买马,准备再次统一。曹操于建安二十五年春正月死于建康享年六十六岁,曹操一生纵横天下三十余年,群雄皆灭,只有江东孙权和西蜀刘备没有剿灭,可谓一世英雄!
我喜欢的人物作文篇5
五千年的文化,传承着一代代的文明。再长久的时间,也不会遮住耀眼的星光。若愿意回首,等待你的就不会是千年之久。
愿意回首,相信你的多情,无时间之隔。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短短十三个字,在初读时便有了心灵的触动,一种悲哀惋惜便巧然滋生。一叶诗承载的不仅仅是文字,诗句之间,我们感受到了你的无奈,无奈与妻子阴阳两隔;感受到了你的凄凉,无处寻觅的`失落。或许你不愿接受与妻子生死殊途,依是旧情难忘。“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无限的悲哀钻进你的内心,一种揪心之痛却也只有眼泪可以代为发泄。哪里是无言,纵有千万句想告知,也不如眼泪来的痛快。
好一个多情的苏轼!
愿意回首,想信你的多愁善感,无时间之隔。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一句诗已善过万语千言。一朵黄花凋零,划过愁思。婉约的名号,前生潇洒,快乐无处不在;而后生,家世败落,丧夫之痛将她浸沫在愁苦之中,整日把酒做欢。一句“星桥鹊驾,经年才见想离惜,别恨难穷”更是令人有所感。那种甘肠寸断,那样的难舍,早已看出她对丈夫的爱,寄情于一草一木,一鸟一兽,这样情,让人情何以堪?更想“梧桐更兼细雨”的千古愁思。
好一个多愁善感的李清照!
愿意回首,相信你的豪迈,无时间之隔。
“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无需再多的文字去概括、渲染一个桀骜不驯的灵魂,一种真性情的豪迈,终塑成一代诗仙,受万人敬仰。袭一身白,拿一壶酒,戴一顶帽,不受约束,享自由。不为官位眼红,不屑奸臣,这是一种怅然。“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这种傲气与清气不禁使人叹服。不愧杜甫称赞其诗“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又有“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而这全源于他的那种豪迈之情,敢怒敢言。
好一个豪迈的李白!
愿意回首,相信你的忠诚,无时间之隔。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他的忠诚,已是超凡脱俗。移情于物,亦表达了对理想和信念的执著追求。在腐朽的官场里,他是一朵孤花,却终得花落枝头。但也愿化做肥料泌入泥土为下一代引得芬芳。如此一来,也算报效祖国。
好一个忠诚的龚自珍!
瞧吧,若愿意回首,古人不远。
我喜欢的人物作文篇6
三国时期,是的,大家很了解。怎么形容三国?两个字乱世。正所谓乱世出英雄,这是个英雄辈出的时代。
赵云,字子龙。坐下汗血宝马。手中长枪飞舞赵子龙浑身都是胆!这可不是什么虚名,我很佩服他那一身胆呢!长坂坡一战,面对着曹兵八万雄狮,如入无人之境。要换了别人,早吓的大叫一声,滚鞍下马了吧!何况还怀抱后主呢!
大家都知道赵云是武将,可我认为他是全才,不易怒不骄傲。文武兼备。关羽因为傲,先殁了。张飞因为怒,也殁了。诸葛亮因为操劳过度调理不佳而殁了。他虽然不是笑到最后的那个,不过,我们是不是都要向他学习呢?他的忠心不可否认。不然,几次被围之时,他怎么不向别人一样投降呢?
赵子龙可是举世闻名的人。当曹操把刘备的兵围成了包子馅儿的时候,他带几千人马杀入阵中,吓得曹操领军转头就跑。当陆逊把刘备一把火烧得进退不得,左右为难之际,他又来救驾了。杀入重围,救出刘备。陆逊一听吾乃常山赵子龙!急令退兵,连把刘备困死在白帝城的心都没有了!可见一身胆的名字绝不会错啊!
好了,说这么多。就讲一个他的事迹吧!当年孙权荆州被夺之时,曾多次派人去要,都被诸葛亮和刘备漂亮的演技哄了回去。于是孙权放大招,把刘备夫人孙小妹召回,还带着阿斗。本以为阿斗可以换回荆州。可是啊,他们还是低估了赵云。赵云正在不远处,看见孙小妹抱着阿斗上了船,大惊。飞马赶来。小船追大船。看看赶上来了,东吴将士一起放箭。他直接跳上去把阿斗夺回来。可以说,赵云真可谓是刘阿斗的福星啊!长坂坡一战是他,现在还是他。没有赵云,就没有阿斗了!
好了,到此为止吧!常胜将军的威名,赵子龙一身的胆量,可不是想有就有的啊!
我喜欢的人物作文篇7
三毛是个没父母的孩子,经常被其他孩子嘲笑和欺负,是个可怜的孩子。
三毛的脸圆圆的,脑袋很大,头发有三根,所以叫他三毛。他的眼睛不大不小,鼻子长长的,嘴巴很大,耳朵像一把扇子,身体瘦瘦的。
三毛很可怜,经常想起自己的爸爸妈妈。有好心人收养他,不幸好心人家里破产了,三毛又过起了他的流浪生活。又有一个练武术的好心人来收留三毛了,三毛非常的开心,因为他又有吃又有住了而练武术的只是想三毛代他卖艺,三毛成天吃不饱住不好,真可怜。
有一次,一个强盗让三毛帮他偷东西,就可以吃得饱,穿得好,住得好了,三毛只好答应。一天,有一对棉花被车子带走,三毛看见了就赶紧去偷,最终被打了一顿,三毛再也不敢偷鸡摸狗的事了。我不希望三毛在偷东西了。
三毛很爱学习,别的孩子不要去读书,三毛就请求别人让他读。
你们喜欢他吗?我可喜欢他了!我长大了一定要捐钱给三毛,让他找到父母,得到家庭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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