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申请书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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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仲裁申请书8篇

经济仲裁申请书篇1

申请单位:___市清滨企业公司直属建筑工程施工队。

法定代表人:姜厂长

地址及电话:___区电话:

被申请单位:黑龙江省某厂

法定代表人杨厂长

地址:___区

电话:

一、请求事项:

履行合同

二、事实、理由及证据:

1985年10月30日,双方签订一份基本建设承包合同。主要内容:

1、接楼房538.08平方米,核算造价每平方米为人民币210元,(包干)总计是111316.80元;

2、原三楼的电器维修为4994.12元;

3、土建工程维修为18800.18元;

4、新建四楼增墙工程为3275.77元;这一项目是___市一商局设计室1985年11月15日“技术变更通知单”增加决定的。

5、木屋面改变为平屋顶水泥面,造价差为人民币22608.83元。此项改变工程是依据省建委标准化设计室(1986年1月15日文件)和省某工厂接楼技术鉴定决定的。

以上各项工程造价合计人民币160995.70元。

证明文件:

(1)建设承发包合同复制件一份。

(2)市一商局设计室技术通知单复制件一份,

(3)省建委对某工厂接楼技术鉴定复制件一份。

上记双方签订的承发包合同所有建筑工程造价,都是按实际工、料计算出来的`。但依×市建工局、市建行联合文件×建工字(1986)第78号关于贯彻执行省建委、建行黑建经(1986)第18号文件的补充规定中:

一、关于建筑材料

预算价格的调整——(二)调整办法中“6”之规定执行。“差”为材料调差金额18234.83元;人工费调差为2750.94元;管理费增调为2226.95元;增加现金5600.09元。

以上总记:189808.49元。申请方除收到人民币壹拾贰万肆仟元外,被申请方尚欠陆万伍仟捌百零捌元肆角玖分,拒不清偿。

对此,我方认为:在建设承包合同中凡属国家颁布的法令和有关机关下达的规定,一切被法律承认的经济权利主体都有无条件遵照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本案申请方的请求,均有文件规定,因此被申请方的拒付款额是无理的。为此,提起仲裁申请,希望给予仲裁解决。

此致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

颁布日期:

经济仲裁申请书篇2

申请人:姓名,基本情况介绍

申请不予执行事项:

淮安仲裁委员会淮仲裁(__)裁第号裁决书违反仲裁法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执行该裁决书。

事实和理由:

一、付款条件未成就,被申请人无权主张支付367050.35元工程款。

根据合同第六条约定:“乙方同时协助甲方办理门面房、车库产权工作,甲方支付10万;剩余土地手续在甲方的通知下协助甲方办理过户手续,办理结束3-10 日内一次性结清剩余款项”。可见,除了已付的106000元外,只有在上述条件出现时,申请人才支付367050.35元工程款。由于被申请人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导致申请人至今没能办理门面房、车库的产权证以及土地手续,付款条件未成就,被申请人无权要求支付该款。

二、申请人有义务代扣代缴641.34万元发票的税款。

根据双方约定第五条:“乙方余欠工程款施工发票有甲方代扣代缴”。此前,申请人预付12860219元工程款给被申请人,其中有641.34万元没有发票,针对这个问题,双方约定由申请人代扣代缴税费。故即使被申请人有权主张工程款,申请人也必须要将相应的税款扣下并代为缴纳。

三、被申请人没有出具正式发票给申请人,违反法定义务,申请人有权拒付工程款。

申请人先后预付12860219元工程款给被申请人;__年4月,申请人按照协议约定又支付了106000元给被申请人。付款中共有651.94万元工程款被申请人没有提供正式发票,造成申请人无法及时入账。被申请人不出具正式发票,不仅严重违反了税法,还侵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四、申请人有依法履行协助执行的义务,被要求不得将工程款支付给申请人。

申请人的委托人先后于__年11月7日、__年7月7收到清河区人民法院(__)执第59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被要求扣划工程款 20__元付给江苏兴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当时因代扣代缴的税款数额没有得到税务机关确认,经协商暂未扣划。__年5月24日,本案仲裁期间,被申请人再次收到清河区人民法院(__)执第59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直接扣划申请人工程款26__元给付江苏兴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人也无法直接支付工程款。

五、申请人不应承担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

1、被申请人主张的367050.35元工程款何时支付双方在协议中没有约定具体的日期,只是表述了付款的条件,因该条件没有成就,申请人有权不付,同时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2、基于上以第二、三、四条的因素,申请人也不应承担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

3、申请人主张的违约金数额过高。

综上,淮安仲裁委员会淮仲裁(__)裁第号裁决书具备《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一、二、四、五项可以申请不予执行的四种情形,恳请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此致

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经济仲裁申请书篇3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市钢窗厂。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大街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厂长,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经理。

案由:购销合同纠纷。

仲裁要求:_________________

一、立即支付货款_______________元。

二、赔偿损失费_______________元。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被申请人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我厂在__________市签订销合同一份,采购我厂生产的钢窗_____________副。合同对钢窗的`质料、规格、数量和单价都作了明确约定,交货日期为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份。我厂按期向被申请人交付了钢窗并经过合格验收,但对方却迟迟不支付货款,后又称有部分钢窗不符合合市场变化的影响,公司资金紧张,一时难于支付货款。由于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违约拒不支付货款,我厂几次到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往返交涉,给我厂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由于上述情况,根据原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特申请__________仲裁机构予以仲裁。

此致

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_________________市钢窗厂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经济仲裁申请书篇4

申请执行人:株洲市皮革制品总厂

法定代表人:袁义兮 厂长

地址:株洲市芦淞路102号

被执行人:株洲市金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铁坚 总经理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新闻路金丰小区15栋

被执行人:株洲新住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丹 总经理

地址:芦淞区曲尺乡谭家段村顺鑫佳园4栋1号门面 请求事项: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业经株洲市仲裁委主持下制作了仲裁调解书,该仲裁调解书已产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支付余款51000元的义务,现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__年3月8日在株洲市仲裁委的主持下,三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即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往来帐相冲抵后,被执行人株洲市金丰房地产开有限公司共应向申请执行人支付151464.65元,并在调解协议生效后7天内一次性付清。该仲裁调解书生效后,由于被执行人株洲市新住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开发“顺鑫佳园”项目的债务承担曾作出过承诺,故被执行人株洲新住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先期支付了10万元,但仍有51000元的余款至今尚未支付。申请执行人曾多次催其支付未果,故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债权一直无法实现。

基于以上事实与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请求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予以强制执行,并加付逾期利息。

此致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株洲市皮革制品总厂

20__年七月 日

附:1、株洲市仲裁委员会调解书[(20__)株促裁字005号]

2、承诺书。

经济仲裁申请书篇5

_____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省_________县_________经贸公司

地址:_________省_________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a

职务:经理

_____代理人:b,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_________省_________县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c

职务:经理

案由:货物买卖纠纷

请求事项:

1.终止合同。

2.赔偿因被申请人所交货物的低质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失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事实和理由:

(应详述,此略。)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食品研究所的.质检报告。

此致

_________市_____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县_________经贸公司

法定代表人:a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1.货物买卖合同1份;

2.质检报告1份;

3.本申请书副本_________份。

经济仲裁申请书篇6

申诉人:xx

电话:xx

住所地:xxx

被诉人: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住所地:xx

仲裁请求:xx

由被诉人承担经济补偿金70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2003年到被诉单位上班,从事专业的拉丝工作,合同每年一签,合同约定每月保底工资是1000元,到了2009年6月30日,被诉人关闭了拉丝车间,要求申诉人到另一个车间参加劳动,可是申诉人根本不会操作,无法适应新的工种。因此,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发生了的变更,改变了原有工种,造成了劳动合同中止。

1、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新的工作,经过培训也不能胜任工作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给予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为按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现在申诉人在公司已经工作了6年,应得到7个月的平均工资。即7*1000元=7000元的'补偿金。在签订劳动合同后,被诉方一直没有给申诉人办理社会保险,损害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劳动法规定:建立用工关系,必须要签订合同和办理社会保险。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部1994年12月3日发布)》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2、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均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人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中止劳动关系。至此,被申诉人与申诉人解除劳动关系,必须给予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申诉人根据有关规定,享有仲裁请求所述的权利。为了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仲裁委员会委申请仲裁,请依法公正裁决。

此致

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经济仲裁申请书篇7

申诉方:××县××镇××村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牛××,村长

被诉方:××县××厂,地址:××县城关镇东方红路13号

法定代表人:南××,厂长

案由:被诉方单方终止合同。

请求事项:

(一)继续履行协议;

(二)赔偿申诉方经济损失。

事实与理由:

20××年5月5日,申诉方与被诉方签订“联办淀粉厂协议书”,约定双方共同投资建厂。申诉方投资为三分之一,被诉方投资为三分之二,投产后利润也按投资比例分成。协议书第12条规定:“本协议签订后,双方信守协议,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终止。任何一方终止协议,一切后果由提出终止协议方负责。”(见附件2)

双方于20××年5月筹建施工。申诉方与被诉方各投资10万元,计划20××年元月底建成投产。不料被诉方20××年8月突然提出:“经请示县经计委,不再给淀粉厂投资”(见附件3),为此,申诉方数次找被诉方协商,同时主动向县经计委申明情况,希望督促被诉方履约。但被诉方竟不予理会,公然单方终止协议,不但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还无理要求申诉方承担被诉方全部投资款项。不仅如此,被诉方还背着申诉方函告县电力局,要求停止使用用电补贴,故意给筹建工作设置障碍。申诉方多次规劝其继续履行协议,但被诉方却根本听不进去,置经济合同法和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于不顾,一直奉行违法行为。申诉方在做出多方努力毫不见效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向贵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仲裁委员会

申诉方:××镇××村民委员会(印)

20××年4月1日

附:1.本申请书副本一份。

2.协议书一份(复印件)。

3.被诉方擅自终止合同的函件一份。

经济仲裁申请书篇8

申诉人:

被申诉人:

请求事项

1、解除申诉人同被诉_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

2、裁令被诉_向申诉人支付20_年11月至今拖欠的工资96000元;

3、裁令被诉_向申诉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1000元;

4、裁令被诉人_向申诉人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50600元;

5、裁令被诉_向申诉人支付20_年1月至解除合同日拖欠的劳动保险金21000元;

6、裁令被诉_向申诉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000元;

7、裁令被诉_向申诉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6404元;

8、裁令被诉_向申诉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3005元;

9、两被诉人对上述所列各项诉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自1979年1月16日年起即在被申诉人_处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20__年烟大建设集团内部调整,申诉人所在部门名称变更为烟大建设集团第六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后变更为烟大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_要求申诉人及所在部门所有工作人员同烟大建设集团第六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自20_年1月开始,被诉_即停止为申诉人缴纳社会保险,自20_年11月开始,被诉_又开始拖欠申诉人工资,20_年,申诉人在工作期间受伤,被认定为九级伤残,被诉_也未向申诉人支付各项工伤福利待遇。不得已,申诉人不得不向被诉_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被诉人_、烟大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申诉人支付请求事项中所列各项仲裁请求。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诉诸贵委,望裁如所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

20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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