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调研工作报告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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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调研工作报告8篇

城市调研工作报告篇1

5月3日,县人大组织南宾镇部分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和公交车、出租车经营者以及驾驶员进行了座谈。随后,组织代表个人乘坐公交车、出租车,暗访体验。5月 10日,又组织市、县人大代表集中视察了石柱互邦公司、渝运集团石柱分公司两家公共交通运营企业,并召开了座谈会。代表们肯定了近年来我县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取得的成绩,特别是今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发生的积极变化,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意见。

一、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坚持公益为民的改革方向,以有序竞争、方便群众为原则,成功取缔人力三轮车,规范客运摩托车,初步形成以公交车为主、出租车为辅的常规公共交通体系。现有公共交通运营企业2家,即渝运集团石柱分公司和石柱互邦公司。开通公交线路8条,拥有公交车55台(其中23台按公交车许可、32台按班车许可),万人拥有量达到5台;出租车100台(其中公司自营32台、挂靠承包经营68台),万人拥有量达到9辆。拥有公共交通座位数2332座,其中公交车1832座,出租车500座。公交车日均行驶里程5981公里,日均实载率43.7%,日均载客量2.7万人次,覆盖城区及周边三河、下路场镇。出租车日均行驶里程 370公里,日均实载里程210公里,平均里程利用率56%,日均载客量达2.1万人次。

(一)各级高度重视,公交意识明显增强。一是县政府将城乡客运一体化列入议事日程,提出“公交优先”战略,大力发展城市公交,公交车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差到好。二是县交委制定了《xx县农村客运发展规划(20xx―20xx年)》,对公交线路、运力、站场等城市公共交通进行了合理规划。三是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老百姓出行难、“打的难”等民生问题,今年以来,先后安排县发改委、县政府办两次对县城出租车营运现状进行调研,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四是县财政在相对拮据的情况下,对公交车进行了一定补贴。

(二)规范市场秩序,城市形象有效提升。一是成功取缔人力三轮车,改上车一元的环城车为打表计价的出租车,新增公交线路和车辆,有效改变传统、落后的出行方式。二是规范投放渠道。适时开展城市交通实载率调查,掌握市场供需和出行需求,并采取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为新增投放城市交通经营指标提供依据。三是严格市场准入。按照《xx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xx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把企业资质关、车辆技术关和从业资格关。随着公交车和出租车的逐步投放,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群众出行方式更加多样化,安全得到保障,城市现代化程度明显提高,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

(三)加快设施建设,基础条件明显改善。一是大力推进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公交站台、停靠点112处,其中港湾式站台3处,每个站点都完善了公交线路指示牌,方便群众乘车。二是新增县城至三河、县城至下路两条公交线路,有效缓解城区交通压力,带动城周乡镇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三是制定公交站场布局规划,拟建城东、下路和三河公交客运站场,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网络。

(四)加强行业管理,服务水平有所提高。一是采取特许经营制度,与企业签定合同,明确企业责任、权利与义务,明确政府监管责任,防止无序竞争,维护广大市民的利益。二是督促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学习培训等相关制度,搞好从业人员培训,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台账,采用gps对车辆和驾驶员实行动态管理。截至目前,未发生出租汽车、公交车盗抢等治安刑事案件,连续七年未发生死亡交通事故。公交车、出租车文明服务、诚信经营已逐步成为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业人员素质逐步提升,服务水平有所提高。

关于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五)加大执法力度,部门监管不断强化。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专门举报投诉电话,健全安全服务质量考核、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年度目标承诺考核机制,利用gps监管平台,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二是开展出租车专项整治。从今年4月16日起,联合交通、物价、公安等部门和经营企业,在玉音广场、三妹酒楼、桥头场等设立固定或流动稽查点,开展“惩违规、除陋习、树文明”专项整治行动,现已取得初步成效,乱打组合、乱收费等不规范行为明显减少,乘客投诉率较去年同期下降43%。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城市公共交通起点低、起步晚,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加快推进、与群众的要求都还有一定差距,基础设施建设、经营管理、部门监管等各个环节还存在一定问题,制约了城市公共交通的进一步发展。

(一)规划建设滞后,缺乏科学指导。一是没有制订专门的城市公交发展规划,仅在《xx县农村客运发展规划(20xx―20xx年)》中有所提及。二是由于历史原因,城区道路缺乏系统专业规划,路网结构、布局不合理,功能不清,城区许多道路狭窄,难以形成合理畅通的道路网络,造成巨大行车压力。三是县城停车场建设滞后,现有停车位与城区日益增加的车辆矛盾突出,市政部门在部分路段设置临时停车位,虽然一定程度缓解了停车难,但对这些路段的通行、通畅造成压力。四是公交停靠点设置简陋、落后,且损毁严重,市民候车环境差。缺乏专门的公交换乘枢纽站,公交车、出租车难以到边停靠,有时只能在公路上调头,严重阻碍交通,存在安全隐患。

(二)管理方式落后,结构不尽合理。一是经营主体相对分散,影响行业良性发展。以出租车为例,目前拥有的100台出租车中有68台为挂靠承包经营,不利于开展管理和培训,管理水平低,服务质量差。二是公交车、出租车数量配置和公交路线、站点设置不尽合理,公交资源配置、运力调配、线网布局等方面存在结构性矛盾。公交车和出租车数量偏少,发车密度低,群众候车时间长,反映强烈;到殡仪馆、高中城等地的班车数量少、收车时间早,无法满足群众出行需求。三是管理落后,没有完全实现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公交公司内部运行调度不合理,乘客、车辆、道路和站场设施之间不能信息共享。同时,由于红绿灯位置、转换时限等设置不尽合理,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突出,牛石嵌、街心花园等堵点较多,导致公共交通运行不畅,准点率低,市民换乘不方便,满意度低。

(三)企业经营困难,财政投入不足。一是公交车线路里程长,经营成本高,经营压力大。目前,运行线路最长达12公里,除公交206线路外,其余线路票价均为1元。公交201、202、203、205、206线均为城乡线,上午7-10点、下午5-6点高峰时段车辆实载率高,其他时段实载率均不足,有的班次甚至只乘坐几个人,几条线路均以起点到终点运输为主,中途上下乘客较少,经营收益偏低。二是燃油价格、人员工资、维修成本等不断上涨,仅燃油就占整个公交车营收的42%,导致企业利润微薄,甚至出现亏损。三是政府未建立长效补贴机制。公交企业所承担的社会公益性服务、执行低票价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所增加的支出及政策性亏损,主要由企业自身消化,经营压力大。到目前,县城免费乘坐公交的人群 7000多人,政府每人每月只补贴了1.7元,其余由企业承担,难以消化。

(四)人员素质偏低,服务水平不高。一是从业人员文化程度较低。以出租车驾驶员为例,我县目前经培训考试具备出租车从业资格的有504人,其中具有初中文化的318人,占63%,具有高中文化的186人,占37%,专科及以上文化的为零。二是专业技能不高。所有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除进行入门式的专业培训和三年一次的再教育培训外,后续培训以安全例会代训为主,企业组织的专业培训较少,且实效性不强,培训效果不够明显。三是由于企业效益不高,员工待遇较低,队伍不稳定,从业人员流动性强,导致培训不及时、不到位,从业人员服务水平不高,乘客满意度偏低。

(五)整治力度不够,陋习尚未根治。从4月16日开始启动的专项整治活动,现已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成效还有待进一步显现。一是专项整治的氛围还不太浓,尚未形成强大合力。各种新闻媒体未及时跟进、及时曝光,人民群众知晓度不高。二是专项整治的措施尚未完全落到实处。如没有将出租车价目表及“12358”举报电话统一粘贴于每台出租车的醒目位置,没有建立出租车机打发票制度,没有完全执行组合乘车按60%计价的规定,等等。由于对公交车辆违规行为缺乏有效震慑,导致强打组合、乱收费等现象仍时有发生。

三、建议意见

(一)加强规划,确保有章可循。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将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城乡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认真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对全县交通现状、需求和发展前景进行充分调查研究,以城乡客运一体化为核心,确定全县交通发展战略,科学配置和利用交通资源。二是按照远近结合、协调发展的原则,认真编制城乡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确定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相关技术经济政策,明确各类公共交通方式的结构比例、站场布局与配套基础设施的用地规模、建设时序,充分考虑城市公交对农村的辐射,努力构建城乡公共交通统筹发展格局,实现城乡公共交通全覆盖。三是新建居住小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以及新建、改扩建道路等工程项目,要同步建设公交场站、停车场等公交设施,并同步交付使用,对未按规定进行配套建设的,不得验收交付使用,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二)加强宣传,提高全民意识。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发展公共交通事业的重要性。一是及时宣传党和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政策和法规,及时宣传安全出行、文明乘车、服务至上的新风尚、新形象,及时宣传公共交通行业管理的新举措、新动向。二是积极引导广大市民改变日常出行方式,主动乘坐公交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促进公共交通发展的良好氛围,把城市公交打造成为对外宣传石柱的有力“名片”。三是着力抓好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的宣传工作。及时对严重违反《xx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进行曝光披露,提高执法的震慑力;同时大力宣传公交车、出租车营运规定,提高乘客知晓率,自觉维护合法权益。

(三)加大投入,提供资金保障。公共交通作为公益性事业,低票价决定了营运企业微利或亏损,政府应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和对营运企业的专项补贴。一是将城乡公共交通发展列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所需资金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投入。二是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土地出让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部分,要重点用于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建设。三是对公共交通停车场站等建设项目、车辆和设施设备的配置、更新等,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给予资金和政策扶持。四是对企业的成本和费用要进行评估,充分考虑企业经营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共交通运价,最大限度地吸引客流,提高公共交通的整体运行效率。五是对企业承担的社会福利(包括老年人、残疾人、伤残军人、学生等实行免费或优惠乘车)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增加的支出,由政府进行专项补贴。六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交通投资,增强企业活力,充分挖掘公共交通自身的发展潜力。

(四)加快建设,提供基础条件。一是加快推进加气站建设,降低运营成本,为公共交通发展提供清洁、环保、充足的能源。二是增加公交运力,完善公交网络。在组织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适时投放公交车和出租车,逐步达到同类区县城区每万人常住人口拥有出租车11-19辆的水平,满足市民出行需求。按照“着力提高线网密度和通达深度,中心区域减少重复线路,边缘地区扩大公交覆盖”的思路,根据城市发展、小区建设和人口分布,针对中小学、客运站、殡仪馆等公共场所不同时段的人流量,及时增加公交线路,加密公交车次,逐步建立以快线网为骨架、普线网为基础、支线网为补充的三级公共交通网络。三是加快推进城东公交客运站场和xx区、火车站站前大道等开发区停车场建设,在主干道建设港湾式停靠站,配套完善站台、候车亭等设施,努力使公交综合停车场、公交首末(枢纽)站和公交候车亭建设与城市发展相适应。

(五)深化改革,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明确“社会化服务、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经营和行业化监管”的发展思路,整合经营主体,实行一体化经营。一是积极推进“公车公营”,不得以承包、租赁、挂靠、合作等方式变相转让经营权,由企业统一经营管理车辆,并承担全部经营风险和安全管理责任,切实改变秩序乱、服务差、效益低的现状。二是进一步落实城乡公共交通的安全监管责任,理顺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大公交安全的投入和执法力度。三是进一步完善规范科学的考核办法,严格奖惩机制,使有限的财政投入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四是建立和完善公交智能化管理指挥系统和视频监视系统,运用高科技加强对运营车辆的指挥调度,方便广大乘客出行,提高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五是强化培训和教育,加强从业人员安全、业务、道德、诚信等各方面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六是加强公共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文明线路、文明车组”和“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六)强化执法,履行监管职能。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加大执法力度。要加强对公交企业的监管和指导,整治运输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营运及各类违章经营行为。特别是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要借鉴xx市主城区近期开展的出租车行业“惩违规、除陋习、树文明”专项行动的有效做法,落实专人负责,建立黄色预警库和黑名单库,采用定时、不定时等方式进行明察暗访,重点对不打表计价、乱收费、强打组合、拒载、甩客等违法行为,以及穿背心、打赤膊、使用车载对讲机聊天、讲粗话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对所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一律按有关规定的上限执行,该扣分的坚决扣分,该整改的必须整改到位后重新上岗,该吊销从业资格的坚决吊销。对所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进行全方位曝光,提高执法震慑力和群众知晓度。

城市调研工作报告篇2

一、我县城市管理现状

(一)规划区总体情况。县城规划区面积87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14.7平方公里,建成区人口12.1万人,建有主要街道22条,总长度60.9千米。商业网点专项规划、绿地专项规划、人防工程专项规划已批准实施,公共道路交通专项规划、水系专项规划、公共设施专项规划、燃气供热专项规划即将完成,停车场专项规划、广告牌匾设置专项规划等尚未列入编制日程。

(二)交通秩序情况。全县机动车保有量68437辆,其中轿车17000余辆(县城内轿车13000余辆),沿街共有停车场6处、停车位200余个,小区内停车位1300个,占用榆山路人行道划定停车位150个,尚有1万个车位空缺,车辆只能停放在道路辅道。

(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县城区共有地下密闭式垃圾箱61个,流动垃圾筒86个,果皮箱31个,公厕13处,垃圾处理场1处、渣土处置场3处、路灯5000余盏,县城保洁面积158万平方米,绿化面积85万平方米。据不完全统计,县城内共有建成小区、家属院40余个,住户1.7万户,小区附属农贸市场(摊点群)2个,超市14个,远不能满足小区住户的生活需要。

(四)沿街商户情况。县城区内注册企业910家,个体工商户3047户,其中批发零售业1812户,住宿餐饮629户,加工制造442户,煤炭批发零售22户,洗车点33户,理发洗浴水暖安装等居民服务业1019家。沿街广告牌匾近4000块,其中每年经住建委审批的仅20余件,审批率0.5%。

(五)流动摊点总体情况。经常性占道经营484处,其中店外摆放216处,店外加工71处,流动摊点197处。按路段分,严管路段(府前街、榆山路、翠屏街、五岭路)237处,其他路段247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城管机制尚不健全。

一是城管执法与基层脱节。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一级执法,即榆山、锦水街道办事处和所辖村(居)无相应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权,出现“条有权、难办事,块管事、没有权”的现实尴尬。两个街道办事处虽然成立执法中队,但由于城管执法局与办事处之间无管辖和领导关系,加之一些配套措施不到位,办事处和村(居)城市管理的职责仍不明确。城管执法局与相关部门职能交叉,易造成城管执法工作脱节。

二是单纯执法与管理脱节。城市管理事项实行管罚分离后,城管执法局只单纯行使处罚权,由于没有城市管理议事协调牵头机构,城管执法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又缺乏沟通衔接和监督机制,导致管理和执法难以形成合力。

三是缺乏联动机制。城管执法没有暂扣或吊销证照的权力,没有有效制约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效能,造成城管工作效率低,行政执法成本过高,甚至暴力抗法事件。

(二)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一是停车场建设滞后,行车难、停车更难的状况日益凸显。

二是专业市场缺乏。瓜菜点、洗车点、售煤点、加工点、废品回收点、建材销售点、汽车修理点、夜间大排档随处可见。

三是临街商住房面积过小,部分经营业户侵占道路增加营业面积。

(三)居民素质参差不齐。

一是从业人员自律意识差。目前城区流动餐饮摊点达390多个,占道经营商贩中90%是城中村农民及城镇困难家庭和失业人员,给城市管理带来很大难度。部分建筑运输业户不封闭作业,碎石、渣土沿路抛撒。部分沿街商铺店主侵占人行道乱堆乱放。

二是居民城市意识淡薄。乱吐乱扔、乱涂乱画、乱扯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经常发生,城市“牛皮癣”随处可见。

三是群众“赶集”风俗浓重。每逢集日,部分路段严重受堵。赶集过后,垃圾满地严重影响城市环境。

四是部分群众交通意识淡薄,随意调头、随意停车,造成交通秩序混乱。

(四)城管队伍仍需加强。

一是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有的不注意工作方法,习惯于“以罚代管”,容易导致矛盾激化,影响队伍形象。

二是经费保障和装备建设还比较薄弱。办公经费比较紧张,执法车辆不足、车况较差,一些必要的执法装备也比较缺乏。

三是一线力量严重不足。目前,一线执法人员只有35名,人均管理面积近2.5平方公里,行使着市容、规划、绿化、市政、环保、公用事业、房地产管理等11个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人员少、区域大、任务重。

三、工作建议

(一)创新体制,构建“大城管”。

一是理顺城管执法体制。要推进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重心下移,进一步明确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职责和权限,在街道办事处设立城管执法分局,赋予街道办事处一定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充分发挥其城市管理主体和基础作用。参照济南市城管局、城管执法局机构设置,合理配置行政执法部门的管理权限,适当将市政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与城管执法密切相关的道路挖掘、建筑垃圾处置、广告牌匾设置等行政审批权移交县城管执法局统一行使。

二是健全城管执法领导机制。建议出台《平阴县人民政府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定期研究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重大事项,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和考评,着力解决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加快数字化城管建设,整合执法资源,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系统,提升执法效能。

三是健全城管执法考核体系。修改完善相关考核办法和具体实施细则,建立强有力的奖惩考核机制,确保长效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二)科学规划,建设专业市场。

充分发挥规划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龙头作用,通盘考虑市民的实际需求、市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城市功能问题,因势利导,在原聚集地附近建设专业市场。如在百货大楼附近的背街小巷内设立小吃一条街,由政府(办事处)制作统一样式的餐车,纳入办事处日常管理,多次不服从管理的取消其经营资格。与居民生活关系不太密切的专业市场,如建材、家具、烧烤可以适当远离县城中心。探索建设社区小型农贸市场,消除占道经营。同时,在黄河市场、财源街市场等市场的改造升级上做文章、挖潜力,转变当前粗放式的管理方式,积极引导和吸纳商户、居民进入市场交易,形成规模经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增加政府补贴、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等方式,采取“谁投资谁受益”的方式,市场化融资,社会化参与,加大市场升级改造力度。

(三)疏堵结合,规范停车秩序。

一是加强对城区规划的综合考量,根据城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布局,制定或完善城区停车场建设专项规划。建议新天地商务中心要规划建设大型停车场,在环秀广场建设地下停车场,还可考虑在合适位置建设立体停车场。

二是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单位不按规定设计地上和地下停车场的,规划建设部门不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取得规划许可证后不配建或少配建停车场的,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处罚。

三是加强对现有停车场的管理,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有空停车场或空地的机关单位,向社会开放,提供有偿服务,使有限的空间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四)统一样式,提升牌匾形象。

按照依法合法、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统一制作、政府补贴、逐步规范的原则,重点规范五岭路、翠屏街道路两侧户外广告牌匾。

一是标准化。取缔移动式落地灯箱,沿街商业门头一户一匾,同一或相邻建筑户外广告上下边缘高度一致,整栋建筑广告达到“高、平、齐”。

二是亮点化。每条街道确定与建筑物风格相协调的主题颜色,新设置广告牌匾统一采用铝塑板或集成版等高档材质,并在固定位置添加“玫瑰之乡”、“阿胶之乡”图标,彰显地域文化特色。

三是规范化。牌匾内容只是企业注册名称,不能附带经营内容、商品图片、形象代言人及电话等内容,使用的文字、商标、拼音、外文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书写规范准确、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比例适中。

四是秩序化。临街建(构)筑物墙体及玻璃门窗内外均不得张贴经营性文字或图案。定期组织执法干警清理沿街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树木上乱挂条幅和乱写、乱画、乱贴的小广告,条件允许时可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聘请专业清洗“牛皮癣”企业,对城区乱贴乱画现象进行清理。

(五)全面宣传,开展社会动员。

以提高广大市民整体素质为重点,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城市管理的意义,提高广大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认知度。全力开展百姓城管、法律咨询、城管微博、城管义工等社会动员活动,抓好城区街道、村居、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联动,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同时,利用正反典型教育,激励和引导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参与城管工作,营造浓厚的“城市是我家,管理靠大家”“城市管理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城市调研工作报告篇3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安排,10月份,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为做好审议和专题询问工作,10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远方带领考察组,赴杭州、厦门两市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考察调研。自5月份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大勇带领城建环资委员会和工作室,结合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对市南、市北、李沧、崂山等区市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先后到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南京、宁波、大连等城市进行了考察学习,到市城管局、规划局、城乡建设委、国土房管局、环保局等部门进行了调研,召开了有市、区人大代表、社区工作者、市民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和城市管理专家咨询会,广泛征求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通过媒体和公开电话征求市民意见建议,在人大常委会机关征求了机关工作人员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城市管理的问题线索,对城市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实地察看和现场录像。9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圣珍带领部分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到市南、市北、崂山三区进行了实地调研,听取了市政府的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座谈。10月18日,城建环资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对市政府关于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形成了初审意见。

一、基本情况

(一)老旧城区市容环境问题集中。随着近几年新城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市容市貌整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与之相比,老旧城区差距日益明显。市政基础设施老旧、破败、老居民区缺少正规的物业管理,道路破损、私搭乱建、烂尾楼、污水冒溢、占道经营、乱停车等问题突出,市民意见大。

(二)空气环境阶段性污染明显。通过前几年大气污染减排工作的深入推进,大规模工业燃煤污染已得到深度治理。道路扬尘、冬季使用散煤、路边烧烤等问题已成为目前空气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施工工地、裸露场地、运输过程中的渣土撒漏等,产生扬尘。部分区域冬季散煤采暖导致的季节性污染明显,据调查,20xx年冬季,城区燃煤采暖户数仍有近七万户,燃用散煤十余万吨,主要分布在市南市北的老城区、李沧区和崂山区的城乡结合部。违规露天烧烤问题,尚未得到有效治理。

(三)停车难、停车乱、道路拥堵问题仍较为突出。目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达236万辆,且增长势头不减,现有停车泊位远远不能满足机动车快速增长带来的需求。同时,存在个别停车场不按规划建设、已建成停车场挪作他用、现有停车场因信息不对称和价格机制不合理等因素导致使用效率低等问题。停车难、停车乱、道路拥堵问题较为普遍,尤其是老旧城区、医院和学校周边等区域更为突出。城市交通智能管理水平与先进城市相比仍有差距。

(四)违法建设、乱搭乱建、烂尾楼较多。有的违法建设长期得不到解决,有的乱搭乱建前拆后建,尤其一些没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区,圈占公共场地,楼顶违章搭建,院内毁绿种菜,甚至饲养家禽。有些背街小巷占用道路私设地桩、地锁、地障。近几年棚改力度加大,但烂尾楼明显增多,既带来安全隐患,也影响了城市形象。

(五)黑臭水体尚未得到根治。全市主要黑臭水体大都集中在老旧城区,虽然李村河、海泊河、昌乐河、楼山河等流域得到了有效治理,但一些无名沟渠,至今未得到根治。河道保洁不到位、违法倾倒垃圾、雨污混排、洗车污水乱排等,导致黑臭水体经常出现反复,群众反应强烈。

(六)占路经营、游商浮贩、市场冒市问题突出。有的占路市场由于设置不合理、管理不到位,环境脏乱给周边居民带来困扰,有的还阻塞了交通。市场冒市、占路经营、游商浮贩在部分区域已经成为常态化,去年尽管全市清理规范这些行为近10万次,仍然没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七)卫生死角治理力度不够。因责任不清导致没人管的卫生死角长期得不到解决,垃圾处置不及时,垃圾箱及其周边脏乱差。

(八)路牌不规范、门头牌匾广告设置杂乱。路牌没有中英文对照,缺少国际化,有的设置位置不合理、不规范,起不到导向作用。门头牌匾广告设施位置、大小、色彩、内容、材质等缺少规范。

(九)各类杆桩亭体占道现象严重。彩票亭、报摊、早餐亭,电线杆、路灯杆、路牌杆,石桩石柱、地桩地锁,配线箱等等占用人行道、盲道,给行人带来不便,影响了市容市貌。

(十)窗口场所秩序较乱。旅游景点、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前海一线,小商小贩拉客强卖,出租车不守交通规则随意乱停、强行拉客,小游艇无序揽客,非法营运车辆抢客等乱象破坏了青岛形象。

(十一)部分市政设施建成后不能及时移交。部分污水管网工程,无法纳入正规的养护管理范畴,工程投资效益无法有效发挥,一定程度影响公共安全、城市管理和城市整体形象。

(十二)垃圾、污泥处置能力不足。小涧西生活垃圾园区综合处置能力不足,给当地环境、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市内三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能力不足,导致污泥出现二次污染的隐患。

二、问题原因

(一)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对城市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对城市管理缺少系统性设计。主要表现在:

一是统筹力度不够。市级层面统筹协调的机制尚不够健全,在制定城市发展规划时,围绕产业布局、经济发展考虑的多,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等问题缺乏全面科学的论证,环境容量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作为确定城市定位和规模的基本依据考虑的不充分。生态保护与改善民生的关系问题,城市发展与老城区改造的关系问题,垃圾处置、污水处理及中水利用等问题,矛盾逐渐显现。

二是规划、建设、管理衔接不够。“规建管并举、重在管理”尚未真正落到实处,新区开发建设、旧城改造项目在规划编制或建设环节未能充分考虑后续管理环节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导致集贸市场、公厕、停车场、洗车场、公共绿地及生活垃圾中转站(点)、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等公共设施总量不足、标准不够、布局也不尽合理。

三是考核作用发挥不明显。城市管理工作事关民生福祉、事关城市形象,但是在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中比重不足,造成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主动谋划少,被动应付多,管理方式粗放,突击性多,不能实现常态长效。尽管城管部门对区(市)、街道实施了量化考核和登报公示,但由于配套保障措施不到位,问责追责机制未建立,其发挥的作用也逐渐弱化。

(二)职责边界不够清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职责界线尚不清晰。

一是部门职责有交叉。城市管理是个庞杂的系统工程,不是城管部门一家的事情,很多工作需要多部门协调配合。实际工作中时常出现“缺位”或“越位”现象,特别是职责有交叉时,便会出现“都该管、都不管”的现象。如,户外广告的设置、集贸市场的管理、静态交通秩序管理以及河道、海岸线的环境治理等事项,均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多层次交叉。再如,受历史遗留问题、接收主体职能变化、政府职能部门合并、管理体制衔接不畅等客观因素影响,以及部门之间、市级与区级之间、区之间存在责任边界不清问题,导致部分基础设施建成后不能及时移交、有效发挥作用。

二是综合执法力度不够。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过程中,职能调整还没有彻底到位。尤其在街道办事处一级,经费、人员编制及权限不能及时到位,尤其是专业性要求相对高的岗位,人才较少,导致城管执法效率降低。

三是执法缺少技术、管理等支持。有的事项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但相关执法力量和技术人员、机构、设备等技术管理支持没能及时跟进,或者相关执法和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达不到相关要求,影响了执法效能。

(三)城市管理方式滞后。城市发展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工作重心由大规模开发建设逐渐转为对城市空间资源、公共秩序、运行环境的管理以及为城市居民宜居宜业提供服务保障,目前我市的城市管理工作还没有完全适应这种变化。

一是人性化服务欠缺。人性化的制度设计还不健全,交通拥堵、拉链马路、工地噪音等问题,造成群众和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影响了政府形象,亟待系统治理。疏导性的管理方法研究还不够,在矛盾最为尖锐的乱搭乱建、占路市场、游商浮贩、市场冒市、露天烧烤、停车乱等市容秩序管控方面,局限于“劝”、“撵”、“扣”、“罚”的执法管理,只能奏效一时,没有走出“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缺乏管理与服务并举的治本之策。

二是智慧化程度不高。在各类工地、水环境、空气环境、广告招牌、占道停车、渣土撒漏等监管方面,在噪声、油烟、污水排放及空气质量监测与防控方面,在停车泊位等资源共享方面,信息化手段运用还不充分,智能化程度还有待提高,各类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不够,信息技术运用领域还需拓宽、深度还需加强。

三是社会化参与不够。目前我市城市管理主要还是“政府负责、财政拿钱”的传统模式,经济、法律和宣传教育等综合方式运用不够,资金投入渠道相对单一,社会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主人翁意识不够强,舆论对城市管理的宣传广度、深度有待拓展。

三、意见建议

(一)推动管控管制向主动服务转变,提升“人性化”管理水平。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思想,落实惠民和便民措施,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解决社会各界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积极培育城市管理体系中的多元主体,运用法律规范、道德约束、行政管理、舆论引导等手段,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实际问题,逐步形成城市管理全民参与、共创共享的良好局面。强化前端规划建设环节的基础设施源头配套,综合运用规划引导、市场运作、商户自治等方式,疏堵结合,有效解决占道经营、市场冒市、游商浮贩等诸多管理难题,有效避免停车难、停车乱、乱搭乱建、杆桩亭体杂乱等市容秩序乱象。

(二)推动传统方式治理向现代法治转变,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立法立规,重点加快城市综合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立法,健全支撑城市管理转型升级的法规政策体系,在深入推进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立法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梳理城市管理方面的其他地方性法规,及时做好“立、改、废”工作。严格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创新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加强司法衔接,提高城管执法效能,对影响城市形象的不良现象务必采取高压态势,严抓严管,该拆除的要坚决拆除,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该固守的要严防死守。加强执法人员法律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加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借助各类媒体的力量,充分彰显党和政府依法治理城市的决心和意志,充分发挥典型的模范引领作用,使城市管理全民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维护城市现象、人人参与管理的良好氛围。

(三)推动经验型管理方式向智能管理转变,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分割,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服务融合,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延伸覆盖区域,扩大应用领域,建设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通过大数据开放、信息共享和集成应用,推动形成“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的城市管理新模式。

(五)推动突击整治向常态长效转变,提升“常态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着力解决城市管理领域长期存在的管理权属不清、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状况,系统梳理管理事项,明确“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市级统筹协调机制,明确和强化市、区两级政府的城市管理工作重点,理顺条块之间、部门之间的关系,明晰层级职责和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移交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尚未移交工程设施的移交工作。健全市、区两级常态化监督考评机制,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强化对考评结果的运用,建立问责追责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像钉钉子一样把城市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城市调研工作报告篇4

为了促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提高水平,保持和发扬我区综合执法全国先进单位的荣誉,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xx年度工作要点,今年下半年,我们对区城管大队实施综合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采用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和填写调查问卷结合,听取内部意见和外部意见结合、明查暗访检查好的和检查差的地段结合的形式。主要通过十个授权单位(市容、市政、绿化、水务、环保、公安、工商、建设、房地产、规划管理部门)、各街道镇、部分人大代表和城建工委委员,了解区城管大队实施综合执法中依法行政,公正执法,长效管理水平,了解各方面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满意度。同时,也听取了区城管大队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分队长对综合执法现状的自我评价。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综合执法的总体评价

(一)调查问卷中的评价。外部对本区实施综合执法的总体评价:满意32.35%,比较满意44.12%,不满意23.53%。其中,对综合执法实施前、后效果比较,认为明显好的20.53%,较好54%,不明显25.45%。对城市管理难点问题处理的满意度,满意32.44%,基本满意41.34%,不满意26.17%。参加调查的人大代表的评价:比较满意。城管大队内部的自我评价:满意56%,比较满意44%,不满意没有。从调研情况看,调查问卷中的评价与座谈和访谈中的评价基本一致,外部与城管内部对综合执法的总体评价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二)综合执法的作用和成效

1、综合执法在区城市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各授权单位对区综合执法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认为,这是一支全方位、全天候、全覆盖的城市管理队伍,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来,强化了城市建设和管理,提高了行政执法效率,成效比较明显。街道、镇认为:综合执法与街道、镇关系密切,相互离不开,社区的文明城区建设、日常管理、突击整治,城管大队是一支有战斗力的队伍。综合执法实施以来,打了不少硬仗,破解了一些城市管理中的热难点问题,我区的城市管理水平总体上有了较大的提高。

2、综合执法的形象和水平比过去提高了。区城管大队领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理念强了,抓队员的组织纪律、文明执法比较严,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更加规范。如:对无证乱设摊的管理,采用先告知、文明劝阻,对不听者再依法处罚,执法程序规范。据了解,今年1—10月,综合执法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9783起,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3、区城管大队与授权单位协调配合比较密切。区市容局与城管大队领导坚持每周一次工作联系制度。区公安指挥中心有城管大队工作人员,有利于双方配合行动。区环保局、绿化局、市政署等单位都在执法管理方面对城管队员进行过业务培训。区水务署和市政署等单位反映,城管大队与他们配合默切。区规划局、房地局认为,城管大队在查处违法建筑工作中发挥了其他部门难以替代的积极作用。风貌保护区建立综合执法快速拆违队伍,执法力量主要是依靠城管大队的。

二、综合执法工作的不足和问题

1、综合执法与街道(镇)的“1+13”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区城管大队领导与街道(镇)分管领导、市政科长(教导员)的工作沟通、交换意见比以前少了,综合执法与街道(镇)的相互协调、支持、配合不如以前密切,两者的互补互助的`优势没有充分发挥。在调研中,街道(镇)的不少同志很动感情地说,我们对城管综合执法是很有感情的,十分留恋过去相互协助、密切配合的关系。城管大队的领导表示,在先进性教育中,大队领导班子把街道(镇)提出的批评作为抓整改的一条重要的意见,现在已经采取了措施。

2、对城市管理中的一些热难点问题的处置偏软。不少同志批评说,自长桥街道出了“10.13”事件后,综合执法明显软下来了,消极地吸取教训,不敢碰硬。“严格执法怕出事,多做多错怕麻烦,不做不严就没有事”的畏难情绪影响了城管队员。使得一些原已解决的城管难热点问题在有的地区又有所抬头,如“菜场尾巴”、“马路洗车摊”、“夜排挡”等。对违法建筑的拆除、无证设摊等行为的取缔,有时处理偏软。有些队员在一个地区时间长了,关系网多了,执法时也难免留些情面。

3、队伍的整体素质与其所承担的综合执法任务、要求有差距。主要的意见:城管队员综合执法技能不够。综合执法任务大幅度增加了,队伍的业务能力没有相应提高,有些队员只熟悉街道监察队时的业务,不清楚其他行政执法的法规内容。工作责任性不够。“往往动嘴、动笔的多,动手动脚的少(指到一线整治、巡查执法减少),有些队员对菜场尾巴、乱设摊见之任之。队伍缺乏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现在,城管队员都实行阳光工资,待遇上去了,但是,有些队员的综合素质没有相应提高。

4、综合执法的法规还不够完善。不少城管队员反映,现在,城管成了包罗万象的筐,凡是难以处理的、复杂的社会性的城管问题都要我们去解决,其中,有些是超出城管职能范围的,执法主体上不合法,城管队员确有畏难思想。市府《决定》、《暂行办法》中对公安、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支持、配合城管综合执法的规定不够明确具体,缺乏有效的条文规定和工作制度。本区自从公安人员从城管撤回后,综合执法的法律威慑作用和效果明显不如以前。大家希望上海有一部城管自己的法规。

5、综合执法的社会环境不尽人意。普遍认为,由于综合执法对象中弱势群体多,外来人员、下待岗、无业人员都很容易得到群众的同情。这部分社会群体常以谋生为由,无证占道乱设摊,影响市容市貌和周边环境卫生。城管队员在执行公务中时常遭到一些人的围攻谩骂、甚至殴打。城管队员依法取缔或收缴设摊物品时,时常遭到围观市民的反对和指责。据统计,从综合执法实施以来,城管队员被围攻殴打有人次,其中被打伤的有人次。而且,队员受伤后,不少群众还不肯帮助取证。有时,到公安部门处理,还不能作妨碍公务处罚,挫伤了执法队员的积极性。

三、综合执法面临的新的困难

1、新情况新问题给综合执法增加了困难。成群成帮的西藏人、新疆人在闹市区无证设摊,处理不好会引起冲突,涉及民族矛盾。马路书报亭、蘑菇亭一亭出租多户,擅自占道经营,有关部门只批不管,城管感到难管。大楼居民把大幅标语贴在自己家里的玻璃窗上,城管队员无法处理。懂法的律师搭违章,找他多次不见面,走程序拆不掉违章。碰到居民在违法建筑中经商,工商局发了营业执照的,和“你拆违,我就拼命”的对象,城管很难拆违。

2、城市管理中的矛盾集中反映到综合执法工作上。拆除违法建筑、制止夜间施工噪音等城管执法难点授给综合执法后,把综合执法推到了矛盾的焦点上。在只授执法任务,没增加执法人员和经费的情况下,城管大队靠队员每周义务加班一天增加管理力量,靠街道和有关单位补贴解决经费不足。最近,区行风评议,区工商局获第一名,城管大队综合执法评为倒数第一名,其中,马路无证设摊是工商局授权给城管大队的,也是群众对城管不满的内容之一。综合执法评为倒数第一名给城管大队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3、综合执法与授权单位的矛盾显现。由于城管是十个单位授权执法,因此,难免会产生矛盾。在对拆除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程序上,有时,城管大队认为要走程序,有关部门认为,这是以走程序为理由,推、拖。夏天,夜间施工噪音投诉量很大。城管大队查处工地噪音时只能查有没有夜间施工证,只有环保局来人,才能对工地噪音处罚。对于这种授权,有人认为还不如不授权。有些菜场有菜场尾巴,街道认为,城管分队应派人到菜场帮助管理,城管认为不能管菜场里的事。类似要城管做,城管认为不能做的情况确实存在。有的授权单位希望城管大队掌握好行政处罚力度,不能都走简易程序。城管认为,受人员、条件的限制,有时确实还管不过来。

四、办法和建议

1、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努力提高综合执法水平。区城管大队曾经获得过全国先进单位的荣誉,今年,又被市系统评为市的先进单位,在上海市各区城管大队中有一定的影响。要想保持先进荣誉,区城管大队必须面对两个现实:当前改革开放进入社会矛盾突现期,城区管理的难度加大,必须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

2、正确对待街道的批评意见,改进城管大队与街道的关系。街道对城管大队有意见,说明街道对城管大队的重视程度高,工作要求高。也说明城管大队在处理与街道的关系上,对原来的一些好的制度,没有坚持好、发展好。城管与街道必须坚持、发展我区原来的1+13>14的成功经验,目标一致,条块结合,形成合力。

3、完善与授权单位的联系制度,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综合执法事权进一步扩大后,工作中难免会碰到困难和问题。希望区里能成立一个工作协调委员会(可以与区创建办的工作例会结合起来),由分管区长主持,协调解决城管大队与各授权单位的工作矛盾和问题。希望城管大队与各授权单位建立、完善工作联系制度,进一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落实长效管理。

4、抓紧队伍自身建设,加强综合执法的正面宣传。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队伍的政治教育、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等的岗位培训,力争使广大队员通过培训持证上岗,提高队伍行政执法水平。要坚持优胜劣汰、人员能进能出、队员交流轮岗等制度,从制度上防止执法办“人情案”或滥用职权的现象发生。在社会舆论方面,区的媒体要大力宣传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正面形象,正面报道综合执法的先进人物、先进典型,减少负面宣传的不良影响,不断提高市民对综合执法的了解、理解和支持信任度。

5、学习借鉴外地综合执法的成功经验。要学习、研究外地公安部门的公安支队、派出所领导兼任区城管大队、各分队领导干部的做法,整合城市管理和治安管理、社区管理力量,建立城管与公安、街道等联合执法机制,支持城管综合执法、处理城管执法中遇到暴力抗法等问题的经验。在执法条件方面,区政府要根据综合执法的需要和财力的可能,适当调整执法经费,努力减少城管队员经常加班情况。

6、建议市人大研究综合执法法律法规问题。现在,综合执法的范围越来越广,要求越来越严。但是,相应依据的法律法规、配套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却没有及时跟上,至今还没有一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规,也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希望市人大研究、制定综合执法相关法律法规或配套规章制度。

城市调研工作报告篇5

近年来,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整合和优化城市管理资源,全面推行依法管理、严格管理、标准管理,着力解决城市管理中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尽职尽力打造更加舒适的人居环境,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城市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市的美誉度和市民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城市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

1、城市秩序明显改观。针对占道经营现象,职能部门集中专项整治xx南路、xx路等示范路,xx广场、南门菜场等重要场所周边市容秩序;拆除不符合规定的广告招牌,对城区户外广告实行统一、规范的管理;针对车辆在人行道上乱停乱放现象,实行划线规范停车;不间断地清理城市“牛皮癣”;对建筑施工(场)地实行跟踪管理,加强对城区建筑渣土的运输管理等等。通过多次专项整治,营造了干净整洁、舒适秀美的城市环境。

2、环卫质量稳步提升。城管局建立了环卫考评体系,实行环境卫生iso标准管理,按照定时收集、定时清运和延时保洁要求,对城区重点路段和商业繁华地区实行16小时、次要道路13小时的延时保洁制度,总保洁面积达390余万平方米。成立城管局驻开发区市容服务中心,履行开发区范围内的环卫和园林管理职能,全力服务开发区的经济建设。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市处理”的模式,建立起“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农村垃圾处置长效管理体系。成立特种垃圾处理中心,采用无害化填埋工艺,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3、市政设施逐步配套。坚持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民生问题、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加快设施配套建设步伐,城市服务功能逐步完善。先后完成了城北填埋场二期工程2号库区建设,完成了城北垃圾填埋场排污管道工程建设,完成了天王xx垃圾填埋场一期工程,投资20多万元安装了垃圾中转站空气除臭设备。认真做好为民办实事工程,取消城市弱势群体摊点收费。城区逐步推行公厕免费开放,投入xx万元全部收回对外租赁的16个公厕,投资43万元对xx个公厕进行维修出新。

4、园林绿化上档升级。为提升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成立了“园林设计室”,完成了xx南路、xx西路、xx路等重点路段的园林设计任务。实行不间断的循环修剪,每年完成市区道路、公共绿地修剪任务达100多万平方米。每年春季对市区40多条主次道路和公共绿地进行补植,确保城市绿化完好率在90%以上,基本做到了“树常绿、草常青、花常开”。xx公园是市民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和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市城管园林处切实加强xx公园的环境卫生、设施维护和绿化管理,基本做到卫生保洁的常态化,便民服务的动态化。

5、城管执法规范文明。制定了《进一步规范城管执法行为实施意见》,成立了行政执法监督领导小组,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职责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在执法过程中,倡导亲情执法、文明执法,城管人员的执法形象得到了较大改善。08年以来未发生一起城管行政执法的投诉,无一起城管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城市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市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尚未形成整体合力。目前,我市城市管理执法权限比较分散,管理体制上条块纵横交错,政出多门,各自为政,部门分散执法,有利的事争着干,无利要负责的事相互推。城管部门责大权小,难以发挥协调作用,形不成管理的合力。如在环卫费的收缴上就存在重复收费、多头收费、漏收费的问题,还有户外广告招牌多家审批,多头管理,市民意见很大。

2、维护管理经费投入不足,配套设施建管滞后。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城市发展需要。城区停车场建设、商业区及主干道停车位设置较为滞后,数量少;垃圾中转站、城市公厕建设滞后;居住小区没有配套建设农贸市场,次干道未划定季节性(鲜活)蔬菜瓜果交易点,导致流动摊点混乱无序,严重影响市容和市民出行;老城区功能不全,如路灯、下水道等设施缺乏等等。二是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城市管理维护面广量大,管理经费不能与城市建设保持同步增长,导致城市建设维护经费长期投入不足,难以满足当前城市管理工作的有效运转。

3、城管执法权限不够明确,整治成果容易反弹。目前,镇江各辖市区仅我市没有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管执法的法律地位得不到明确,给工作带来许多不便。城市管理缺乏行业性的法律法规,现有执法条款散见于众多部门的法律法规中,行政处罚权属不清晰,城管执法缺乏行政强制措施。大部分城管监察队员不具备执法资格,缺乏有效的司法保障。城市管理专业化、精细化程度较低,停留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治表层面上,部分地段“脏、乱、差”的状况长期得不到根本解决。一些细节问题常常给市民带来不便,如路面随意开挖;人行道建管分离,经常被车辆碾压或者占用,致使路面破损、彩砖断裂;盲道被无端占用少有人问津;个别道路指示牌标写不合理;市区内有的路灯不亮等等。

4、市民文明素质亟待提高,教育引导力度有待加大。部分居民公共卫生意识、文明意识、公德意识较为淡薄,缺乏维护城市形象的自觉性。随着城市的扩容和发展,城管工作面临着更加繁重复杂的任务,出店占道经营、违章户外广告、违章建筑、占道停车、城市“牛皮癣”等问题屡禁不绝;小餐饮店、排档、烧烤夜市和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等场所的卫生状况不容乐观,市民反映强烈。

三、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1、完善城管工作体制,落实城管工作责任。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城市管理工作是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城市管理的好坏,直接制约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产秩序和生活品位,直接展示城市市容市貌和形象,直接反映出市民的精神面貌和文化内涵,直接影响城市的对外开放和投资环境。要明确政府“一把手”为城市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把城市管理工作摆在政府工作重要的位置。二是建立城管联席会议制度。城市管理是一项长期而繁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规划、建设、房管、工商、公安、交通、社区等多个部门。要建立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联席会议,总结交流工作情况,及时研究处理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整体联动,统一高效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和齐抓共管、多元共治的“大城管”格局。三是改革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城市环卫、绿化养护等领域的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扬州市城市管理市场化综合运作的一些成功做法,已被许多城市借鉴,建议市政府作一些研究。近期内应加快落实环卫费的扎口收缴和管理,针对城管应收费职能的弱化,借鉴周边城市经验,能否把环卫费纳入水费或其它税费一道征收,进行扎口收费,统一管理。既可以把蛋糕做大,又可以彻底解决重复收费、漏收费、多头收费的矛盾。

2、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提高城管执法水平。一是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市政府要尽快出台一个刚性和可操作性的关于城管工作的规章制度,明确行政处罚依据、行政办案程序及城管权限、责任、义务等。二是建议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梳理整合现有城市建设管理系统的执法职能和资源,依法赋予集中行政处罚权,统一安排部署城管执法工作。三是加强城管队伍建设。加强对城管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城管队伍的管理与执法水平。改革人事制度,配齐、管好、用好城管干部,逐步建立城管人员优胜劣汰、能进能出、交流轮岗等制度,努力造就一支业务过硬、纪律严谨、作风优良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四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城市管理的对象是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群众的原则,推进城市管理向科学化、精细化方向转变,把城管工作做细、做深、做实。如城市道路绿化对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丰富城市景观具有重要作用,在行道树选择上要注意品种、色块搭配,植树、栽花、种草结合,既保证当前景观和遮阳效果,又考虑长久生态效果;再比如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应该更关注城市弱势群体,对下岗职工、进城务工农民经商谋生要给予照顾,使城管工作更趋于人性化。

3、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创建良好人居环境。一是加大城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重点是做好远近期规划,做好城区车辆停放点建设,解决车辆乱停乱靠的问题;做好城区划行归市工作,解决占道经营、以路为市的问题;做好城区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切实解决垃圾乱泼乱倒的脏乱差现象。二是多渠道加大城管投入。一方面要加大财政的投入,采取切实措施或配套政策,努力解决一线环卫职工报酬低、基本保障不到位、队伍不稳定等问题;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城市经营的推动作用,通过拍卖、出售、租赁、重组,将低效运作的市政公用设施使用权推向市场,对户外广告位、路灯灯箱广告位及城市道路冠名权实行公开拍卖,将城市无形资产转化为有形资产,增强城市管理的活力和实力,逐步解决城市管理现有的欠账。

4、改进考评奖惩机制,加强管理效能监察。一是逐步完善城市管理考评体系。继续推行城管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将城市管理目标任务分解量化到单位、到个人,对各项城管工作实行日查、周考、月评,严格兑现考核奖惩;完善自查自纠制度,着力解决执法工作中各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执法不到位、以罚代管、扯皮推诿等问题。二是建立社会监督评价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人大代表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实行政务公开、市民投诉、市民听证、人大代表考察等方式,对城市管理工作和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实施有效监督。

5、开展文明素质教育,推动城管长效治理。一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把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与建设现代化城市放在同样重要的位置,充分利用板报、网络、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开辟城市管理专栏、专题、热线等,广泛宣传政府城市管理重要举措,反映城市管理成果,曝光不文明的行为,加强政府与市民间的沟通与互动,切实提高市民的整体素质,形成全社会理解和支持城市管理的舆论导向。二是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争创活动和志愿者活动。通过开展“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户”等争创活动,发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引导市民积极参加植树绿化、垃圾收集、白色污染治理等公益志愿活动,形成人人关心城管、个个参与城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城市调研工作报告篇6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要点,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志斌为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城建环资委委员和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调研组,于3月31日至4月1日,就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工作汇报,实地查看了青工路便民市场、富强南路人力市场、鞍山道五四市场、学府道市场的清理整顿情况以及东宝明胶西侧、和平三队、昌福村、三道沙河村、和平市场等地违法建设的拆除情况,并与市人民政府交换了意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牛俊雁、副秘书长刘程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执法局)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了调研活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适应城市发展和城市管理需要,我市于xx年3月成立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综合行使城市规划、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以及部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公安交通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三年来,市人民政府及市执法局等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探索执法管理体制机制,依法履行城管执法职能,为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做出了积极努力。特别是今年以来,紧紧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这个目标,强化落实创卫任务,全面履行市区两级城管执法职能,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主要体现在:

(一)建章立制,理顺体制,城管执法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市执法局成立以来,先后制定出台了《包头市查处违法建设暂行办法》、《包头市店招设置和迎街外立面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包头市社会市面商店展示、促销、文化、体育、庆典仪式和宣传活动管理办法》、《包头市城区道路公共场地分类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规范和完善城管执法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确立了“市区结合,以区为主”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确定了城管执法职能和两级执法主体,明确了市执法局与市规划、建设、公安、环保、工商等部门的执法职能衔接问题。推行并逐步完善城市管理“网格化”制度,把城市管理的重心落实到基层,形成“包片划段、明晰权责,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集中整治,疏堵结合,强化市容市貌长效管理

三年来,积极配合文明城市再评选、创卫等重大任务安排,及时开展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和重点巩固活动,开展了数十次大规模的市容市貌、户外广告和各类标识专项整治行动,共治理“六乱”现象5万余处。取缔乱设灯箱、立地广告3200余处。取缔烧烤摊点800余处,规范100余处。规范工地围挡289处。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2万多份,有效改善了城市市容环境。针对市容市貌执法管理的特点,采取疏堵结合的管理模式,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在服务的过程中实现管理目标。如在整治占道经营零散摊点的执法中,不再简单地取缔封杀或罚款处罚,而是从便民利民出发,管理与服务并举,积极联系场地,寻找市场空闲资源或新开市场,引导占道商贩“进店面、进居民小区、进市场”规范经营。通过服务,把“强行取缔”变“合理安置”,既达到了改善市容面貌的目的,又保障了商贩的经营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严格执法,日常巡查,抓好违法建设的查处和拆除工作

三年来,重点对g6高速公路两侧、“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地的违法违规建筑进行了集中整治拆除。共组织大型拆除行动18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35000人次,执法车辆6600台次,动用大型工程机械400台次,拆除各类违法建设3300多处、100多万平米,拆除违法圈地3000余亩,砌墙2万余延长米,拔除违法栽种苗木近60万株。通过有力控制和拆除非法建设,为市区两级政府直接减少征拆费用约20亿元。每天均保证400余名执法人员(占全系统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在一线巡查,对违法建设基本做到了早发现、早介入、早查处,力求将违法建设消除在萌芽状态。目前全市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基本实现了“增量为零、存量递减”的目标。

(四)内练素质,强化监督,树立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新形象

市执法局组建以来,始终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以建设一支素质好、业务精、效率高、作风正的行政执法队伍为目标。先后制订完善了《包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文书使用规定》、《行政处罚案卷规范》等一系列内部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起一套系统、科学、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抓岗位培训、组织技能竞赛、开展理论研讨,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案件处理能力明显提高。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严格落实城管执法人员的“五条禁令”,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设立12319群众投诉举报热线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积极办理市民和社会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建议、意见和投诉。xx年,全系统共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风案件11件,除名和处分违规违纪人员21名。在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得分和排名较以往都有所提高,城市管理执法得到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主要职权等仍需进一步明确

目前,国家还没有针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其他城市的城市管理从体制、机制上都不统一。我市在成立执法局时,按照三定方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集中行使“7+1”项职能,将城市规划、绿化、市容卫生、市政、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等部分行政处罚职权统一由执法局行使。这些职权都是从其他部门划转过来,划转的职能也不很完整,其主体资格、主要职能、管理权限、强制措施以及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关系都没有完全理顺。另外,城市管理执法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这些法规都是一些专项法规,互相之间没有呼应,缺乏系统性和连贯性,导致执法过程中出现法律漏洞和矛盾。执法队伍对一些违法行为的查处,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

(二)行政执法的机制还不顺畅,科学、规范、高效的城市管理体系仍未形成

目前市区两级执法部门之间的管理体制不畅,没有形成全市城管工作统一领导的格局。我市现行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城管体制,市区两级执法局之间的关系不是领导关系,而是指导关系,难以对区局形成有效的管理,工作难以得到有效贯彻和落实。同时,城管执法部门与政府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执法职责存在交叉,科学、规范、高效的城市管理体系仍有待建立和完善。

(三)由于市场布局不合理,城市管理难度加大

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在我市一些新建小区和街道依然较为突出。流动摆卖、乱设摊点,导致市场经营秩序混乱,市场周边环境脏乱差,给城管执法带来很大的工作难度。虽经多次整治,但效果不理想,主要是因为市场布局不合理、数量不足、相对规模较小,难以满足群众生活需求和个体商贩的经营需求。如果只是一味取缔整治(即堵),而不能科学合理规划设置市场(即疏),违章占道经营的问题将会不断反弹,屡禁不止。

(四)城市管理信息化水平较低,管理手段相对落后

现代城市管理需要现代的科学技术手段。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管理数字化已经势在必行。积极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程建设,建立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将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我市目前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相对滞后,对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的监管仍是传统的人力为主的管理模式,管理效能较低。

(五)行政执法保障还不够有力,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市执法局仍没有自己的办公场所,一直租用着个体企业的用房,几个直属大队都分别借住在临时场所,办公设施陈旧、环境拥挤。各区执法局办公经费仍显不足,执法车辆等必要的执法装备也相对缺乏,这些都一定程度地制约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城管执法人员临时工及合同制聘用人员占现有人员近一半,这些人待遇较低,素质参差不齐,存在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现象,有的甚至态度粗暴,引起了群众的反感。有的不注意工作方法,习惯于“以罚代管”。还有个别执法人员存在吃拿卡要的行为,损害了队伍形象。

三、几点建议

(一)建立健全城管执法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理顺城管执法机制

要结合我市实际,总结工作经验,适时制定统一的操作性强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规,明确城管机构的执法主体地位、职权责任、管理依据、工作规则,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纳入法制化轨道。要修改完善城市管理相关办法,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研究制定加强城管执法的考核办法,建立有效的奖惩考核机制,通过建章立制、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确保长效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为目的,合理调整政府有关部门之间以及市区两级城管部门之间的职责与权限,进一步明确划分和理顺各相关部门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能分工,建立相应的协调配合机制,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高效、有序的城管执法工作长效机制。

(二)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代表着政府的形象,需要得到市民的理解和支持。要深入社区和居民家庭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市民的自身素养和城管意识,使广大市民能够自觉自愿地理解、支持、参与、配合城管执法工作,鼓励市民对违法行为履行举报义务,从而为城管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科学合理设置便民市场

在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规划中要统一考虑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居民生活需求和居住小区功能配套等问题,科学合理地规划设置农贸市场、便民商业网点等。要加大投入,逐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从源头上解决马路市场、市容市貌杂乱等问题。同时可以考虑在尚未配套的老旧小区、市民聚居区、背街小巷划出一些空地,作为便民市场。特别是在低收入群体集中的地区,投资建设一些低租金或者免租金的菜市场,在解决居民生活需求的同时,兼顾解决部分低收入群体的生存问题。

(四)加强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效率

要抓紧做好城市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依托全市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立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等城市管理的数字化监控体系以及市民投诉平台。尽快实现数字城管,有效优化管理资源,建立跨部门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部门联动机制,实现城市管理事件的及时发现、统一调度和快速响应,提高城市管理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化水平。

(五)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力求取得更好的执法效果

要牢固树立城市管理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既要严格执法,切实履行职责,维护执法的严肃性,又要推行文明执法,着力改进执法方式。要从实际出发,关注民生。切实改变以罚代管的传统执法模式,杜绝粗暴执法行为的发生。要通过提高管理与执法的服务意识,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减轻执法阻力,降低执法成本。要大力推行阳光执法,通过建立内部监督制度,提高管理与执法的透明度,置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于广大市民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力求取得更好的执法效果。

(六)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树立城管新形象

要加强城管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实行执法人员业绩考评、资格管理和轮岗制度,切实提高聘用人员待遇,增强执法队伍活力。要逐步改善行政执法装备和办公条件,确保城管执法部门合理的经费安排。要深入研究执法安全保障问题,不断增强执法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建立城管执法与公安机关联动机制,建立暴力抗法的预先控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切实维护执法人员合法权益。

城市调研工作报告篇7

为配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我委在听取省住建部门汇报的基础上,组织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于5月份和8月份先后赴常州、连云港、扬州市开展专题调研,听取三市及金坛市、赣榆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汇报,察看了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市容管理示范路、垃圾中转站、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卫工人休息点等多个现场,广泛听取了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

城市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城市面貌,事关发展环境,事关党政形象。近年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践行“百姓城管、科学城管、法治城管”三大核心理念,努力创新管理模式,推进品牌创建,提升执法效能,做了大量切实可行的工作,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城市面貌显著改善。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措施不断完善。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制。全省各市普遍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城市管理领导机构,明确各区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共同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常州市在全省率先成立了以市长为主任,由5个区和22个市职能部门组成的城市管理委员会。

二是强化城市管理机构。目前,全省所有的市、县(市、区)都设立了城市管理局,13个市和28个县(市、区)按照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要求,增挂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牌子。盐城、泰州、宿迁等市分别成立了正处级的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省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扎实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全省美好城乡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江苏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省有关部门出台了《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各地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从制度层面推进城市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环卫工人权益得到保障。

一是推进城乡生活垃圾统筹集中处理。我省率先在全国推行“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县集中处理”的城乡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目前95%左右的乡镇建成垃圾中转站,镇村垃圾集中收运率达到73.4%。全省基本形成“苏南地区以焚烧为主、卫生填埋为辅,苏中地区焚烧与卫生填埋并举,苏北地区逐步由卫生填埋向焚烧发展”的良好格局。到20xx年底,全省共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77座,日处理能力达4.6万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9%。

二是启动餐厨废弃物处理工作。省政府率先在全国出台《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省住建部门编制了国内首部省级餐厨废弃物处理规划,开展了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省级试点工作,目前全省餐厨废弃物日处理能力达到510吨。

三是深化环卫行业市场化改革。目前全省25%的城市环卫作业实行市场化运作,环卫机械化、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四是充分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20xx年底,省住建、财政等七家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保障全省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首度明确一线环卫工人月工资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目前已有南京、苏州等5个市落实到位。镇江市建设了两栋环卫工人公寓楼,提供给环卫工人租住。苏州市政府领导坚持每年与环卫工人同吃年夜饭,慰问环卫工人,并从今年起开始为环卫工人缴纳住房公积金。扬州市向社会公开征集“环卫工人歇脚点”,并按照一个场地、一台饮水机、一台微波炉、一排椅子、一个宣传阵地“五个一”标准进行设置,给环卫工人工间休息和生活带来便利。

(三)推进数字化城管工作,“大城管”格局逐步形成。

一是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全省58个市、县(市)中,已有35个建成运行或试运行数字化城管系统,约占总数的60%左右,建设质量和推进速度均居全国前列。

二是整合多方资源,在解决面广量大的城市管理问题和突发事件中,发挥了实实在在的作用。常州市将数字化城管与物联网技术相结合,借助智能识别、自动监控、三维gis等技术,实现城市管理的科学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徐州、连云港等市积极推进数字化城管与12345政府热线、应急指挥平台的融合,实现了同步运行。

三是加大考核力度。常州、徐州、南通等市充分发挥数字化城管的绩效评价功能,将评价考核结果纳入政府部门效能考核,促使政府相关部门把城市管理工作摆上议事日程。

(四)夯实队伍基础,执法效能明显提高。

一是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全省各地以“江苏省城市管理优秀城市”和“省市容管理示范路”创建活动为抓手,积极推进工作重心下移,开展清理占道经营、整治违章广告等活动。目前常州、扬州、张家港等14个城市获得“江苏省城市管理优秀城市”称号,全省共创建省级市容管理示范路102条,营造了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是实施渣土运输集中整治。20xx年,省住建、公安部门联合开展全省渣土运输车辆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全省查处渣土运输车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4万多起。20xx年省住建、公安等部门又联合对12个城市进行督查考核,进一步巩固了整治成果。南京、徐州、常州等市完成全市渣土运输车gps定位系统的安装,对渣土运输路线、运输时间实施全方位监控。

三是规范执法行为。扬州等市推行“柔性管理、刚性执法”,统一着装,规范言语,有效推进了文明执法。金坛市推出以“三早”、“三制”和“三督查”为内容的“三三三”工作机制。“三早”即“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三制”即“协管员驻村制、执法队员包片制、中队负责制”,“三督查”即“首问负责制督查、责任追究制督查、错案追究制督查”,确保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五)丰富文化内涵,城管形象有效提升。

省住建部门开展以“城管三走进”、“城管义工”等为主要内容的“城管系统文化建设年活动”,出版报告文学《心底流淌的歌》,举办书画摄影获奖作品展,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常州市创办常州环卫报,开通环卫网站和微博,设立环卫道德讲堂,定制环卫主题邮票,建立职工书屋等一批环卫文化阵地,丰富了环卫工人的精神生活。扬州市于20xx年设立环卫“金扫帚”奖,五年来累计表彰先进个人130多人次,先进班组60多个次,社会反响很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当前全省城市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需要引起充分重视。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

一是对城市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充分认识到城市管理在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社会建设、打造美丽中国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全省城市管理发展水平很不平衡,以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为例,目前还有淮安、东台、沭阳等17个地区未进入实质性阶段。南京市有一半的区尚未建成数字化城管平台,已建成的区级平台与市级平台间信息交换也不够畅通。无锡市作为国家第三批试点城市,系统建设滞后。

二是管理合力仍未真正形成。调研中有些市反映,城市管理工作涉及到住建、公安、财政、水利、卫生、环保、工商等多个部门,长期以来,由于权责不清和执法交叉,政出多门、各自为政,极易出现重复管理和管理真空,城市管理整体功能难以最大程度发挥,致使部分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久拖不决。

三是有的市民对城市管理基础建设理解支持不够。由于一些市民反对,我省垃圾焚烧、餐厨废弃物处理等项目环评审批周期过长,项目推进普遍遇到困难。如南京市江北焚烧发电厂前期工作开展了5年,易址后今年才开工建设。苏州市吴江平望垃圾焚烧发电厂和无锡市锡东垃圾焚烧厂项目建设手续齐全,但建成后由于周围居民反对,一直无法投运。四是少数媒体对执法的片面报道使得城市管理工作陷入困境。有的媒体为了追求所谓“新闻性”,过度渲染执法主体和被管理者的矛盾和纠纷,片面放大执法队伍的过失。反之,对执法行为以及城市管理工作的作用与成效却鲜有报道,没能全面客观反映问题。另外,少数市民文明素质不够高,环境卫生意识不够强,出现随地吐痰、乱扔乱倒、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等诸多不文明行为,不同程度地影响和破坏城市良好形象。

(二)经费投入不足。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帐较多。主要表现在:个别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尚未启动,全省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才刚刚起步。一些垃圾转运站数量不够、功能不完善,设备老化,更新不及时。环卫机械化作业率低,不少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低于30%。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垃圾处理和环卫作业日常运行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直接影响环卫作业质量。目前省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资金对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行“以奖代补”,但是补助资金的支持比例不高,餐厨废弃物处置还没有纳入奖补范围。集贸市场总量不足,占道经营摊点无处疏导,马路市场取缔后容易死灰复燃。停车场、公厕布局不合理,配比过少。

二是执法经费普遍不足。全省只有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等5个市执法经费超过了10万元/年人,最低的宿迁市只有5.5万元/年人。执法车辆老化、取证设备匮乏等问题在一些县区比较突出。

三是环卫工人工资福利待遇普遍不高。不少地区还停留在以人工作业为主的传统环卫作业阶段,环卫工人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工资福利待遇却处于较低水平。目前我省还有无锡、镇江、盐城、连云港等8个市和大多数县(市、区)的一线环卫工人月工资收入未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少数地区连最低工资标准也难以保证。

(三)执法能力建设有待加强。

一是执法力量严重不足。调研中城市管理部门普遍反映,伴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和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范围和对象也日益扩大,担负着过多的行政管理事务,但面对大量的执法任务,人手缺少、年龄老化、结构不合理、队伍不够稳定等问题日益突出。省住建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行政执法队伍人员数量按不低于城市人口万分之五的比例进行配备。目前,全省仅有泰州、宿迁、徐州三市的比例超过万分之四,常州、南通、镇江三市介于万分之三和四之间,南京等七市均低于万分之三。据调研了解,上海市城区执法人员的配置比例最高的达到万分之七,远远超过南京市各城区的配置比例。由于执法力量远不能满足城市管理发展的需要,全省各地聘用的编外协管人员占较大比重,据了解,有的市编外协管人员与正式队员的比例严重倒挂,达4.5∶1。

二是少数执法人员宗旨意识不够强。城市管理执法对象多为下岗职工、失地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少数执法人员群众观念淡薄,忽视文明执法,遇到管理对象不服从管理时,没有做过细的工作,言行举止不当,态度较为粗暴,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执法队伍的整体形象。

三是部分执法人员法律业务素质不高。有些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掌握不全面,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存在偏差,对执法程序不够熟悉。有些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强,执法方式滞后,发现问题不够及时,解决问题能力不够,执法往往陷于被动局面。

(四)法制支撑薄弱。调研中,有的同志形象地将城市管理机构比喻成“上无爹娘、子孙满堂”。虽然市县政府都成立了城市管理专门机构,但省住建部门尚未设立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不利于加强对全省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部专门的城市管理法。执法依据仅是《行政处罚法》中关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属于“借法执法”,严肃性和权威性不足,造成执法难度很大,管理矛盾比较突出。近年来,我省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逐步增长,垃圾处理压力越来越大,但因为缺乏法规支撑,实际工作中面临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不够、垃圾分类难以推进等诸多问题,迫切需要制定《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此外,《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实施近十年,一些规定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需要根据我省城市管理工作实际进行修改完善。

三、几点建议

城市管理是一项关系民生、关系稳定、关系发展的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矛盾多。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措施,努力做好城市管理工作,为建设美好江苏、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一)强化思想认识,营造全社会感知、理解、支持城市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一座城市“三分建设,七分管理”。各级政府要把城市管理工作摆上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公益广告等形式,组织宣传教育活动,让更多市民了解城管、关注城管、参与城管。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传递社会正能量,增强执法队伍的使命感和自豪感,营造良好的执法舆论氛围。要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开展“城管开放日”等系列活动,邀请市民走进城市管理,使广大市民在参与中受到教育、消除误解。要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素质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的城市文明意识,营造良好的城市管理工作氛围。

(二)完善体制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级政府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重心下移、条块互补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市县两级的责任,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和作用,推进管理重心下移。要建立健全高位协调机制,设立由城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参加的城市综合管理协调机构,负责城市管理的组织、决策、协调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依托数字化城管平台,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综合考评机制,将案件处置率、按期办结率、延期办理率和核查情况等纳入考核评价内容,确保考核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实现城市管理的精细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加大经费投入,切实维护环卫职工权益。各级政府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投入力度。省政府要进一步增加省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资金规模,将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餐厨废弃物处理、机械化清扫车辆配置纳入奖补范围,并提高生活垃圾处理、垃圾中转站等配套设施的资金奖补比例。要按照20xx年县以上城市数字化城管实现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切实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标准化水平。要着眼城市长远发展,加快集贸市场、停车场、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步伐,从源头上缓解管理压力。同时,要创新投入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努力解决资金需求和投入不足的矛盾。要督促8个市及大多数县(市、区)尽快提高一线环卫工人工资收入水平,确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要探索建立环卫行业有毒有害岗位津贴制度,鼓励环卫企业建立环卫一线工人工龄工资制度,稳定一线环卫工人队伍。要强化一线环卫工人作业安全,合理安排工作量和休息时间,更多设置工间休息场所。要增加机械化清扫车辆设备配置,逐步提高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范围和区域,减轻一线环卫工人劳动强度。

(四)推进执法能力建设,切实提升执法水平。省政府要在更高层面上明确城管行政执法人员的配备标准,逐步充实执法队伍力量。要注重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的有机结合,标本兼治地抓好执法工作。当前,针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全省各地要突出“九整治”、“三规范”、“一提升”三大重点,针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城郊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等9类环境薄弱区域脏乱差和设施不配套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影响城市形象和群众生活的占道经营、车辆停放、户外广告等3类容貌秩序问题规范管理,着力改善城市面貌。要深入开展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推行阳光执法、文明执法、说理式执法,坚决摒弃野蛮执法、随意执法、暗箱执法,确保执法行为合法、适当、有效,树立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要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素质,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五)完善法制,加快相关地方立法进程。“无规矩不成方圆”。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仅靠行政手段是远远不够的,需要有完善健全的法律法规支撑。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向国家有关部门建议,及早制定出台全国统一的城市管理综合法律,明确城市管理的地位、职责、范围、手段、法律责任等内容,使城市管理工作早日有法可依。省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各地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取得的经验,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的调研、论证等基础工作。我委将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争取早日将条例立法列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议程,依法推进我省城市管理工作的开展。

城市调研工作报告篇8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难”点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的城市管理机制、着力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委工作安排,市政协成立了以陈莉主席为组长、副主席李建国为副组长、政协专委会主任及政协委员为成员的城市管理调研课题组,课题组在市规管局、住建局及三个办事处等单位的积极配合下,采取“听、看、查、访”的方式,对城市规划编制、城市管理执法、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等事关城市管理领域中的重点工作进行了系统的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几年来,市委政府始终坚持以打造具有文明和谐环境、生态宜居城市为目标,强力推进城市管理制度改革,不断加强城市管理,着力提高管理水平,突出管理重点,力求标本兼治,系统地开展了以城市基础设施、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市场秩序、市容市貌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管理活动,经过不懈的努力,城乡规划统筹发展,城市功能日趋完善,城市环境净齐靓美,城市管理工作正朝着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一)高标准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一是开展市域空间发展规划。为整合全市产业布局,完成了《新郑市产业园区总体布局规划》,确定了“一个中心、三大板块、六大园区”的发展思路。

二是修编新郑市总体规划。委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院修编完成了《新郑市城乡总体规划》,作为全省城乡规划编制的试点,20xx年2月11日获省政府批复。

三是全面推进专项规划。完成了新郑市城镇体系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郑韩故城大遗址保护规划、具茨山森林公园、城市水系等专项规划。

四是强化详细规划编制。先后编制了城东新区、城西南区、城南区、城北区及《黄水河综合治理规划》、《龙湖镇纺织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新港产业聚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黄帝故里旧城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心城区新区详细规划》等重要区域控制性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二)大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道路综合整治、背街小巷改造等民心、实事工程成效显著。今年以迎接“庚寅年黄帝故里拜祖大典”和郑州市“清洁家园”竞赛活动为载体,通过开展“红旗路段、公厕中转站”评选活动,180万㎡城市道路做到了一日两扫,全天保洁,清扫保洁率100%,市区人民路、新建路、新华路等主干道实行一日两次机械化清扫,机械化清扫率达30%。城区19座垃圾中转站按照“八无六净”式标准管理,垃圾清运率、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在家属区、社区内积极推广垃圾袋装化工作,垃圾袋装率达到了50%以上。垃圾清运做到密闭化运输,清运率达100%。今年共清运生活垃圾6.9万余吨,生活垃圾清运率达到100%。曹庄垃圾填埋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科学规范无害化进行垃圾处理,处理率达100%。

二是不断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先后扩容曹庄垃圾填满场、筹建城北区、城东区2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同时投资28万元对沿街公厕、垃圾中转站及集装箱、保洁车进行刷新改造。

三是积极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改造工程。新增绿地面积10.68万平方米,新栽植乔木1.2万棵、花灌木287.3万棵,铺植草坪4.7万平方米,同时完成乔木补栽、更换347棵,花灌木补栽、更换17.2万棵,完成行道树嫁接688棵。对城市主要干道、广场、花园实施了灯光改造、绿化美化改造工作。完成了炎黄广场灯光更新改造,安装中华灯16盏、方头灯46盏、庭院灯36盏。完成了黄帝像清洗、四周栏杆喷砂以及地面改造等工作。完成了郑新路(城墙口至瓯江大道路口)道路两侧行道树法桐无球嫁接工作,共嫁接法桐688棵。完成了城区主次干道、街头游园等处缺株行道树、断垄绿篱补植补栽工作,共补栽各种花灌木133572棵,补栽乔木279棵。对绿地内基础设施进行了维修。通过升级改造,改善了城市绿化及生态环境,提升了城市形象。

(三)强化行政执法,着力提高城市管控能力和实效

一是强化专项治理,着力维护正常的市容环境秩序。先后针对“垃圾乱扔、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广告乱贴、工地乱建”等“五乱”现象、“三污”违法排放、夜间渣土偷倒、机动车贩卖水果等问题以及再生资源回收、农贸市场外部环境等进行了专项整治,加大了防违、控违、查违、拆违的工作力度,严厉查处违法施工工地,协同拆除各类违章建筑,取缔无照废品收购点,集中解决了一些影响市容环境的难点问题。

二是完善管控措施,着力提升市容环境监管水平。针对城市管理“全区域覆盖、全时段管控、全天候检查”的特点和要求,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建立联勤机制,加强一线执法力量。实施问责制度,将任务、要求、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岗位和人员。针对难点热点问题采取重点管控、重点办案、重点整治等措施,加大对突出问题的执法力度。同时,坚持控防结合,在部分路段实施了人行道防护路障,规范和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取得了较好的实效。

三是强化城市管理力度,定期开展集中整治活动。针对市区流动摊点多、摊位不固定、时间不集中、管理难度大的现状,采取堵与疏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昼夜值班,昼夜巡逻,重点查处流动摊点、乱停乱放、破坏市政设施和乱喷、乱写、乱贴小广告的“三乱”行为为主,维护城市环境。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城市规模的迅速扩张,城市管理依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城市管理体制不够顺畅

城市管理涉及多个部门,由于职能交叉,加上体制和法律规定上的不统一,部门扯皮、推诿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影响到工作合力的形成。如户外广告管理、修(洗)车审批管理等需要涉及工商、交通、建设部门。农贸市场管理需要涉及工商、卫生和建设部门。市区交通秩序维护、车辆乱停放、乱营运等问题涉及交通、交警和建设等部门。上述工作如相关部门不能协调配合就会出现管理不到位,形成死角。另外,我市城管一直都是部门为主的“条状管理”模式,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的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出现了无人问津的管理“盲区”,如城中村、园中村的脏乱差问题等。

(二)城市规划执行不够到位。

一是市民和开发商的规划意识不强,受利益驱动,经常出现一些违规的行为。

二是规划实施过程由于受到行政干预而改变原来规划设计。

三是职能部门监管缺位,无序开发时有所见。

四是详细规划出台有其滞后性,城市建设不按规划实施现象时有发生,致使规划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布局、功能不能得到体现。

(三)城市管理薄弱环节依然存在。

主要表现为:

一是占道经营现象屡禁难绝。特别是洧水路、文化路等主干道存在占道经营,流动摊、店外摊、占道修车、洗车、店外作业加工等现象。

二是交通秩序整治存在死角。机动车辆乱停放、随意上人行道,出租车违规停车载客、车辆乱调头现象突出,摩托车、三轮车在主干道、人行道上任意停靠行驶,非法客运现象普遍,非机动车和行人不按道行进、不遵守交规,闯红灯、横穿马路等现象普遍存在。

三是城市公共设施破坏严重。公用设施、市政设施遭到破坏和盗窃现象较严重。

四是环境卫生现状不容乐观。市民随地乱扔垃圾,部分居民随意倾倒垃圾、排放污水,农贸市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部分小区存在卫生死角,建筑垃圾管理不够规范。

(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基础设施不配套、硬件设施不健全,增加了城市管理的难度,也影响了城市管理的质量。主要存在问题是综合市场建设和功能配套不到位,缺少规范的和方便市民购物室内市场,“促使”不少“散”户在市场外围摆摊或游动占道经营。

(五)市民的文明素质需进一步提高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人口数量的急速增长,这部分人群中既有从农村进城的移民和外来农民工、又有城市自生的下岗职工,还有相当部分的弱势群体,他们生存于城市底层和边缘,没有固定收入,基本依靠摆摊设点等收入来维持生活,以个人经济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城市文明往往被抛在一边,市民素质与文明城市所必须具备的社会公德、卫生意识、环境意识相去甚远。

(六)城市管理的工作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优化

一是人员编制较为紧张。主要存在园林绿化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城管规划大队的人员开支形式不统一等问题。

二是保障仍较滞后。城管执法部门的装备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突出的是车辆问题。规划监察队伍共有156人,10个执法中队,每个中队都有十多名执法人员,但每个执法中队仅配备一辆执法车辆,执法车辆偏少,影响执法工作的开展。环卫机械设备老化现象严重,机械化水平较低。市区文化路、新建北路、金城路等7座垃圾中转站机械设备是1997年购置,经过长期使用,设备磨损严重,故障频繁发生,不但影响了垃圾正常中转,同时也给安全生产造成极大事故隐患,现急需升级改造、更新。

三是作业经费不足。由于新建道路和居民区没有增加环卫清扫人员,形成了新的卫生死角,如:中华北路、铁北一路、铁北二路、故城外环路、西环路等。由于经费不足,只有采取增加劳动量不增加人的办法进行维持,导致环卫作业标准下降,直接影响市容。

四是环卫工人待遇和地位偏低。由于劳动强度大、工资收入与其付出的劳动量不成比例、社会地位低等因素,造成我市环卫工人人员短缺、年龄偏高、队伍不稳定等现状,给管理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另外,郑州、巩义、登封、荥阳等周边县市环卫工人工资达到800元/月以上,而且市区主要繁华街道实行了两班制,与其相比我市环卫管理工作相对滞后。

(七)社区环境脏乱差问题依然存在

社区环境脏乱差问题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好转,但是由于基础设施年久失修,欠账太大,路不平、灯不亮、排水不畅的问题在部分社区仍然存在,乱贴乱画、乱摆乱放、垃圾成堆到处扔的现象随处可见,直接影响了社区环境。有的个别地方不是好转而是越来越差,有的居民抱怨说特别到过节时,垃圾成堆,臭气熏天,堵到楼门口,在垃圾堆里过节。

三、建议与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建议市政府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领导任主任,规管局、住建局和公安局等领导任副主任,工商、环保、卫生和交通运输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宏观决策和组织指挥。在城管委领导下,建立一支公安、规管、住建、工商、环保等部门参加的城管联合执法队伍。

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和协调机制,统一规范管理标准和要求,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模式,不仅在突击性整治中做到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在日常管理中也要形成联动和协调机制,对偷倒渣土、无证经营等“五乱”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措施。

规管、住建、财政以及公安、工商、环保等各职能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树立主动管理、主动协调、主动配合的意识,做到管理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针对一些疑难和共性问题,要及时研究、协调,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问题的方案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充分发挥办事处及社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属地管理职能和督查协调作用,做到责权一致,进一步推进长效管理机制的全面落实。

(二)进一步推进市场化运作,落实有效管理措施

逐步实行道路清扫、垃圾清运等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建议在现有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基础上,按照“事企分开、干管分离”原则,合理界定职能,逐步将市区所有主次干道清扫保洁作业推向市场,公开招标发包,进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职能部门负责对承包公司作业质量检查、考核、评比,并按考核结果拨付环卫作业经费,同时强化管理职能作用,对全市环卫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管理。

(三)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提高现代城市管理效率

加强队伍建设。根据现代城市管理工作的特点和任务需要,加强对城市管理的体制、机制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和方案,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同时要关心关爱城市管理员和环卫职工的工作、生活,相应提高他们工资和福利待遇。优化保障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一线的办公以及车辆保障工作,结合实际工作和任务需要,配置好执法用车及设施设备。

(四)进一步提高认识,着力维护城市规划的可持续性

在执行城市规划方面,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有充分的认识,做到“规划一张纸、审批一支笔”,严格依法、依程序办事,不能随意改变,职能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不按规划实施的要敢于叫停,真正体现城市规划的法律性、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五)进一步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

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20xx年,我市将迎来三年一次的国家卫生城复审工作,为确保顺利通过,尽快完成第二生活垃圾场选址规划等前期工作。加快城区七座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为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工作。升级改造人民西路、炎黄广场公厕。同时购置配套压缩运输车4台,提高环卫基础设施档次水平,增强、完善城市功能。

进一步抓好道路建设、背街小巷等城市基础工程建设。加快环卫设施、设备的更新保障。尽快实现小区垃圾收集的机械化作业,确保居民生活垃圾及时收集清运。加快社区环卫设施配套建设,加大对经济薄弱社区的基础设施改造投入力度及保洁保序工作的扶持,巩固和提高生活垃圾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全覆盖水平。

(六)疏堵结合,进一步加大环境整治力度

一是要整治占道经营。切实按照“退街进巷,退摊进店,引市入场”原则,加大“迁移、取缔、整治、规范”的力度,逐步整治规范城区占道经营行为,同时加快农贸市场规划建设,让经商者有其所。

二是整治交通秩序。加大市区公共场所泊车位管理,增设公共停车场、点,完善标志牌及标线,定期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减少车辆乱停放现象。

三是加大社区环境的`整治力度。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有碍观瞻、影响城市形象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抓好城中村、背街小巷的“脏乱差”、“牛皮癣”等问题的整治,应继续加大拆除违章建筑、违法建筑的力度,把管理、教育、处罚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四是加大城郊结合部的整治力度。改变目前违章建筑多、乱堆乱放多、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多的现象,树立整洁、亮丽的城市新形象。

(七)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参与意识

要切实加强市容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宣传教育工作,潜移默化提高市民的市容环境卫生法制意识和文明素质。加大对城市管理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提高居民的参与意识,引导群众正确处理好权利与义务关系。对于一些疑难问题,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细致工作,最大限度地取得居民群众和单位的理解支持,逐步形成“新郑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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