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与拾读后感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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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与拾读后感优质8篇

朝花与拾读后感篇1

?朝花夕拾》之《二十四孝图》中的故事一直是中华典范,被我们称为孝家之先,广受人们的尊敬,而在这篇文章中,却写出了鲁迅先生对《二十四孝图》故事的不同看法。在这几个故事中,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便是“郭巨埋儿”这个论点了。“郭巨埋儿”是一个悲壮的情故事。这个故事讲述了郭巨家里非常贫穷,如今多了一个小孩,更是多添加了一张嘴。郭巨与他的妻子都是孝子,便想着,怎么样,也不能苦我母亲吧,她可是生我养我的人啊,于是下了决心要把儿子埋掉,多节省一点。

我认为这么草率地把儿子埋掉了,是不对的`。难道母亲的命就更重要,儿子命就不重要了吗?这么做,虽然尽了孝道,当然说好的人人平等,这个法则又去哪里了呢?如果孝道是那么的残酷与血腥,那么我宁可不去,遵守这个,实则是骂名的美德。其实除了埋儿子,也有别的方法不是?我觉得,他们俩夫妻既不想苦母亲,又不想埋孩子,那就自己省吃节用呗,其实多打几份工也未尝不可。为了使自己与母亲不累着,而去买一个刚从襁褓里出来的小婴儿,这实在太不像话了。我只能说,郭巨是个孝子,却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这使我感到十分的悲怆,难道古人就是这么把那些孝子的行为作为典范,认为这就是人们心中的孝道,那封建时期的孝道是多么的虚伪,迂腐。

朝花与拾读后感篇2

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正与它超凡脱俗的名字一样。鲁迅先生在晚年时回味着自己童年时的点点滴滴,想必那味道会是别有一番风味吧?犹如清晨的鲜花在阳光的点缀下悄然声息的绽放着它绚丽无比的美,待到夕阳时分去摘取,花亦那花,但却失去了晨时的艳丽与芬芳。夕阳便赋予它一种令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的力量。

鲁迅先生是一位众所周知的大作家,其作品不遮掩、不用华丽的文字去渲染,书中从未有过一个坏形象,但却能简洁的表现出封建社会的丑恶与对人们的残忍。因此,我更加喜爱他的作品。

他童年并不绚丽,同时也并不乏味。

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百草园无忧无虑的儿时生活甚是让我羡慕,可是待我读到三味书屋中私塾先生的严厉让我感到忽如一阵寒风袭过。儿童喜欢玩乐的天性与封建式私塾的束缚。充分表明了鲁迅先生对旧社会私塾给予极其不满的态度。“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是的,但是这样做,不就是让孩子在起跑线上没了信心吗?所以应当让孩子健康活泼成长。

?朝花夕拾》用通俗易懂的文字,活灵活现的人物,富有饱满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着监狱般囚禁人们的旧社会。一切的感受,都是这么天真,都是这么的烂漫。最值得赞叹的是,作者以一个小孩的眼光去看待世界,读起来让我感到无比的亲切,时不时还会引起我心中的共鸣。

时间的推移,童年渐渐远去,留下的只是些朦胧不堪的记忆。细细的品味着《朝花夕拾》感受着那段不同年代的童年梦,与鲁迅先生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吧!

朝花与拾读后感篇3

这段时间,我读完了《朝花夕拾》这本书,里面描写的各种人物令我难忘,描写的各种往事值得我深深回味。

?朝花夕拾》写的是鲁迅的生活回忆,很真实地反应出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人民的生活情景。其中,在《猫.狗.鼠》这篇文章中,就表达了鲁迅小时侯对隐鼠的喜爱,对猫的厌恶。鲁迅在童年时在一间空屋里救下一只被蛇咬伤的隐鼠,隐鼠的伤好了之后,鲁迅与隐鼠的关系渐渐地好了。当他看不到隐鼠时,却得知它被花猫吃了!虽然后来知道是阿长--家里的女工踩死它的,但鲁迅对猫还是很厌恶。在鲁迅眼里,猫偷鱼肉,拖小鸡,深夜大叫,人们自然十之九是憎恶的。

这本书为散文文体,写的是鲁迅记忆中的往事,重写感触,叙事描写才有内涵,有意味。鲁迅笔下的人物栩栩如生,事件仿佛依晰在前。又在这篇散文中掺进了很重的杂感因素。文中庸医骗人钱财,不顾他人性命;某些日本学生的尖酸刻薄;三味书屋的枯燥无味,古板僵化;日本仙台的遭际反映出中国的贫穷;范爱农不明不白的`死说明了辛亥革命后旧势力依然强大的社会情形…这些事例都反映了当时社会中普罗大众的生活背景。

?朝花夕拾》反应了鲁迅少年时代的生活经历,感情真挚,写作方法也有很多值得我们去学习的地方。我也从中了解了许多当时人民的生活情况。

朝花与拾读后感篇4

读完鲁迅的《朝花夕拾》,让人回味无穷、耐人寻味。这本散文书是讲鲁迅小时候的故事。书中有批判、有嘲笑,可以作为鲁迅的杂文,暴露出鲁迅对现实关怀的一面。这本书确实非常好看。

这本散文中,我觉得最好看的一篇是《狗、猫、鼠》,这篇文章我读了许多遍,才明白了它其中的含义,希望我的理解是正确的。这篇文章主要对猫和老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一些人。鲁迅先生在文中说明了他不喜欢猫,因为猫与一些人的行为和各种都很相像。比如:文中有写到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的欺负它们,直到最后玩烦了,才把它吃掉。就像有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的折磨别人,如果折磨不过瘾,就十分不甘心似的。如果别人犯了一点儿小错,那么一些人一定在别人的背后,偷偷的幸灾乐祸。鲁迅先生说他讨厌猫的第二个原因是,猫与狮虎同族,都只吃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有媚态的样子,正如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的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其实反而让人觉得他更加的虚伪。猫平时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懒惰的人,有东西吃比谁都急,但要有事做,就连个人影都不见了,就像有句俗语:“吃野吾做野,做野打烂野。”鲁迅先生还让我们知道老鼠并不是那么的惹人讨厌的。其实,每个人都可以对这些弱小的小东西给予一些爱心的,为什么我们每个人都做不到呢?虽然说,我不是受益匪浅,但是我却感受到鲁迅不一样的见解。

在《朝花夕拾》中,我感受到鲁迅那个时代里,我们伟大的祖国有着太多的屈辱的历史,为了不让悲剧再上演,就要努力的奋斗,让我们的祖国繁荣富强。

朝花与拾读后感篇5

我最喜欢的书叫《朝花夕拾》,它是鲁迅先生的杂文集。

当我怀着好奇的心情打开这本书时,里面的故事就深深的震撼了我:

曾经美丽、文静、惹人喜欢的“豆腐西施”杨二嫂被一个帮会折腾的半死不活,唯有眼睛上的那一轮,能证明她还活着。

曾经那可爱的、淘气的捕猹小英雄闰土,在十几年后回到家乡,却变成了另一副模样:又黑又瘦,那粗糙的手,上面还有一层厚厚的茧。见到“我”呀管叫少爷,再不像以前那样称兄道弟了。“我”和闰土之间似乎隔着一道无形的厚重的墙。

李伟森、柔石、胡也频、冯铿和殷夫,他们是几个有才华的年轻作家,他们领悟到了社会的黑暗,投身革命事业,却在几年内,全被满清政府逼死......

我体会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与腐败,才华横溢的年轻人一个接一个地倒下,踩着那些人尸体的是贪污的官员、地主以及残忍的清兵......那些为振兴中华而站起来的人在无情的刀枪面前倒下;那些为私利而存在的人却能活得很好,为什么?因为民众还未意识到:只有推翻满清政府的统治,才能让中国不再被外国欺负,才能让中国迈进美好的明天!

鲁迅先生是先知先觉的,他敏锐地察觉到中国落后的根源:在列强的强大,更在于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的奴性。这种奴性,是臣民对皇帝的奴性,长此以往形成了软弱可欺的劣性。近代史上多次割地赔款、多次一败涂地,正是这个沉睡民族软弱性的体现。鲁迅选择了“弃医从文”,选择了与黑暗的社会斗争,除了叫板满清政府,还要唤醒麻木的数万万国民。

我要像鲁迅先生一样用知识、智慧去守护祖国,保卫祖国,振兴祖国。所以,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读书,为自己,为家人,为祖国!

朝花与拾读后感篇6

?朝花夕拾》是鲁迅追忆青少年时期难忘的人和事以及对师长的怀念,童年时期故事的一本书。这是中国近代散文的佳作,文笔深沉,生动地描绘出清末的生活画卷。在晨曦与黄昏交替更织中,在看不清的路上前进,拾起路边的花,放进思想的背篓。

其中,让我最为百感交集的,是《父亲的'病》这一篇。在《父亲的病》这篇中,那些“名医”们的药引子全是稀奇古怪,带有浓重的迷信色彩,什么“原配的蟋蟀一对,经霜三年的庶,败鼓丸子”全无半点疗效,最终让鲁迅的父亲撒手人寰。在我看来,那些所谓的“名医”的本质是草菅人命、毫无医德的庸医,钱,才是他们的最终目地。鲁迅正是通过叙述这件事,来洞穿当时医道荒诞乃至罪恶的本质。

鲁迅曾因父亲的病迟到的原因,在桌子上刻下了“早”这个字,来提醒自己不能再迟到,我想,鲁迅的父亲应该感到非常幸福。现在,只要一提到鲁迅先生,我就会想起那个“早”字。这个字不但提醒着鲁迅,还提醒着我们应该早起勤学,不落后于他人,更提醒着当今我们中国要做到比他国更早发展各方面的水平,科技、军事、文化、经济等等,只要我们更早、更努力地发展,一定能取得飞跃性突破,在世界上有自己的立足之地!

其实,鲁迅的父亲的离世看似是医德医道的低下,更根本的原因是当时医疗水平的低下,才导致鲁迅的父亲的病情越拖越严重,最终撒手人寰。当今的中国,医疗资源是人民健康的保障,想想看,一个多病而又寻而无医的国家怎么富强起来?我们需要合理地处理医疗问题,人民才能健康。

由此可见,医疗是一个十分复杂而又耐人寻味的问题,要想尽快让“白衣天使”遍布各地还是有难度的。

朝花与拾读后感篇7

?朝花夕拾》这本书主要写了鲁迅从童年到青年时期的成长历程,以及呐喊从中《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是我最喜欢的',文中记叙了鲁迅在童年的无限乐趣,以及在长妈妈讲的美女蛇的故事,让他记忆忧心,接着被送到私塾,并表达了对大自然的热爱及知识的渴求,也表达了对寿镜吾老先生的敬佩之情,这本书我总体学到了封建迷信以及恶习的愚昧,也体现了鲁迅是一个正直、满腔热血,敢于与恶势力作斗争的人。

朝花与拾读后感篇8

品读完《二十四孝图》后,我不禁从内心深处发出感慨:“孝”,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自古以来,“孝”就是一个人立身处世的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孝是做人的根本。因此,古人常说“百善孝为先”。从古到今,关于孝的感人事迹一直发生,件件都令我们深受震撼。

东汉时期,有一个人名叫黄香,他在九岁时母亲就去世了,所以黄香对父亲就更加孝顺、关爱了。严冬时,黄香就在父亲睡觉之前先钻进被子,用自己的身子把被子捂热,为的是让父亲能温暖舒适的睡个好觉;酷暑时,黄香就用扇子将枕席扇凉,为了让父亲睡的凉快,自己不惜累的满头大汗。亲朋邻居知道后,都称赞黄香是个孝顺懂事的好孩子。

黄香长大后,当上了大官,但他体恤百姓,孝顺父母,百姓们都颂扬他:“天下无双,江夏黄香”。

曾有一个感动了全中国的故事,它让天下的母亲收获慰藉。

2004年,一个叫田世国的人用他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母爱大如天的真理。在田世国得知其母患得尿毒症后,他便偷偷地去了医院做了血样检查,配型成功后,田世国瞒着母亲,毅然将自己的一个肾脏移植给她。

手术成功后,田世国的母亲恢复得很好,然而,她却始终不知自己换上的肾是自己儿子的。田世国说:“如果我妈恢复得比较正常,器官排斥的比较小,我想这就永远是个秘密吧”。这是一个美丽的谎言,更是一份拳拳孝子心!

“孝”是华夏文明的不可或缺的必要组成部分,更是中华儿女恪守的人生准则。《孝经》上说:“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就是说,如果一个人能真正做到敬爱自己的亲人,那么他必定会以同样的心态去对待别人。正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由此可见,孝的传统美德意识已经似树根一般,牢牢地扎在中国人民的心中,丝毫不可动摇。

我们中有谁知道,在美国人眼里,中国人尊老爱幼、赡养父母是全世界做的最好的,而在美国是不可想象的,闻者感叹:我们自己丢掉、忽视的,发达国度的人却要拾起来。对此,我们是否应该反思?是否应该好好地珍惜古人为我们留下的这宝贵的精神财富?

做“孝”不必轰轰烈烈,作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从身边的一些不起眼的小事做起,多一些为父母着想的地方,尽自己所能做一些令父母身心愉悦的事情。

大家共进一步,努力将中华传统美德—“孝”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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