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写得好是可以吸引更多的人阅读的,写读后感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下面是会写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写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精选7篇,感谢您的参阅。
写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1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一共讲了三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血字的研究,第二个故事是四签名,第三个故事是巴斯克威尔的猎犬。三个故事写的都非常吸引人。
我最喜欢第一个故事,讲了歇洛克·福尔摩斯破了劳里斯顿花园街命案的故事。
劳里斯顿花园街3号一栋楼的一间空房子里,发生了一起杀人案,格雷格森警探找不到线索,希望福尔摩斯去查看。
福尔摩斯和华生到现场后,福尔摩斯通过泥泞路上的马车轮印判断凶手和死者是乘马车来的。福尔摩斯测量地上凶手脚印的距离,大约是四英尺半,从步幅来推测,这人个头不矮,而且,人往墙上鞋子的高度,往往是与视线平行的,“rache”血字离地面正好六英尺高,福尔摩斯还发现死者生前一直没动,而凶手的步子越来越大,这说明凶手情绪越来越激动,最后在盛怒之下,杀害了没能及时逃走的死者。
推断墙上的血字是用食指写的,一些墙灰竟被他的长指甲刮了下来。另外,根据地板上的烟灰判断出那烟是特里奇雪茄。推断凶手的脸色发红,是因为现场凡是有血迹的地方都有凶手的脚印,于是,福尔摩斯大胆推测,凶手血气旺盛,因情绪过于激动,导致鼻子大量出血。
福尔摩斯最终派一些流浪儿找到了凶手霍普,骗说要租用他的马车,霍普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骗到了楼下……
福尔摩斯仔细观察凶手遗留下来的蛛丝马迹,运用他缜密的思维,对案情进行细致严谨的剖析,一层层的抽丝剥茧,巧妙的解开那些凶案背后的真相。我真佩服大侦探福尔摩斯,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做什么事情都要认真,细心,不要粗心大意。
写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2
从今天开始就正式放寒假了,为了庆祝我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了好成绩,妈妈带我去玩,经过一家图书馆时,妈妈说让我买几本书寒假时读。我进去后,左挑右选,终于找到了合适的书,我把它买下来。大家一定会问我为什么要买这本书呢?因为我长大后想当一名侦探,在动画片中,我喜欢看的就是《名侦探柯南》,他是一个外表看似小孩,智慧却过于常人的名侦探 柯南,而他也是福尔摩斯的粉丝。
福尔摩斯在破案时,出发点就和别人的不一样,他会注意那些非常小的,不值一提的线索,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往往这些就是破案的关键。回家后,我迫不及待的翻开来读,第一页上,有一行字:走进名著经典的世界里,与他一起优雅,一起荡漾,一起芬芳。福尔摩斯说过一句话:生活就是一根巨大的链条,只要抓住其中的一个环节就可以推想出整个链条,只要善于观察和分析就能从人的每个表情,每次肌肉的牵动上推断出此人的内心想法。从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裤子的膝盖处甚至大拇指与食指间的老茧、以及人的表情等都能准确无误地显示出他的职业来。
一本好书值得你一遍又一遍地去阅读,且每读一遍都会有新的感觉,新的体验,新的发现。在这里,我们会遇见身残志坚的海伦 . 凯勒,为了理想执着追求的保尔 . 柯察金,勇敢追寻爱与尊严的简 . 爱,历经苦难的汤姆叔叔......与这些不朽人物的对话,有助于我们认识社会与人生,以及我们赖以生活的这个世界,并从中受到真善美的艺术熏陶。
写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3
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的著作——《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使我爱不释手,歇洛克·福尔摩斯是多么让人钦佩啊!
小说中的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个乡绅的后代,祖母是法国画家贺拉斯·凡尔奈的妹妹,因此他自幼熟悉凡尔奈的画作,所以这些设定好的家庭和个人经历都是为了说明福尔摩斯为什么能了解两代以前的社会风俗,适应乡间生活,而且为什么不放过任何法国案件。这本小说记载了柯南道尔先生塑造是最成功的文学形象——歇洛克·福尔摩斯侦破的60个案件。其中《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四篇为长篇探案。这本书情节起伏,内容生动,而且是近百年来世界上最畅销的书之一。
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感到福尔摩斯太聪明了!我在读的时候就像我走进了书中,和福尔摩斯先生一起侦察、破案。福尔摩斯在调查每件案子的时候都是那么细致,那么认真。他每次都能从一些细节来得到有利的线索,哪怕是一个烟蒂,一个脚印。在《四签名》中,福尔摩斯在看了案法现场后就推理出了凶手的身高、体形、特征等。相比之下,我太苯了。他看到的我也看到了,他听到的我也听到了。可是,之后他就理出了案情的头绪,而我却一无所知。所以,一个人只要留心身边的细节,总能从中获得点什么。
福尔摩斯不仅聪明,还很伟大!
在《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的大无畏行为真让人钦佩!《最后一案》里,福尔摩斯和“犯罪界的拿破伦”莫里亚蒂教授正面交锋了!莫里亚蒂是伦敦高级犯罪集团的幕后黑手。福尔摩斯为了社会的利益要把莫里亚蒂除掉。他和莫里亚蒂谈话中说道:“如果能保证毁灭你,那么,为了社会的利益,即使和你同归于尽,我也心甘情愿。”看啊!多么有力量的一句话啊!多么伟大的一句话啊!为了能为社会除掉莫里亚蒂这个祸害,福尔摩斯就心甘情愿结束他的侦探生涯。如此伟大的人难道不值得我们钦佩吗?最后,福尔摩斯和莫里亚蒂同归于尽了……但是,由于读者的强烈要求,作者又让福尔摩斯神奇般得复活了……
福尔摩斯的聪明,福尔摩斯的伟大永远让人们铭记于心!
写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4
寒假中,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私人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故事。主要有这几件大案:血字研究、四签名、最后一案、空屋历险记、巴斯克维尔魔犬、红圈会等。我们就来讲讲这血字研究。
我们先认识一下作者吧,他的名字叫阿瑟。柯南道尔,是19世纪末的一个英国侦探小说家,由于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主角,而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
回到正题。这一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小说,也是他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华生和福尔摩斯经过华生的朋友介绍,在一个地下室里相见。不久,他们就在贝克街22号这栋房子里居住下来。福尔摩斯的侦探推理潜力令华生惊讶不已。不久,葛莱森上校请福尔摩斯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凶案现场死者的旁边有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着“rache”即复仇字样。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抓获了杀人凶手侯波。
这篇小说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状况决定出当下的形势,更能对任何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在那里摘录几句福尔摩斯的名言:1、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就应有选取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但是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齐。2、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状况就可推想出来了。
由此可见,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气+智慧+准确决定+传奇色彩的成功人士。
让我们向柯南道尔、向福尔摩斯致敬!
写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5
每年,妈妈都要给我买一批精神食粮——书。今年,妈妈照常给我买了一批书,可我却不再感到乏味,因为其中有我最喜欢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精心编选了七个丝丝入扣的故事。封面中,充满智慧的福尔摩斯借着月光在草地上奔跑着,让人感到无限的神秘……
这书中的七个故事分别是《带血的字迹》、《溪谷惨案》、《新娘失踪案》、《丢失的宝石》、《慷慨的雇主》、《神秘的红发会》以及《恐怖的带子》。每个故事都描绘出华生与福尔摩斯的勇敢、聪明的品质。其中,让我百看不厌的是《神秘的红发会》。福尔摩斯和华生等人在星期六晚上捉住了一个名叫约翰的犯罪团伙的头儿,更是体现出他们的智勇双全。
看完这本书后,我想起之前一个画画同学的“抓贼经历”。
这个同学叫胡依,她有一个弟弟,叫胡浩。胡依十二岁生日时,她的爸爸给她买了一盒巧克力,胡依可高兴啦,把它放在自己的抽屉里,就和同学狂欢去了。可是这一切被小胡浩发现了,他偷偷摸摸地拿出巧克力,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不过一会儿,这盒糖便成了胡浩的“胃中之物”。当胡依回来发现巧克力失踪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胡浩,后来经过证实,发现“小偷”正是他,我实在是佩服胡依的判断力呀!
大侦探福尔摩斯栩栩如生地存活了百余年,依旧魅力不减。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他带领我们进入惊险的凶案现场,查找狡猾凶手的蛛丝马迹,逻辑缜密地剖析案情,巧妙地揭开一个个跌宕起伏的凶案真相,使我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写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6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被尊称为“世界侦探小说之父”的柯南。道尔写的。主要讲述了医生华生和福尔摩斯一起他探案的惊险故事。每一个人物活灵活现,每一个故事丰富多彩,令人完全沉浸在书的世界里了。
我也从书中的故事人物里懂得了许多精神品质,我还明白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道理,只要触犯了法律,终究会受到制裁的。例如在设伏擒贼里逃了那么多年的罪犯最终还是败在了福尔摩斯的机智勇敢,坚持不懈的精神之下,落入了法网。这也告诉了我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在学习道路上只要也像福尔摩斯那样就一定能成功,所以我一定要学习福尔摩斯,争取在学习道路上有长足的进步。 同时我也从福尔摩斯的身上知道了一丝不苟的精神,因为如果他不一丝不苟的推理判断,怎么可能破那么多案件呢?我还从华生的身上懂得了遇事冷静,不要惊慌,这样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其中我也看出了福尔摩斯和华生之间的默契,如果他们之间没默契,他们就一定办不了案。从中,我就知道了团结力量大 。在整本书中我还很羡慕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我也励志要多看书,做一个小“福尔摩斯”。
这本书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怎么样?你们想不想从这本书中知道更多的道理,更多的精彩故事呢?那就赶快看一看这本书吧。
写福尔摩斯的读后感篇7
在犯罪现场,我们总能看到一个熟息的身影。他聪明机智,总能解开一些难题,他凌威不惧,即使在最危险的时候也不会退缩。他就是大侦探——福尔摩斯。
当有人犯罪后,只要他在场就没有解不开的那题。就比如说第一个案子吧,他就靠着一些和小的细节就解开了那个迷案。所以,只要你想当侦探,就必须要会观察。当侦探就要靠一双敏锐的眼睛去发现。但有时我们也不能完全依赖眼睛,因为眼睛是会骗人的,所以有时我们也需要靠耳朵来听。只有用好了眼睛和耳朵才会成为一个真正的侦探。
但是想当侦探光靠耳朵和眼睛也是不够的,也需要你的聪明才智。你必须拥有发散性的思维,全方面的去思考问题,这样你就可以成为一名那个如同福尔摩斯一样的大侦探。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面对问题,不要慌张。用心慢慢的思考。事情就不会变得像你想象的那么糟糕,我们要学会镇定。以前一旦我遇到了一些难事的时候,我就会烦躁不安,恨不得将让我做那件事的人杀了,如今我知道那是不成熟的表现。我要向福尔摩斯先生学习,做一个强人,做一个成熟的男子汉。
我以后一定要用好眼睛和耳朵,用心去思考。福尔摩斯感谢你交给我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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