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的制定是对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制定应急预案是对社会责任的体现,以下是会写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乡镇卫生院应急预案5篇,供大家参考。
乡镇卫生院应急预案篇1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确保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处理工作,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和辖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一、成立应急处理指挥小组
由__担任组长,__、__担任副组长,成员__、__、__、__、__、__。应急处理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防保办公室。
1.组织、协调卫生技术力量,防止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蔓延。
2.负责辖区内救护车辆的统一调配使用。
3.组织评估临床治疗病人、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措施效果,完善各项防治方案。
4.负责突发卫生事件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5.组织开展卫生科普知识的宣传等工作。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1.卫生院对辖区内的的突发事件实施监督管理。防保科承担责任范围内的突发事件管理任务。
2.防保科在卫生院的领导下,杨春海、杨年娥、钟汉清、王化丽负责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机构、留验站的隔离、消毒、防护和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公共场所消毒,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疫点的环境消毒,生产、经营和使用的消毒产品、防护用品的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
3.由幸永平负责用救护车对突发事件发生时病人的转运工作,并建立安全的转诊制度。县人民医院为我县突发事件定点医院,承担全区突发事件的防治工作任务。
4.卫生院设立发热门诊和留观室,实行首诊负责制。
5.杨春海、杨年娥承担本单位和责任地区的`突发事件预防控制和疫情管理工作。
三、应急处理
1.卫生院在接到下级卫生部门的报告后,应立即了解情况,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动态,确定事件类别、性质和严重程度,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需要,组织应急救治队伍和有关技术人员赴现场,指导和协助当地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及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2.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
3.对需要医学观察的立即收入专门的观察室,并做好隔离防护和会诊;对需要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诊治的确诊病人、疑似病人,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排专用车辆运送,并将病人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受的医疗机构。
4.对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采取医学观察措施,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应当予以配合。
5.采取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
6.负责病人的诊断、治疗和收治管理工作。收治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要依法报告区卫生防疫站。
7.由王炳初、钟汉清负责做好医务人员的培训和个人防护。
8.对重大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范围做出判断,判明引起事件的毒物种类及数量,提出现场处置方案,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
9.事发2小时之内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和县卫生局报告。
10.加强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保证信息联络畅通。
11.迅速启动各发热门诊、留观室,进入应急状态,做好监测和收治病人的准备。
12.卓尚铣负责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消毒和防护用品的准备,药房做好医疗救治药品、药械的准备。
乡镇卫生院应急预案篇2
为统筹做好新圩镇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强对村委(社区)、机关站所、企业、学校、市场和重点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及时有效处置疫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村(社区)、机关站所、学校、企业必须建立内部疫情防控组织架构,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指挥长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小组;设立健康管理员岗位,安排专人培训,负责收集单位员工健康状况,按规定向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员工健康状况;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在显眼处张贴应急处置流程图、应急预案等,切实提高村(居)民、干部职工、师生等自我防范保护意识。
(二)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村(社区)、机关站所、学校、企业必须按“第一时间隔离、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排查登记”的原则,制定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规范涉疫处置程序,构建完善的应急响应机制。严格落实每日监测员工体温和健康状况,及时发现人员的健康异常情况,落实隔离、报告和送诊专车等;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做好最充分准备。
(三)切实加强督促指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监督管理责任,新圩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机关站所、学校、企业防疫工作的督促指导,优化人员调配和工作重点,查漏补缺,督促指导各单位切实做好出入检测、来访登记、用餐安排、住宿等防疫工作,把疫情防控工作抓得更细更实,切实降低疫情风险。
二、成立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灵山县新圩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对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宣传组、重点人群排查管控组、医疗防控组、资料组、综合协调组等职能工作组。
(一)宣传组
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变化信息和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工作进展,积极正确引导舆论;跟踪并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舆情,协调相关部门处置不实信息;加强网上新闻发布的管理和引导;协助相关部门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负责起草收集防控工作快报稿件;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长:卢云然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组员:朱海镇党委宣传干事
宁仕楠镇组织室工作人员
(二)重点人群排查管控组
主要负责组织制定各村(社区)对重点人群的相关管控方案,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负责汇总整理中高风险地区、区外来灵返灵人群信息及境外重点人群相关信息,加强对重点人群排查和管控的指导;负责指导各村(社区)设置体温监测点,指导各村(社区)对所有过往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指导各村(社区)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居家隔离并督促此类人员按时到指定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一组:
负责:新院、六峰、佛垌
组长:梁君乐镇党委副书记(挂职)、工作分队长
成员:彭军、劳添、卢代海
第二组:
负责:急水、夏村、白泥岭
组长:蒙世豪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员:叶开礼、梁晁强、曹恒亮
第三组:
负责:上塘、容家、晏村、梯始
组长:宁朝佐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黄海霞、邓立胜、韦东、蒙宁华
第四组:
负责:邓家、萍塘、那东
组长:卢云然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潘艳、邓忠豪、杨德
第五组:
负责:秧地塘、渌一、大里
组长:宁运锋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员:陈永发、陆奋高、梁启干
第六组:
负责:古文、茶田、平王
组长:程益镇党委(组织)委员
成员:谭荣家、宁仕楠、梁君维
第七组:
负责:蒙塘、渌二、塘排
组长:李秋蓉镇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成员:葛裕雯、黄强兴、卜有红
第八组:
负责:新圩社区、漂塘、稔坡、元屋岭社区
组长:朱雪华副镇长
成员:颜凤雯、邓传勇、杨海燕、黄奕睿
第九组:
负责:洲塘社区、独树、秦屋山
组长:廖贲副镇长
成员:熊峰、宁仕琼、黄永日
第十组:
负责:官屯、沙路、尧家
组长:劳可兴镇人大副主席
成员:檀丽娅、李爱英、劳琼丽
(三)医疗防控组
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预案及预防控制技术方案以及疫情相关诊疗技术方案;指导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全镇疫情检测、疫情处置等工作提供指导;提出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的策略、措施建议;提出完善医疗救治工作的策略、措施建议;指导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做好疫情医疗救治,做好医疗保障工作及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长:陈祯俭镇卫生院院长
组员:卫生院相关人员
(四)资料组
主要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文件、材料、数据、信息;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动态发布;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长:周家帆镇党政办干部
组员:姚瑜雁、宁敏、陈彦芳、姚力慧
(五)综合协调组
主要负责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新圩监测点及镇政府防控工作提供物资保障,协调各组开展工作。
组长:李秋蓉镇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组员:梁慧萍、施平、陈洁华、蒙惠连、黄青芬、张继银、韦念锦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全镇范围内的村(社区)、机关站所、学校、企业。
四、预案启动
(一)常态化防控
1.做好外防输入工作。按属地监督管理责任,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监测方案》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
2.做好重点场所防控工作。
(1)各沿街商贩、市场商贩经营者须佩戴口罩经营。(由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管理所负责)
(2)人员密集场所如超市、企业经营场所经营者须佩戴口罩经营,外人进入该场所经营者要提示进入者扫码、佩戴口罩。(由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管理所负责)
(3)重点场所如中小学校、卫生院、养老机构、网吧、ktv等,外人进入须测温、扫码和佩戴口罩,发现情况及时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由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管理所、卫生监督站、文广站负责)
(4)市场监督管理所和市场管理所对各重点场所的防控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各重点场所负责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做好消毒工作。
各村委(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定期对办公场所、学生饭堂、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毒。并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如出现可疑病例,及时通报卫生健康部门;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防控知识宣教工作。
(二)发现异常
按照以下情况进行应急处置(在安置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乘坐箱式电梯,建议走楼梯和扶梯,避免靠近人群,防止疫情扩散):
1.初步排查。健康管理员发现后,要立即向网格人员报告,联系镇卫生院,并协助询问了解出现疑似症状员工近14天有无疫情重点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等,开展初步排查工作。
2.送院就诊。按照以下两类情况进行处置:
(1)如无流行病学史,嘱其戴上口罩,由村委(社区)、各有关单位安排专车送至镇卫生院发热门诊或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如有流行病学史,嘱其戴上口罩,立即联系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由县人民医院安排救护车接诊检查、治疗。同时,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县人民医院接诊后,应加快进行处置和诊断。
3.跟踪随访。村委(社区)、各有关单位应全程随村(居)民、员工、学生等就诊信息,并按以下两类情况进行处置:
(1)如能够排除新冠肺炎,则解除对相关人员的暂时留置;
(2)如发现不能排除新冠肺炎,必须配合县、镇卫生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所有配合县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4.疑似病人。村委(社区)、各有关单位收到县人民医院的疑似病人通报后,必须协助开展调查处理,做好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登记,及时调取疑似发病村(居)民、员工、学生行为轨迹和接触人、物、区域的信息记录,划定风险范围,隔离频繁接触人员和物品,并根据风险程度采取应急措施。
5.确诊病人。村委(社区)、各有关单位接到县人民医院的确诊病人通报后,必须协助开展调查处置,排查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员工,搜索密切接触者。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指导下,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村委(社区)、车间、学校等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原则上,确诊患者发病前2天至隔离治疗前到过的场所,以及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均应列为疫点。疫点原则上以一个或若干个车间、办公室、同一楼道、同一栋楼为单位。确诊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涉及到的场所须经终末消毒后方可重新启用。要做好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空调等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村委(社区)的公共活动区域、垃圾桶等进行消毒;各工作场所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员工做好手卫生。
6.分类处置。按以下两类情况进行处置:
(1)发生疑似病例,或者1例病人,或者发生1起因在村委(社区)、企业、学校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经流行病学调查,未发生传播的,实施分区管理,对出入村委(社区)、企业、学校的人员进行体温及健康状况检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集中,分散防护,并按照疾控机构要求,视情况采取居家隔离、轮休或部分停产停工措施。
(2)发生2例以上散发病例,或发生2起互不关联的因在村委(社区)、企业、学校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村委(社区)、学校实施硬隔离。项目施工单位、企业、学校是否因疫情停工和停工范围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请示县卫建局、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研究后决定。
7.严格隔离。原则上,密切接触者为与病人共同居住、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同电梯、同走廊、同公共卫生间等;一同乘坐车辆的,如全封闭空调客车的所有人员;通风普通客车的前后3排座位乘客和驾乘人员,以及经现场调查评估认定符合密切接触条件的人员。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经县疾控中心调查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的,由镇指定的.医学观察场所,实施14天集中医学观察,在未实施前,应就地减少流动;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告知,叮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告知村委(社区)的健康管理员,并及时上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8.加强宣传。村委(社区)、机关单位、企业、学校必须配合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宣传和员工心理疏导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防控知识。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员工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五、预案管理及实施
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辖区内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督促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完善疫情监测和报告机制。村委(社区)、各有关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每日监测员工体温和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员工健康异常情况,落实隔离、报告和送诊专车等;并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本预案实施时间自印发之日起至疫情结束。
乡镇卫生院应急预案篇3
一、目的
为及时、高效、妥善处置发生在我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效应对并及时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人民健康危害,做好医疗救护工作,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防止事态进一步扩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维护社会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范围内发生的所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
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防范,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快速反应
及时发现并上报可能存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建立信息通报快速通道,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启动预警机制。
(三)分类指导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型,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区别处理,以求达到最佳效果。
(四)及时处理
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对受害者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做到快速、高效、及时,最大限度减轻危害造成的不利后果。
卫生院设立指挥中心,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委员会提出的建议进行分析、判断,决定是否启动预警机制,并由镇政府批准。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中心日常工作由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有关部门及人员必须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进入应急状态。
(三)指挥机构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统一指挥和协调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核实各项工作预案,分析、研究、判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程度,提出紧急应对措施;组织、协调成员部门(单位),配合各村、社区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控制工作。
3)、对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
4)、研究、处理其他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我院负责制定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技术方案,及时掌握事件动态;负责组建由卫生管理、流行病学、临床医学、检验检测等专业的专家组
成的专家咨询组;组建、培训由流行病学、临床医学、实验室检验、卫生监督、环境消毒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机动队伍和医疗急救队伍,落实对受害者的救治措施,做好传染病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及实验室检测工作;对事件现场进行卫生处置,提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控制措施以及监督措施的落实;开展健康教育,保护易感人群,防止疫情扩散;协调政府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镇政府的统一指挥下,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必要时,提请区政府对疫区采取疫情紧急控制措施。
四卫生专业应急处置
1、各村
根据卫生院安排,协调本辖区内各有关部门、医疗机构,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开展督查,掌握本辖区的疫情动态,向卫生院报告;做好防病必需的技术和物资准备;指导开展环境消毒和个人防护;协助上级单位落实预防和控制措施,做好现场处理工作;依托社区开展居民健康教育。
2、确定监测点,及时掌握、分析、报告疫情动态,提出防治对策;指导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理,指导各村(社区)做好疫点处理工作;对各村(社区)和各村卫生所、个体诊所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和督查工作。
督促落实辖区内监测点和各有关单位做好突发卫生公共事件监测工作,及时上报监测信息;做好病人流行病学个案调查、样品采集工作,及时报告事件动态情况;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理工作。
3、各类医疗机构
建立由主要领导直接负责的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工作小组,建立院内工作流程,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加强医疗机构内的消毒等预防工作,重视医务人员的自身防护,防止医源性感染。做好病例监测、筛选、报告,对有可疑症状的病人在尚未明确诊断前要采取相应的临时隔离措施,预防疾病传播。
4、卫生监督
重点开展对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等单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库
我院组建由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卫生监督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库。专家库下设传染病及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专业委员会、食物中毒专业委员会、职业中毒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名单由卫生院决定,专家库日常管理工作由卫生院负责。
突发事件发生后,卫生院组织相应专业委员会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及危害程度分级,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机构指挥中心提出是否启动预警机制,或启动何级预警机制的建议。
六、应急机动队
卫生部门要组建规模适度、人才配比合理、专业素质高、精干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动队,人员由临床救护、急诊医学、卫生监督、消杀灭、后勤保障等方面专家和工作人员组成。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统一调度。
题及时进行预警。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一)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第
一、必须报告信息: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联系单位人员及通讯方式。第
二、尽可能报告的信息:事件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的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
2、阶段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可能因素;在阶段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3、总结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二)报告原则
初次报告要快,阶段报告要新、准,总结报告要全。
(三)报告时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卫生所、个体诊所和有关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卫生院、县卫生局报告;
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四)报告方式
凡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卫生监督人员、个体开业医生和基层监测点的报告人均为责任报告人,除按常规疫情报告、疾病监测及其它常规监测系统规定要求进行报告外,对发现的各种公共卫生异常现象要以最快方式向县疾病控制机构报告。
第五部分
应急处理方案
一、应急处理要求
由镇政府突发事件指挥部指挥协调全镇各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由区卫生局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建红色应急机动队,人员由流行病学、临床救护、急诊医学、卫生监督、实验室检测、消杀灭菌、后勤保障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分为疾病控制应急分队、医疗救护分队、检验检测分队、后勤保障分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动队应在临时现场指挥部领导下承担现场处理工作任务。包括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现场污染物处理、标本采集、环境消毒、消杀灭菌、预防性服药、预防接种、医疗救治等。
二、控制措施
(一)一般性控制措施
1、现场处置工作程序
(1)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快速确定事件发生的可能原因,对可能的生物、毒素因子进行分类,确定疫区和目标人群;
(2)根据自然环境因素确定可能的污染范围,对事件的危害程度和潜在危害进行判定;开展健康教育和社会动员,群防群治尽可能减少危害;
(3)对救护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和物资的需求做出评估和调用;
(4)经过事件紧急处理,疫情消除后,进行后续监测,直至消除危害;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核实;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原因,实验室检验;提出采取控制措施的建议,包括疫区封锁、人员疏散、消杀灭菌、隔离观察、预防服药、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和干预等;处理结果的总结、评估与上报。
2、医疗救护工作程序
第一、视伤亡情况设置伤病员分检处。
第二、对现场伤亡情况的事态发展作出快速准确评价,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及种类;伤员主要的伤情、采取的措施及投入的医疗资源;急需解决的医疗救护问题。
第三、指挥、调遣现场及辖区内各医疗救护力量。
第四、向临时现场指挥部汇报有关情况,并接受指令。
第五、在现场医疗救护中,依据受害者的伤病情况按轻、中、重、死亡分类,分别以“红、黄、蓝、黑”的伤病卡作出标志(伤病卡以5×3cm的不干胶材料做成),置于伤病员的左胸部或其他明显部位,便于医疗救护人员辨认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第六、现场医疗救护过程中,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将经治伤员的血型、伤情、急救处置、注意事项等逐一填写伤员情况单,并置于伤员衣袋内。
3、伤病员运送工作程序
伤病员经现场检伤分类、处置后,要根据病情向就近的医疗机构分流。伤病员分流原则如下:
(1)接受伤病员的医疗机构,由临时现场指挥部按照就近、有效的原则指定。
(2)伤病员现场经治的医疗文书要一式二份,及时向临时现场指挥部报告汇总,并向接纳伤病员的医疗机构提交。
(3)临时现场指挥部指定的医疗机构必须无条件收治分流伤病员。
(4)运送伤病员途中需要监护的,由现场医疗救护指挥部派医疗人员护送。
(5)伤病员运送至医疗机构后,由收治医疗机构按急诊急救工作程序处置。收治伤病员的医疗机构要成立专门的抢救小组,负责伤病员救治工作。
4、消毒处置
(1)根据现场情况,选择消、杀、灭的器材、药物剂型、浓度、施药方法。
(2)保护食品、电器设施和其他有关物品,防止沾染药物。
(3)实施消毒应先室内后室外、先地面后墙壁、先重点后一般、先饮水后污水的顺序进行。
5、现场情况报告程序
由现场最高指挥者负责向上级报告现场情况。
6、新闻宣传与信息发布
按上级有关指示,统一口径,指定专人向媒体发布信息,其它任何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公布相关信息。
乡镇卫生院应急预案篇4
为了保障全体师生健康地学习与生活,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学校后勤工作的管理和规范,防范饭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中毒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与影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有关部门要求、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高君
副组长:叶枫、龚建兰
组员:丁春华、张冬林、张开明、周文浩、曹国珍、翟金茂、李立勇、周方平、各班主任、事发当日值日教师及午餐管理人员。
2、机构职责:
全面领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街道学校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意见,并对办公室、预防检查小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定期组织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学校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街道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对本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办公室牵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兼职安全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教师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对照配备标准,逐步落实食品卫生设施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学生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第一时间内通知所有学生停止用餐。
2、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午餐管理老师在发现学生就餐后有类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卫生室,由卫生保健教师初步检查确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观察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x、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师生。
b、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校进行紧急排除,通知有疑似中毒现象的学生紧急集中校医室进行临时处理,如中毒学生较多,情况紧急,打120进行送院急救,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c、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d、收集相关病情信息,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3、学校主管领导立即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教育局主管部门报告,指挥以下部门工作:
(1)责令食品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由校医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4)班主任负责协助校医护理患病学生,如发现人数较多,治疗护理在班级进行。对已确定重病师生负责转送医院治疗。
(5)学生处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向新闻部门解释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卫生室要深入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7)总务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8)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乡镇卫生院应急预案篇5
为了确保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内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健康的事件。
一、组织与指挥
(一)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校内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具体组织、指挥、协调,指挥有关科室及人员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2、协调并配合县内有关医院开展救治工作;
3、根据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等相关设施、设备;
4、根据需要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报请区教育局、卫生局等行政部门及社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5、根据需要对涉及师生及员工的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
6、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和指导。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结合实际,拟定本部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四)保证通信联络畅通。应急状态期间,各科室人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主要领导及值班人员电话要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并保持24小时畅通。
(五)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导小组,负责协助医院预防、诊断、救治及隔离观察工作。
(六)各科室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科室、本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服从并配合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七)学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区教育局、卫生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医学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八)卫生室应当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救治方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报告与监测
(一)建立信息报告体系,确保信息畅通,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紧急或特殊情况随时上报。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汇总各方面信息,及时报告校领导小组,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应当坚持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二)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应严格贯彻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于涉及的如下内容应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并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1、出现大批中毒、重大交通事故致人员伤亡而急需抢救时,出现甲类传染病、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需抢救的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县教育局、卫生局提出书面报告。
2、对于校内发生的影响师生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诸如爆炸受伤、集体中毒、群殴受伤、甲类乙类传染病爆发、意外伤害及其他原因的集体受伤事件等,应在第一时间运送校医务室或医院的同时,由有关值班人员向学校领导、保卫处、学生处、教务处及后勤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校医应在校领导的指导下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负责校内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审核、发布。与疫情相关的权威信息的发布,须经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请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能随意传播、发布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4、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5、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学校举报有关人员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要负责组织对突发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协调和配合县内有关医疗技术机构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监测、实验室诊断,查明原因,并提出控制措施的建议。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校内保健教师应当立即对突发事件所致的病人提供现场救援与医疗救护。医疗救护技术和力量不足时,应当及时请求医院予以支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学生管理部门、保卫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隔离措施,要求学生配合调查及参加医学检查,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本校所属卫生室的医疗设施、设备、药品、器材、卫生人员及其应用等医疗资源进行整合调配。
(五)当发生甲类传染病疑似病人或确诊病例后,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对疑似病例要及时按甲类传染病报告,同时要详细了解、记录患者家属情况及接触过的人员、去向、联系电话。为流行病调查医生提供详实的流病资料。
2、学校要加强消毒管理,认真贯彻《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特别要加强对教室、图书室、活动室等重点部位的消毒工作。
四、应急预防与监控
(一)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原则,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对本人及其亲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在家或者在医院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并要加强对重点班级、重点科室、重点环节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
(二)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1、对全校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监测体温。为师生员工提供有关药品,实行药物预防。设置并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等。
2、所有师生居所、办公室、会议室等人群聚集场所要增加通风的时间和强度。教育师生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搞好居室卫生,勤晒衣被。
3、在公共场所工作的职工,如食堂员工以及其他窗口服务人员和就医的病人要加强防护措施,加强健康和卫生情况监控。
4、建议师生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人员来源复杂的各种培训班、课程班尽可能调整,推迟来校授课时间,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5、一旦发生疫情,对校园要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制定学生外出校门的管理规定,限制学生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大型集会活动。对我校外出工作人员、学生要实行登记制度,提醒和动员学生、教职工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从突发事件发生当日起外出人员必须向学校及县教育局请假登记,并要求到过重大传染病疫区的人员返回时必须到县医院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
6、对从传染病疫情重点区域返回的人员,必要时可以根据有关法规对其作出隔离医学观察的决定。对外地返回学校的学生、教职工进行登记,安排体检,对有症状者行必要的留诊观察,对无异常的教职工安排居家观察,对无异常的学生由学校安排集中观察。
(三)加强消毒和爱国卫生工作
1、各教学楼、食堂、图书室、办公楼等人员密集的地方及交通工具,学校统一组织消毒。对确诊的甲类传染病和高度疑似病人学习工作过的场所、居住过的寝室等要由专业人员进行消毒,对密切接触人员的工作地点、起居场所进行重点消毒。
2、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校园内各个建筑物进行清洁打扫。
(四)在必要时可提出申请,调整教学计划、授课方式和学习方式,不安排外出实习活动。
(五)做好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正确认识、对待和防范疾病,消除恐慌心理,保证社会的稳定。向校内所有教职工、学生发放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预防知识卡。充分利用本校的现有媒体,普及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防范的有关科学知识。
五、技术和物资保障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应指定专门科室,积极采购储备防护用品、有关器材、消毒和预防药品,保证防治工作中的物资供应。各有关科室应当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保证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确保开展突发事件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护、现场处置、监督检查、监测检验、卫生防护等物质条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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