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申请书在撰写的时候有哪些肯定要强调的地方吗,在日益发展的今天,申请书已然成为大家广泛使用的,会写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证人出庭申请申请书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证人出庭申请申请书篇1
一、劳动仲裁申请书格式:
1、要写明申请方、被申请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企业一方除写企业名称外,还要写法定代表人)、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单位地址、家庭地址、电话等。
2、写明申请事项。也就是你想主张的事项。比如,支付拖欠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等。
3、写明事实和理由,应叙述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事件、方式、手段和后果等,特别是要把引发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关键性事实客观地交代清楚。还有何时入职、做什么工作、约定工资。应叙述的全面而又简洁。
4、然后写结束语和呈文对象。“特向贵委提出申请,请求依法裁决”、“此致 ×××县(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
5、最后落款,即申请人姓名和日期,并且手写签名按上手印。
二、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女,汉族,出生年月日,住??
被申请人:×××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申请事项:
一、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合计18000元人民币.
二、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医疗保险费滞纳金合计20000元
三、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双倍的工资合计26000元( 20xx年1月至今)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3月8日开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请人处工作, 现担任公司的销售经理,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至今,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过任何的保险,同时也未与申请人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
申请人认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交纳各类法律规定的保险, 而被申请人却一直未给申请人交纳各类保险,此行为已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纳保险,但被申请人却拒绝交纳, 致使申请人的保险费用产生了高额的滞纳金, 同时,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 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保险及滞纳金并依法向申请人支付双倍的工资。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 月 日
证人出庭申请申请书篇2
申请人:xxx,联系电话:xxxx
案号:xxx
案由:xxxx
申请事项:
贵会受理申诉人xxxx诉被诉人xxxx仲裁案件。为查清本案事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证人xxx、xxx出庭作证,证明如下事实:
1、xxxx;2、xxxx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附证人身份证复印件x份。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用)
二、劳动仲裁活动中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注意事项
劳动仲裁活动中,当事人为了履行举证责任,在缺乏书证、物证和录音录像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提供证人证言支持自己的主张。但实践中,当事人不能仅仅提供证人证言,而是需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双方的质询。如果当事人仅仅是提供证人证言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以证人未出庭作证为由恳请劳动仲裁机构对该证人证言不予采信。究其原因,主要是证人所提供的证人证言肯定是对提供该证言的一方有利,这种情况下如果证人不出庭,不接受对方当事人和劳动仲裁的提问,该证言就太具有偏颇性,所以法律规定对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可以不予采信。
当事人需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劳动仲裁机构《举证责任通知书》给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开庭时,证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在仲裁庭外等候,待进入质证阶段时,由仲裁员安排证人进入仲裁庭出庭作证。出庭作证的程序包括:
1、核对证人的身份;
2、询问证人出庭作证的目的;
3、告知证人出庭作证的注意事项和法定权利;
4、告知证人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5、由对方当事人对证人进行询问;
6、由申请证人出庭的当事人询问证人;
7、仲裁员询问证人;
8、证人退庭;
9、由证人签署笔录。
哪些公民不能作为证人出庭呢?依据法律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但如果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劳动争议调节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综上所述,关于劳动仲裁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我们要注意,首先证人的证言必须是符合客观事实的,不能是随意捏造的。另外,如果出庭是需要递交出庭作证申请书的,在申请书中,我们要交代好案卷号以及申请事项等内容,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图律师。
证人出庭申请申请书篇3
申请人:江苏xxxxx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xxx县xxxx工业园区8号。
法定代表人:xxx,董事长。
申请事项:申请证人高xx出庭作证。
证明对象:证明被告上海xxxxx齿轮有限公司向申请人交付的齿轮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告上海xxxxx齿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与被告在20xx年11月13日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一份,约定被告出售的齿轮按上海中船第xx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图纸规定的质量标准制造。根据图纸的要求,齿轮的硬度需经调质处理并达到220~250的质量标准。然而用户在实际使用齿轮后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就发现齿轮磨损严重,遂会同被告单位技术员张xx、上海中船第x设计研究院工程师高xx一起到现场对齿轮进行硬度测试,测得被告向原告交付的齿轮平均硬度只有165,远远低于约定的220~250的硬度标准。上述现场测试有全体在场人员的签字认可,高xx作为图纸的绘图人及现场测试人,对被告交付的齿轮因不符合约定的硬度标准导致严重磨损的事实一清二楚。为查明案情事实,申请人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证人高xx到庭作证,证明被告违约向申请人交付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的齿轮。
证人的'基本情况:
此致
上海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特别授权代理人:
证人出庭申请申请书篇4
申请人:xxx
通讯地址:xxx
电话:xxx手机:xxx
申请事由:通知证人xxx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xxx系“xxx与xxx返还款项纠纷”一案的重要证人,本案一审诉讼期间,xxx已回云浮,不在广州,无法联系,导致上诉人xxx客观无法申请到其出庭作证,现在其已回到广州,因此,特申请其在二审出庭作证。
xxx能证明上诉人xxx与xxx之间存在口头转让协议,协议内容为:“xxx厂的机器设施作价xxx万元,由xxx支付xxx万元给xxx,xxx享有该厂其中xxx股份,xxx厂的所有设备归双方共有,以后经营盈利、亏损均分。协议后,xxx支付了xxx万元款项给xxx,该款项属于转让款,而非出资款”。
作为上诉人xxx的代理人。我们认为,经查阅证据资料,xxx是本案关键证人,为查清案件事实,需要他出庭作证,特提出申请,并烦请贵院通知(注:如贵院让我们通知亦可)。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律师事务??
律师:xxx
20xx年xxx月xxx日
附:
1、证人:xxx,性别xxx,民族xxx,身份证住址xxx:xxx省xxx市xxx区xxx镇xxx村xxx号,现住xxx,联系电话:xxx
证人出庭申请申请书篇5
h县人民法院 :
贵院受理的张xx诉李xx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为使人民法院查清案件事实,公正审判,需要证人王xx(男,汉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住q省h县xx大街xx号,身份证号码123456789,电话987654321。)出庭作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特提出申请。
此致
申请人:张xx
20xx年x月xx日
申请人:江苏xxxxx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xxx县xxxx工业园区8号。
法定代表人:xxx,董事长。
申请事项:申请证人高xx出庭作证。
证明对象:证明被告上海xxxxx齿轮有限公司向申请人交付的齿轮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告上海xxxxx齿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与被告在2006年11月13日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一份,约定被告出售的齿轮按上海中船第xx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图纸规定的质量标准制造。根据图纸的要求,齿轮的硬度需经调质处理并达到220~250的质量标准。然而用户在实际使用齿轮后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就发现齿轮磨损严重,遂会同被告单位技术员张xx、上海中船第x设计研究院工程师高xx一起到现场对齿轮进行硬度测试,测得被告向原告交付的齿轮平均硬度只有165,远远低于约定的220~250的硬度标准。上述现场测试有全体在场人员的签字认可,高xx作为图纸的绘图人及现场测试人,对被告交付的齿轮因不符合约定的硬度标准导致严重磨损的事实一清二楚。为查明案情事实,申请人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证人高xx到庭作证,证明被告违约向申请人交付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的齿轮。
申请人:xx
20xx年x月xx日
xx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河南银谷投资有限公司与杨利敏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为查明案件事实,现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附证人名单),请予准许。
申请人:xx
20xx年x月xx日
申请人:
申请事由:通知证人xxx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xxx系“xxx与xxx返还款项纠纷”一案的重要证人,本案一审诉讼期间,xxx已回云浮,不在广州,无法联系,导致上诉人xxx客观无法申请到其出庭作证,现在其已回到广州,因此,特申请其在二审出庭作证。
xxx能证明上诉人xxx与xxx之间存在口头转让协议,协议内容为:“xx洗涤厂的机器设施作价26万元,由xxx支付13万元给xxx,xxx享有该厂其中50%股份,洗涤厂的所有设备归双方共有,以后经营盈利、亏损均分。协议后,xxx支付了10万元款项给xxx,该款项属于转让款,而非出资款”。
作为上诉人xxx的代理人。我们认为,经查阅证据资料,xxx是本案关键证人,为查清案件事实,需要他出庭作证,特提出申请,并烦请贵院通知(注:如贵院让我们通知亦可)
申请人:xx
20xx年x月xx日
证人出庭申请申请书篇6
刑事案件申请出庭作证是和民事案件一致的,民事案件明确规定除法定原因外,必须出庭作证,而刑事案件证人可以不出庭。
一、证人出庭需要控辩双方申请
证人出庭作证是审查判断证人证言真伪的一种直接有效形式,哪一方对证人证言有异议,哪一方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均没有异议的,证人就没有必要出庭。
法官在法庭上处于中立的地位,不是也不应是证人出庭作证的提出者。
二、检察院起诉时应当移送出庭证人名单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法院受理检察院的起诉应当审查是否附有证人、鉴定人名单;是否申请法庭通知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起诉书应当附有被告人现在处所,证人、鉴定人、需要出庭的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需要保护的被害人、证人、鉴定人的名单,涉案款物情况,附带民事诉讼情况以及其他需要附注的情况。
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应当列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并注明证人、鉴定人是否出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条规定,法院审查检察院的起诉时要审查是否有证人、鉴定人名单;是否申请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律师阅卷时,应当同时复制出庭证人名单,并在开庭前准备好对证人的发问提纲。
但是,律师阅卷是很少能见到控方的出庭证人名单。这月开庭的一个刑事案件,我特别向法院要求复制出庭证人名单,得到的答复是:检察院没有提交证人出庭名单,控方没有证人出庭。
三、辩方如何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被害人对控方证人的证言有异议的有权申请该证人出庭接受质证。被害人找到的对被告人有利的证人证言,也可以申请让他们出庭作证。
问题是,什么时候申请?如何申请?
1.在庭前会议上申请
这种方式最后。但大部分案件不开庭前会议。
2.单独向法庭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开庭五日前提供证人、鉴定人名单,以及拟当庭出示的证据;申请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应当列明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这月开庭的这个案子,法院没有通知我提交出庭证人名单。我主动询问法院什么时候提交出庭证人名单。法院的回答是:“辩方证据应当你们取证,开庭五日前把证人证言交到法院就行了。”
我按照法院的要求,将证人证言和出庭证人名单交到法院,事后收到法院一份书面通知;“你方所交证人证言经审查本院认为形式合法,检察院不要求证人出庭。”
我只得向证人解释说:“法院、检察院已经认可了你们的证言,你们没有必要出庭接受质证了。”
结果,又开了一个没有证人出庭的庭。
3.当庭向法院申请
新《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法庭调查结束前,法官必须要问:“被告人有什么新的证据要向法庭出示吗?”
这时,被告人可以回答;“某某事有某某人可以作证。”
审判长必须问这句话,审判长最怕听到这种回答。被告人提出新的证人,法院必须休庭。审判长会尽量驳回被告人的要求。
律师也不愿意看到这种情况,因为休庭后不知道什么时候继续开庭,律师还要跑一趟。
这月出庭的案子处理的很巧妙。审判长问:“被告人有新证据向法庭出示吗?”被告人回答:“有。让我的律师出示吧。”我这时宣读了辩方取得的证人证言。公诉人表示:“没有异议。”法院宣布对证据予以采信。
证人出庭申请申请书篇7
申请人:李,男,白族,1975年04月11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大理市路116号,身份证号532901,联系电话**50872。
申请事项:
申请证人杨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高诉李离婚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李与高一起,为了家庭生产生活,向杨借款20万元,之后还款2万元,目前仍有18万元夫妻共同债务尚未偿还。
为查明案情事实,申请人依据《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证据的若干规定》54条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证人杨到庭作证,以证明存在夫妻共同债务的实际情况。
请予批准为盼,谢谢!
此致
大理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
20xx年05月20日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第73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明确,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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